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4-00239
- 主题分类: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 发布机构:邹坞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时间:2024年02月2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2月23日
- 标 题:薛城区邹坞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薛城区邹坞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邹坞镇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依法治区委员会和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邹坞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履行职能。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会议,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着重抓好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促进制度建设的规范化。成立合法性审查小组,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聘请镇村两级法律顾问对镇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及村居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借助“三资清理”专项行动对村居集体合同集中审理整改。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事项不超越制定机关职权范围,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依规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
(二)法制培训上岗,法治化解矛盾。召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会及专题讲座,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的实施意见》《邹坞镇2023年普法计划表》《邹坞镇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转发《枣庄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普法清单指导目录》,切实推进学法普法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培训,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过程严格执行“双证双人”和“亮证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培训机关工作人员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法和在编在岗给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普法,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方法化解矛盾,镇综治服务中心牵头建设了“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综治、司法、信访、法庭、派出所、行政执法等多个部门组织人员入驻,做好和解、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化解工作,对于镇重点工作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介入,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诉讼前。对接法律援助和公证业务,构建普法+法律咨询+一站式调解+公证+法律援助的立体化格局。新成立邹坞镇工商调解委员会,推动专业调委会作用的发挥。
(三)营造法治氛围,建设法治乡村。充分发挥邹坞法治教育展厅作用,加挂网格教育基地牌子,多次组织开展网格员专题培训,先后接待各级参观20余次,受教育人群达1000余人。依托邹坞镇法律服务中心和矛盾调解中心接待法律咨询和矛盾化解200余人次。围绕“三八妇女节”“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假日和时间节点,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累计发放法治教育资料3000多份,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0余次,接待咨询600多人次。对接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30余次,用法治方法化解矛盾。继续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今年以来,村级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合同规范性审查、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工作千余件(次);实施村居“法治带头人”“法治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 “法治带头人”“法治明白人”线上和线下培训学习考试,网格员纳入法律顾问联络队伍,参与培养和普法工作;持续开展普法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活动,以普法助力乡村振兴,建设法治乡村。
二、2023年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缺乏法治工作人员。法治在发展中的作用愈显突出,但缺乏相应法治研究和实务人员,专职法律工作者太少,面对专业性强且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往往捉襟见肘,一定程度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开展,迫切需要人才倾斜及措施激励。
(二)法治乡村建设力量薄弱。近年来,我镇大力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虽然每村配备1名法律顾问,对群众进行法律知识讲解,提供法律援助,但面临日益增加的法治需求,兼职的法律顾问很难做到全面兼顾。虽然“法治带头人”“法治明白人”选任齐全,但存在一身多职、事务繁多、培训学习应付了事等情况。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以身作则,积极发挥党政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作用,把法治建设纳入邹坞镇总体规划布局、“双十镇”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全镇经济社会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对法治工作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法工作,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好法治建设的带头示范作用。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动法治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邹坞镇总体规划布局、“双十镇”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提高宣传质量。努力使宣传更贴近群众生活、符合群众需求。加强各类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切实在全镇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抓好法治队伍建设,壮大法治人才队伍。加强法律业务培训,提高法治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努力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