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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573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4-03-10 发布日期 2024-03-10
发文机关 新城街道 关键词
发文字号 新安发〔2024〕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新城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的通知

新安发〔2024〕1号  


各村(社区),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新城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已经街道安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薛城区新城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3月10日      


新城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委会《薛城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薛安发〔2024〕8号)部署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一、治本攻坚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分类施策,围绕123365(“一个目标”“两个转型”“三方责任”“三大行动”“六大工程”“五项整治”)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区一系列创新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将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风险、整治隐患上来,着力消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易发多发的突出风险隐患,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街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明显提高,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真正守牢事故“减量控大目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力争减少一般事故,持续保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保持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全面实现“两个转型升级”

(一)安全发展理念和监管体制向事前预防转型。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领域、所有事项都部门主管和监管,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关口前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二)风险防控手段和隐患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机制逐步完善,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三、压紧压实“三方安全责任”

(一)压实村(社区)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属地村(社区)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自觉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督查检查。

(二)压实部门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按照《新城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行业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政策措施,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在组织人事、干部考核、宣传教育、责任追究、产业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装备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三)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全面消除责任盲区和管理漏洞。建立健全内部考核奖惩机制,督促一线从业人员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四、聚力实施“三大攻坚行动”

(一)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攻坚行动

1.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落实。利用各类学习平台,通过普法竞赛、在线学习测试、典型经验推广等形式,引导企业主动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专家解读,确保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指导督促企业在真学真用上下功夫,定期开展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学习,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学带学,并纳入企业“晨会”必学内容,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必学必考内容,深刻了解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情形的内涵及依据,确保准确判定并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各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本行业领域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企业建立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重点事项清单。各安全监管部门要坚持凡监管必宣讲、凡执法必宣讲,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必查内容,加大企业一线从业人员学习掌握情况的抽查检查力度,采取现场询问、现场测试等形式,核查真实情况。不断深化标准建设成果运用,制修订有关制度措施、规范性文件时,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重要内容,并推进深度融合。

2.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用好危化品等领域高水平技术机构驻薛服务,不断健全“专家查隐患、企业抓整改、部门严执法”机制,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要求。

3.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实行“监管人员+安全专家+企业负责人”现场核验、三方确认模式,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严格履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程序。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

4.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集中共享。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5.强化事故调查追责问责力度。对于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从严倒查追究事故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责任;加大行刑衔接力度,对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按规定启动刑事调查;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冲击人民安全感的事故以及瞒报谎报事故,按规定报请上级调查。通过对事故企业的严肃行政处罚和严厉刑事追责,倒逼同行业、同地区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型。2024年底前,组织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统计等工作的教育培训,严格抓好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严格事故调查程序期限,提高事故调查质量效率,增强基层调查统计人员素质能力和业务水平。2025年底前,学好用好“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事故调查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体系。2026年底前,抓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贯彻落实,健全完善事故调查追责问责体系。

(二)深化“重点区域和领域专项治理”攻坚行动

6.深化重点区域专项治理。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农村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临水临崖等险要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7.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大单位”,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剧本娱乐、电竞酒店等“新业态”,紧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旧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难问题”和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

8.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治理。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推进住建部门牵头,公安、经发、市场监管、消防、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参与,组织燃气使用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持续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燃气经营者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深入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等涉燃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9.深化化工领域专项治理。深入实施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专项检查督导,强化高危工艺企业安全整治提升和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强化开停车、试生产、检维修等高风险环节的安全管理,借助专家力量持续开展帮扶式、诊断式检查,系统性防范化工领域安全风险。

10.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盯紧“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五类重点车辆,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非法改装等严重违法行为,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点段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点客货运和危化品运输企业风险管控,聚力解决农村交通安全短板,持续抓好平交路口治理、“马路市场”清理等工作,提升道路交通应急联动处置能力,切实为群众出行营造良好交通安全环境。

11.深化建筑施工专项治理。突出危大工程管控,对深基坑、高支模等高风险环节,强化防汛、防雷电、高温防中暑、防触电以及室外高空作业施工安全措施落实。突出建筑市场规范管理,重拳打击违法分包、超资质承揽工程、无图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深化自建房安全整治,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强化公路、水利、市政等重大基础工程施工安全整治,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努力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12.深化工贸安全专项治理。以粉尘涉爆、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规范工贸行业储存、使用危化品安全管理,对工贸行业使用危化品的重点企业开展起底式排查,指导加强风险辨识,落实重点管控和常态监管责任,防范事故发生。

13.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校园安全、民政机构安全、农业农村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文化旅游场所安全、医疗卫生托育机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体育场馆和设施安全、林业安全、粮油储备安全、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电力安全、邮政快递安全等专项治理。

(三)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攻坚行动

14.聚焦排查重点精准严格执法。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部门进行约谈通报。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贯彻执行“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制度,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移交区级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裁量基准,分批开展外包施工、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执法。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15.优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综合统筹村(社区)、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16.加强监管执法专业支撑。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三年内,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对街道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分类分级开展集中培训。充分利用省级执法培训教材,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发挥专家作用,为安全生产执法等提供专业化智力支持。2024年底前,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2025年6月底前,组建街道执法骨干库。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大力选聘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优化提升“六大治本工程”

(一)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治本工程

17.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参照“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同步的模式,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全覆盖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主要负责人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2024年,重点开展工贸行业涉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一级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工贸行业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双月教育警示活动的作用,不断完善丰富警示教育内容,确保实现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切实提升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8.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危化品、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培训主体责任,关注安全生产最新方针政策,学习重要制度文件,每年开展“大学习、大培训”专项行动,结合实际组织从业人员自主学习、实施轮岗培训。广泛开展特种作业实操技术比武活动,指导企业加强一线岗位实操培训。实施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对危化品、冶金、建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行业重点企业的重点人员开展专题培训。2024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危化品重点企业人员各项培训任务;2024年底前,全面开展其他七类行业三类人员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完成三年培训任务的60%;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二)开展“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治本工程

19.提升重点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根据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以及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老旧长输油气管道改造治理。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力度,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危化品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根据上级要求,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2026年底前,本街道籍“百吨王”货车实现动态清零,危化品生产企业老旧装置关键动静设备、压力容器管线等重点设备设施对标完成改造提升,完成农村公路存量危桥改造任务。

(三)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治本工程

20.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结合我街道实际,深入落实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体建设。将企业真实有效运行双重预防机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隐患闭环清零等作为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必要条件,切实推动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专项整治、重大危险源监控、诊断制度落实、应急能力提升相结合。2024年,组织贯彻落实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用规范。2025年,组织贯彻落实危化品、冶金、机械加工等行业规范。2026年,组织贯彻落实山东省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规范以及新修订的指导书、评估标准等制度文件。2026年底前,推动相关行业实行新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

21.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体系创建、评审、抽查、撤销全流程管控,推进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信息化建设。各行业大力选树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差异化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并严格落实。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2026年底前,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水平。

22.强化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建设。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充分发挥公告牌、“吹哨人”作用,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2024年底前,修订《新城街道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2025年底前,鼓励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内部奖励制度,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宣传力度,提高举报的积极性和有效性,确保工作成效得到进一步提升。2026年底前,细化完善举报投诉工作各个环节,形成比较完善的举报投诉受理、核查、反馈、奖励等工作体系。

(四)开展“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治本工程

23.强化提升应急预案质效。聚焦提升先期处置能力和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能力,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在前期全面完成预案编修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实用、好用原则,2024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街道预案配套的应急工作手册或行动方案,细化职责任务,明确工作内容和流程,确定责任人员及联系方式,提升预案简便性、实用性。把企业预案管理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开展督导和执法检查,督促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推动生产经营单位立足实际编修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突出化工、电气焊、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重点危险作业,编制现场方案,落实先期处置措施。开展预案管理示范企业培育,2024年,创建培育不少于3家企业,适时组织召开现场会,观摩交流经验做法。2025至2026年,组织专家分行业开展预案评比,全面推进示范创建。每年参加或组织1次企业预案编修工作培训,提升企业的预案认知和编修水平。

24.着力提升实战演练水平。各村(社区)和街道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辖区、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指导企业采取“不提前通知、不设定脚本、不预设场景、不预设地点”的“四不”方式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员工逃生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督促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使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2024年,企业“四不”演练占比达到40%;2025年,占比达到60%;2026年,除综合性演练外,基本实现“四不”演练常态化。

25.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2024至2026年,力争培育新建1支社会救援队伍。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救援队伍建设,开展经常性应急救援技能培训,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提升完善街道、重点村(居)应急救援站(点)建设,提升基层先期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组织开展救援队伍培训、拉练、竞赛等活动,不断增强队伍救援技能。督促专业救援队伍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全面提升队伍专业救援能力。

(五)开展“素质提升体系建设”治本工程

26.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周、119消防宣传月、122交通安全宣传日、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动员吸纳社会应急力量、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和志愿者参与安全宣传和应急科普工作。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在电视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针对重要阶段、重要时段特点讲解安全生产知识,结合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创新开展科普宣传,提升群众收视率。针对阶段性社会热点、典型事故灾害案例等,策划制作高质量科普作品,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达到查处曝光一个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一批违法企业、教育净化一个监管领域的目的。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座谈会,做好重大主题新闻发布及新闻报道,权威发布有关政策解读、重要活动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做好重大事项报道和正面舆论引导工作。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

27.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深化“平安工地”“平安农机”“平安校园”“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六、持续深化“五项专项整治”

在2023年工作基础上,深入开展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企业外包施工和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等五项专项整治,进一步突出重点、精准发力、靶向施策,抓深化、抓拓展、抓提升,巩固整治成效,强化成果转化。2024年继续开展集中整治,放大整治效应,同步抓好总结提升、建章立制,2025年、2026年常态化推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一)持续深化违规电气作业和违规施工专项整治。从电气焊设备安全质量、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作业单位监管、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环节,强化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管理。加快推广应用省级电焊作业智能监管平台,根据省、市、区工作进度,及时将数据推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监管责任落实,赋能精准执法。2025年底前,按省、市、区工作要求对平台功能进行完善提升,及时接入国家层面统一的“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2026年,依托电焊作业智能监管平台充分发挥监管效能,构建形成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管机制。

(二)持续深化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有效提升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能力;各部门全面摸清有限空间作业底数,2024年3月底前,开展一轮全覆盖摸底,摸清有限空间场所、人员、作业底数,分村(社区)分行业领域建立监管台账,严防失控漏管。夯实基础工作,广泛开展公益宣传、专题培训和专家指导服务,探索挂牌上锁、扫码进入、过程监控、机器人作业等先进技术措施,发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社会监督作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连带责任。

(三)持续深化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辨识管控高处作业风险,建立高处作业项目台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高处作业现场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消除由于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的高处作业事故隐患。根据工作职能划分的实际,厘清、细化相关部门、属地的监管职责和边界,特别是涉及城市“亮化、美化、净化”及高空外墙清洗等高风险作业的,要严格落实业主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第三方单位等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无人机巡查、视频高点巡查等非现场执法手段运用,凡是发现存在临时高处作业的,一律立即到现场核实;凡是发现存在无证作业、不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严格落实“一案双罚”。

(四)持续深化企业外包施工专项整治。聚焦企业外包施工各项制度措施落实,聚焦发包、承包单位责任落实,聚焦源头治理和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落实,聚焦发包全过程的合法性、规范性,聚焦日常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聚焦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打击治理,开展起底式问题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闭环抓好问题整改,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完善全方位管理机制,严格全过程安全管控,建立健全企业外包施工长效管理机制。

(五)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严厉查处不培训、假培训、未持证、持假证等违法行为,确保安全培训取得实效,做到真训、真考、真会。对于发现持假证的违法行为,一律开展延伸调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工作配合,发现制贩假证等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查清证件源头,强化行刑衔接。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用工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积极推广应用国家“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七、行动进度安排

从2024年3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街道安委会编制印发《新城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村(社区)和安委会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对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3月11日前将各自方案报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各市场主体分别制定具体措施留存备查。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治本攻坚行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街道安委会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自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街道推广。

八、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要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各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全面规范并建立街道、村(社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上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要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治本攻坚行动,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各村(社区)根据需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实现上下贯通、一体落实。

(二)加强安全投入。各村(社区)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村(社区)和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将每年度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特别是“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方面投入情况报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三)强化制度效力。要坚持用制度思维发现、解决问题,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冲击。要在抓制度执行落实上狠下功夫,聚焦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措施,特别是“晨会”、“开工第一课”、警示教育、分类分级监管、危险作业报告、安全总监、安全诊断、驻点监督、有奖举报等创新制度措施,与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结合起来,贯穿三年行动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社会末梢和最小单元,确保落地见效。要聚焦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创新思路办法,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及时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推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四)健全工作机制。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将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和关键点、落脚点,构建全过程、全链条、闭环式抓落实工作体系,确保一抓到底、见底见效。建立清单管理机制,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每年制定“治本攻坚行动”年度行动计划,进一步细化实化年度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全部实行清单化管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有序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建立工作调度机制,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运用信息化调度系统,加强扁平化调度,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并每季度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立示范带动机制,综合运用创新试点、现场观摩、通报表扬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强化典型引领。建立督查督办机制,突出用好暗访检查方式,强化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不力的村(社区)和部门及时督促提醒、约谈警示、追责问责。建立晾晒考评机制,定期对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治本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并量化排名,每年进行一次一致性评估,评估结果向各单位通报。

(五)强化考核巡查。街道安委会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重点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将治本攻坚行动作为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重点督导、专项检查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村(社区)和有关部门,督促抓好整改。

(六)强化社会共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优势,集中宣传报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典型经验做法,展示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要推动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机构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实化任务措施,细化服务标准,创新方式方法,提升规范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为参保企业提供切实有效的事故预防服务,协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附件:全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工


附件:

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分工

街道安委会统筹做好全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各村(社区)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依据《新城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等规定,对照国家、省、市、区治本攻坚行动子方案和全街道实施方案等要求,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本行业领域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并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行动的全过程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新城街道环保办负责生态环境行业领域,凤鸣湖派出所负责治安、道路交通行业领域,经发办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电力行业领域,教体办负责教育、体育行业领域,经发办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领域,民政办负责民政行业领域,国土办负责自然资源、林业行业领域,城建办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领域,交通道路办负责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水利站负责水利行业领域,农业办负责农业农村行业领域,经发办负责商务行业领域,文体站负责文化和旅游、文物行业领域,卫健办负责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办负责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领域,市监所负责市场监管行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负责城市管理行业领域,宣传办负责广播电视行业领域,消防站负责消防行业领域。

其中: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方案中作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在方案中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促指导职责明确为若干条具体措施,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建立健全定期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街道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国家和省、市、区已部署开展的安全整治行动,按照原有安排继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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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城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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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城街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