索引号 | 370403/2022-16065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成文日期 | 2021-12-07 | 发布日期 | 2021-12-07 |
发文机关 | 临城街道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临办发〔2021〕1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临城街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管理制度》和公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的通知
临办发〔2021〕16号
各村、机关各部门:
现将《临城街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确定黄孝龙等6名同志为街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现予公布。
临城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7日
附件:1、《临城街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管理制度》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街道辅导员队伍名单
附件1:
临城街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村镇两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推进全街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现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管理制度如下:
一、人员组成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与发展给予业务指导、政策咨询、财务会计辅导和服务的人员,主要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业务和技术指导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囊括各个行业高业务水平人员。每两年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成员更新一次,及时将优秀人才纳入辅导员队伍。
二、具备条件
1、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够准确理解、把握和宣传党和国家的农村政策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济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运行规律;
3、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开拓性地完成本职工作;
4、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5、具备一定的财务会计知识;
6、行为规范,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三、工作职责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应当遵循“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的原则,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起筹备和设立工作,协助指导其明确业务范围;
3、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申请注册登记提供咨询服务;
4、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根据生产发展需要确定经营服务内容,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选配工作人员,制订工作计划;
5、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规范化建设,帮助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6、辅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财务会计工作和年度会计报表汇总上报工作;
7、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档案记录,推行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等认证认定;
8、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拓产品市场,提高市场谈判和营销能力,开展品牌化经营,注册商标,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参加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评比认定,推荐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参加宣传推介活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运用互联网进行产品展示及发布供求信息;
9、协助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申报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申报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有关授权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
10、总结推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
11、将所有的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录入名录管理系统,实行动态化管理,新增的示范社、示范场及时录入名录管理系统,经营异常的及时化解,引导规范发展;
12、每月定期将注册登记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空壳社及时清理,剔除“挂名社”“僵尸社”等有名无实的合作社;
13、对辖区内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摸底,建立“一对一”辅导台账;
14、参加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
15、完成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管理制度和辅导员队伍是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健全完善村级辅导员队伍,切实发挥其作用,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2、加强指导服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调研活动,及时掌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针对性宣传和服务。每年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进行一次培训,贯彻落实上级新政策、新精神,提高其业务管理水平,造就一支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
3、搞好协作配合。要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都纳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各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各自职责抓好辅导。辅导员队伍成员要加强沟通,自下而上形成合力,及时将不能解决的问题上报街道。营造共同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2:
临城街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名单
黄孝龙 农技站站长
洪 虹 扶贫办主任
杨其行 农机水利服务中心主任
褚哲显 畜牧站站长
于昌亮 经管站站长
谢 文 林业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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