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收费】枣庄新城热力有限公司销售价格、维修相关服务价格标准、收费依据

来自: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5-05-17 09:43:28

民用19.2元/平方米,44元/吉焦;非居民31元/平方米,69.7元/吉焦;收费依据枣价格发【2010】153号文。

用热分户计量装置或者入口端口以外的供热经营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由供热企业承担。用户自由供热设施的养护、维修、更新责任,由用户承担,依据《山东省供热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