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6-00151
- 主题分类: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 发布机构:新城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时间:2026年01月2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01月20日
- 标 题:新城街道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新城街道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5 年,新城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薛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要求,将法治建设贯穿街道工作全领域、各环节,以夯实法治基础、创新法治实践、提升法治效能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压实主体责任
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街道重点工作部署,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25 年,党政主要领导累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2 次,作出相关指示批示 3 次,牵头解决法治阵地建设、队伍配备等关键问题 3 件。深化述法工作常态化,街道党工委书记定期向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述职述法,班子成员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形成 “压力层层传导、责任逐级落实” 的工作格局。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大法治人才招录和培养力度,为司法所补充 2 名事业编人员,其中1名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专职人员,优化队伍专业结构。深化 “1+2+N” 法治人才培育模式,在原有每个村(社区)一个“法治带头人”的基础上,增加33个村(社区)妇联主任为“巾帼法治带头人”,并在全区各镇街率先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营造基层良好法治环境。2025 年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法 2 次、机关干部法治培训 3 次,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轮训 6 场次,参训人员达 32 人次,全员法治素养显著提升。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 “立项 - 起草 - 审查 - 公布 - 备案” 全流程管理,扩大审查覆盖面,将村(社区)合同协议、重大决策方案等全部纳入审查范围。2025 年共审查各类文件、合同 312 份,提出修改意见 86 条,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强化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建立 “案件研判 - 诉前调解 - 出庭应诉 - 复盘总结” 闭环机制,2025年度,新城街道共有行政诉讼案件(包含区政府为共同被告案件)15件,其中:胜诉6件,未宣判及未作出决定9件,胜诉率较往年有大幅提升。
深化政务公开透明。升级街道及 33 个村(社区)政务公开栏,优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板块,明确公开范围、时限和责任主体。2025 年累计公开政策文件、财政收支、重大项目进展等信息 468 条,受理群众信息公开申请 15 件,全力打造 “阳光政府”。
(三)创新普法宣传教育,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打造精准普法新模式。依托 “两枣” 诉求办理平台、12345 热线、信访投诉等渠道,收集群众法治需求 186 条,梳理形成婚姻家庭、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 6 大类普法清单,开展 “订单式” 普法服务。聚焦青少年、老年人、企业经营者等重点群体,组织 “法治进校园”“普法进企业”“法律进乡村” 等主题活动 28 场次,覆盖群众 1.2 万人次。
丰富法治宣传载体。升级民法典主题公园、高楼法治广场等 6 个法治文化阵地,新增法治长廊 12 处、普法宣传栏 36 块,融入案例解读、法律问答等通俗内容。深化 24 小时青少年普法 “驿站” 建设,在 BRT 站台便利店新增法治书籍角,开展 “法治微课堂” 活动 15 次,服务青少年 500 余人次,相关经验被《枣庄日报》专题报道。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法治短视频、图文解读等内容 156 条,阅读量超 1 万人次,打破传统普法时空限制。
(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优化 “司法所 + 派出所 + 综治办 + 职能科室” 多元解纷模式,高标准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中心,聘请 2 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坐班服务。2025 年共摸排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218 件,其中现场调解 89 件、涉案金额超 1 万元案件 32 件,调解成功率达 96%,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深化 “薛亮网格 诚心服务” 品牌建设,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攻坚工程,打通联系服务群众 “最后一米”。
加强特殊人群管理。严格落实社区矫正 “严管 + 普管” 分类管理机制,建立 “司法所所长 + 村(社区)书记 + 家庭至亲 + 帮扶志愿者” 四方联动管控体系。对 42 名在管社区矫正对象实行每日打卡签到、每周思想汇报、每月集中教育、每季度走访考核,组织技能培训、就业指导 18 次,全年未发生脱管、漏管及再犯罪现象。
二、2025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均衡性不足
部分农村地区群众法治观念仍较淡薄,受传统观念影响,遇到问题仍存在 “信访不信法” 倾向,缠访闹访现象偶有发生;城乡普法资源分配不均,农村地区普法形式仍显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原因主要是农村地区人口结构复杂、老龄化严重,普法宣传难以全面覆盖;部分群众长期形成的思维定式难以快速转变,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不足。
(二)执法队伍建设仍有短板
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承担任务繁杂,一线执法人员尤其是男性执法人员数量不足;部分新进执法人员缺乏基层执法经验,专业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升。原因在于基层执法工作压力大、任务重,人才吸引力不足;执法人员培训多侧重理论知识,实战化训练不够,能力提升与工作需求存在差距。
(三)法治阵地效能未充分发挥
部分法治文化阵地存在重建设、轻使用问题,后续维护和活动开展不足;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化程度不一,部分站点服务频次、服务质量难以满足群众需求。原因是部分村(社区)对法律服务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有效的管理激励机制。
(四)数字化法治建设滞后
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在法治建设中的应用不够充分,普法宣传、矛盾排查、执法监管等工作数字化水平不高,未能实现数据共享、高效协同。原因是缺乏专业的数字化建设人才;各部门之间数据壁垒未完全打破,信息化建设统筹协调不够。
三、2025 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全局
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 “一把手” 工程,纳入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年初主持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阵地建设、队伍配备、经费保障等关键问题;年底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专项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带头践行依法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棚户区改造、重大项目引进等工作中,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2025 年共组织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 2 次,开展风险评估 6 次,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60 余条,确保决策科学合法。
(三)强化法治工作督导落实
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带队深入村(社区)、企业开展法治建设调研督导,实地查看法治阵地建设、普法宣传、矛盾化解等工作情况,发现并整改问题 32 件。对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推进,亲自督办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15 件,推动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提质增效。
(四)引领提升法治素养
带头参加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治专题培训等活动,全年带头学法 2 次,为机关干部、村(社区)工作人员讲授法治党课 2 堂。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 成员参加法治考试 1 次,合格率达 100%,带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四、2026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任用挂钩,推动各部门、各村(社区)切实扛起法治建设责任。加强法治建设督导检查,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暗访,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通报问责。
(二)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执法人员实战化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畅通复议渠道,提高办案质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创新普法宣传教育
持续深化 “精准普法” 模式,针对不同群体法治需求,开发更多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普法产品。升级数字化普法平台,打造集咨询、学习、互动于一体的线上普法矩阵,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运维管理,开展常态化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
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深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健全 “教育、帮扶、管理” 一体化机制,帮助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规范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和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法律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五)推进数字化法治建设
加大数字化建设投入,搭建新城街道法治建设数字化平台,实现普法宣传、矛盾排查、执法监管、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线上线下融合推进。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建立法治建设数据共享机制,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法治建设态势,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水平。
(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深入开展 “法治护航营商环境” 行动,健全政企沟通机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纠纷化解等 “一站式” 法律服务。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检查等事项,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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