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枣庄市薛城区鸿阳热力有限公司2024-2025采暖季收费通知

来自: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01-21 11:18:44

尊敬的热用户:

为更好的开展2024-2025年度采暖季供暖工作,现将本年度采暖季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供暖范围

薛城区及新城区光明大道以南区域。

二、交费注意事项

1、收费标准

居民按枣价格发〔2010〕153号文件执行,每采暖期为19.20元/平方米。

非居民按薛发改字〔2023〕61号文件执行,每采暖期为31元/平方米。

2、收费时间

202410月8日至11月15日,逾期交费将收违约金。

3、交费渠道

1)集中供热实行先收费后供热制度。按照收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

2)城区各用热户可在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济宁银行、枣庄农商行等合作银行全市各网点和线上APP进行缴纳取暖费。

3)微信支付,打开微信→我→服务生活缴费→供暖费→选择枣庄市薛城区鸿阳热力有限公司交纳热费

4支付宝支付:打开支付宝→生活缴费→暖气费→选择枣庄市薛城区鸿阳热力有限公司交纳热费。

5)公司营业网点交纳热费

新城区:祁连山路阳光小区营业厅4486088

城南区:泰山南路邻里中心营业厅4485088

老城区:永兴中路燕山D区营业厅  4465088

工作时间:上午8:30-下午17:30  (节假日正常营业)

温馨提示:对于收费到户的用热户,用户编码是热用户唯一缴费编号,在微信、合作网点等渠道缴费时,如需查询,请拨打公司营业厅电话和客服热线(4415899)进行查询。

三、试压运行

为保障冬季供暖工作,我公司自2024915日起,陆续开展小区供热设施试压工作,具体试压时间以小区内张贴告知为准,请注意查看。试压期间,请家中留人,注意观察家中采暖设施状态是否良好,以免家中采暖设施出现漏水、爆管等情况。

注水试压完成后,供暖系统处于持续满水保压状态,用户切勿擅自进行供热设施拆卸、安装、改造!

四、报停业务

1、报停条件

(1)报停用户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的条件,单户可切断与供热系统的联系,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用热。

(2)报停用户供暖设施室外管控阀门正常使用,可有效关断和管控。

2、报停时间

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

请本供暖季不用暖的用户于2024年10月30日前办理报停业务,未在期限内申请报停的用户视为正常用暖。

3、报停方式

1)各营业厅现场报停

2)拨打客服电话0632-4415899报停

4、办理供暖报停业务注意事项

1)用户报停成功后,次年如需用热,需办理恢复供暖业务。

2)用户提出报停申请后决不允许私自打开已关闭入户阀门,如若发生私自用暖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供热客服中心

鸿阳热力客服中心,旨在为用户提供供热过程中遇到的政策咨询、报修报漏等用热问题进行统一解释、集中受理。

24小时客服热线  0632-4415899   

六、特别提示

1、为维护正常的供用热秩序,确保供热安全,采暖期内我公司将全过程开展热用户用热设施安全检查、回访服务及用热稽查,各热用户应依约配合检查,否则我公司有权停止供热。

2、为保证2024-2025年采暖季集中供热工作顺利开展,请各用热户自行检查、维护自有采暖设施,及时消除缺陷,以免出现影响供热管网安全运行或其他用户用热质量的事件;若因用热户自有供热设施泄漏等原因给自身或其他用热户造成损失的,由相应用热户承担责任。

3、根据《枣庄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擅自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阀、排水阀或者换热装置;

2)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

3)擅自排放供热系统的热水以及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4)破坏或者擅自改装、拆除供热管网、标志、井盖、阀门和仪表等供热设施;

5)破坏或擅自安装、拆卸、改装、干扰用热计量设施。

以上行为给其他用户和供热企业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客服中心智慧提升工作已经完成并投入使用,对供热用户报修、咨询等业务采取统一派单、集中受理,原各片区服务电话暂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