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3704030010/2023-00011
- 主题分类:区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常庄街道
- 成文时间:2023年07月3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7月30日
- 标 题:2023年度薛城区常庄街道关于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208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对我区业主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薛城区常庄街道关于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208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对我区业主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建议)
赵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区业主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关于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建议,常庄街道认为非常中肯。在今后的工作中常庄街道将继续强化对业委会建设和监管力度,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现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2020年7月14日,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和枣庄市民政局为了规范我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定了关于《枣庄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及《业主委员会工作相关制度(试行)》。另外,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社区居住环境,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2022年6月3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及监督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作了进一步规定。常庄街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业主委员会相关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一是积极指导和组织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确保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合法、合理、有序进行。二是对于不按规定履行业主大会筹备责任的开发建设单位,要积极通过电话督促、约谈等方式要求开发建设单位改正。近年来,大部分开发建设单位能主动配合街道办开展业主大会筹备工作。三是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与指导。常庄街道各社区居委会已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发挥积极作用,支持小区业主开展共建家园各项物业管理工作。
二、开展业主委员会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2022年6月3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常庄街道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定期举办物业管理培训,对各小区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下一步,我街道将继续开展相关培训工作,提高业主委员会的认识和水平,使其更好地开展工作,发挥其职能作用。
三、严格把关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资格
目前,我街道办按照《枣庄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相关制度(试行)》及《关于加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严格把关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准入资格,对于不能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的,不予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同时引导素质较好、能够为小区作贡献的业主参选,确保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履职能力和信服力。
四、探索创新业主委员会运行模式
探索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商事务、协调互动的“四位一体”社区管理体制,确保物业服务深入社区、融入社区。加强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示范点,持续做好水发澜悦龙城、水发澜悦凤城、贵和御园、公园悦府、现代城、中兴世纪城西区、湘江花园、广安佳园8个小区的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通过典型标杆引领示范作用,全面推进物业管理标准化建设。整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等各方资源,共同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健全物业纠纷调处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员及楼片长作用,增强社区矛盾调处工作力量,提高社区党组织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及时掌握群众诉求,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五、建全业主监督机制
建立收益收支公示制度。《枣庄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半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定期将物业费和经营设施收益收支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如实公示。
衷心感谢您对我街道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常庄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30日
联 系 人:倪晶 联系电话:13562235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