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3/2022-16070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_安全生产监管_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2-04-18 | 发布日期 | 2022-04-18 |
发文机关 | 常庄街道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常办发〔2022〕1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成立常庄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常办发〔2022〕11号
各管区、村(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消防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按照薛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成立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薛消安发〔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工作实际,决定成立常庄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常庄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消安委)作为综合指导、协调和监督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消防安全实行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和其他领导分工负责。
主 任:冯文德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郞 亭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政协联络室主任
刘宪春 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
刘建强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区监委派出常庄街道监察室主任
孟祥辉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种旭东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荣伟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褚 强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胡安明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何 鑫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尚武 街道党工委委员
马清羽 街道党工委委员
曹昌峰 街道人大工作室副主任
宋志华 街道一级主任科员
邵长春 街道二级主任科员
王 磊 街道三级主任科员
殷 良 街道三级主任科员
种法永 街道三级主任科员
贺新云 街道四级主任科员
刘 伟 街道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陈渊远 街道宣传和文化科技(旅游)办公室副主任
华 栋 街道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蔡承坤 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裕信 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茂磊 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副主任
王 鹏 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副主任
薛 洁 街道投资(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李孝团 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
李金财 街道副科级干部
张延明 临山派出所所长
王 超 常庄派出所所长
成 员:张延鸠 街道党政办主任
宋 亚 常庄市监所所长
胡 罡 常庄执法分局局长
孟庆伟 街道教育办主任
陈建水 街道卫生院院长
马安勤 常庄国土所所长
彭新颜 常庄供电所所长
殷延伟 街道财政所所长
吕 冰 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王 雷 街道宣传办主任
邵长帅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石 磊 街道文化站站长
邵 尉 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主任
宋志强 街道村镇办主任
付清华 街道民政办主任
赵修智 街道应急办主任
李 峰 街道农委主任
周同生 街道水利站站长
薄发动 街道林业站站长
褚金凤 街道宗教办主任
许 振 街道综治办副主任
时荣玉 姚山管区负责人
张洪瑞 单庄管区负责人
刘 鹏 吴庄管区负责人
黄国防 种楼管区负责人
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街道消安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鑫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蔡承坤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督促落实以下事项:
1、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2、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
3、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工作台账、资料、记录及数据统计;
4、协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5、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6、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消防安全事故开展责任调查;
7、牵头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8、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工作。
二、责任分工
(一)党政办
1、承担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政策调研、后勤管理、机关管理、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工作。
2、负责村(社区)、机关内设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督促工作。
3、提交党工委研究消防规划、目标考核、经费保障、重大隐患整改等重大事项。
4、负责机关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救援车辆、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宗教办
做好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纪委办
1、负责对村(社区)、机关内设机构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察。
2、对村(社区)、机关内设机构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发生责任事故的,进行责任追究。
(四)经发办
1、负责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消防规划和管理工作。
2、督促经济发展工作中存在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的整改。
(五)应急办
1、负责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产品加工领域企业、危化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粉尘企业、喷涂企业、加油(气)站等高危行业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配合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活动。
3、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配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民政办
负责敬老院、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综治办
1、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工作和年终考核。
2、负责外来人员集居点、出租房、车站等场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协助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和防火委要求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八)国土所
负责消防队(站)、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讯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化建设管理工作。
(九)农委、林业站、水利站
1、督促指导各村做好“三夏”“三秋”火灾防控工作。
2、加强农业、水利、林业、畜牧、农机等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督促指导直属单位、农资企业等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十)宣传办、文化站
1、负责文化市场、文化娱乐、旅游场所、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消防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工作。
(十一)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便民服务大厅、便民服务网点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与运行保障。
(十二)执法局、执法中心
1、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行消防行政执法职责。
2、实施上级委托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和监督检查权,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实施消防行政强制措施。
3、做好辖区范围内消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4、负责消防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商贸领域各类展销、展览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
6、依法落实消防行政决策、行政合法性审查、执法培训及资格管理、政府法律顾问事务等工作。
(十三)各管区、村(社区)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2、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组织村民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协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3、负责住宅、村民自建房、公共建筑、出租屋、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
4、对日常防火检查、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处理或根据职责权限,将有关情况移送相关部门。
5、全面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十四)临山所、常庄所
1、负责本级权限范围内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督促和指导“九小场所”开展自查自纠,履行单位主体责任。
3、负责查处消防救援机构依法移送的消防违法行为。
4、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协助开展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行动中消防车辆通行、停靠保障以及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指挥、疏导工作。
(十五)财政所
把经费列入年初财政预算,保障街道消防安全专项经费的落实。
(十六)市监所
1、加强流通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管,依法打击流通领域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整治消防产品市场秩序。
2、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或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和场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3、开展消防产品监督抽查,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七)供电所
1、负责对用电安全进行宣传培训,对供电线路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做好用电及电力工程施工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十八)卫生院
1、负责本院及卫生服务站、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室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培训,定期组织灭火与疏散演练。
3、参与消防救援事故的医疗救护工作。
(十九)教育办
1、负责学校、幼儿园、托教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指导、监督学校、幼儿园、托教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二十)村镇办
负责对重点工程、建筑施工(含房屋拆迁、危房)等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
街道一级垂直部门未设专门机构的,由街道代管。
三、工作制度
(一)联络议事制度
1、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研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和消防发展规化,协调解决消防队(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辆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3、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由街道消安委办公室组织,研究本月消防安全工作,综合协调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4、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将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上报街道消安委办公室备案,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变更联络员在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报街道消安委办公室。
(二)督查通报制度
1、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查,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火灾高发节点、专项治理等重要消防工作期间,加大督查力度。
2、督查实行带队负责制,采取联合督查、分片包干督查和分行业、分系统督查等形式开展,督查内容包括: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
3、每季度通报各成员单位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具体工作意见和解决办法。
4、定期制发工作简报,刊发重大消防工作活动、火灾形势分析以及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总结推广各级先进工作经验。
(三)调研检查制度
1、街道消安委办公室负责调研报告的收集整理,对优秀调研报告可刊发简报或印制成册,下发各成员单位和各村。
2、调研课题应针对辖区内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限制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
3、采取走访基层、学习交流、外出考察等形式开展调研,鼓励各成员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调研活动。
4、加强重大节日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排查,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领域的排查治理,每年开展2次以上“地毯式”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5、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责任单位在整改期间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直至整改完毕。
6、不断完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沿街门店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台帐,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经费保障制度
街道消安委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街道财政预算。如遇较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突发性自然灾害救援、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和重大课题调研等情况,可向街道财政申请专项经费。
(五)工作约谈制度
对消防安全工作不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开展明显滞后、因相同事项被街道消安委连续通报2次或消防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不达标的部门(单位)、村(社区),街道消安委将约谈该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或相关领导。约谈内容包括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措施。被约谈人就改善本单位消防工作的措施和期限做出书面承诺。
常庄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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