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薛城区北临城小学2025年春季学生资助政策
亲爱的家长朋友:
为切实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家长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浓厚氛围,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开展资助政策宣传。
目前,2025年春季学期资助工作即将启动,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现将资助政策和资助流程分享给大家。
小学阶段资助政策
自2024年春季学期起,小学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5元。
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工作程序一般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
学校“三级”认定、“两级”公示工作流程
1.班级评议:通过对申请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核查,班级评议小组对学生自评情况进行修正,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报年级认定小组审核。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查系统” 核对申请学生(特殊群体学生不需核查)家庭情况。
2.年级认定:年级认定小组汇总、审核班级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复核修正学生自主测评指标量化分值,统筹各班级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档次,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模版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3.学校审批: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汇总、审核年级认定小组提交的初步认定结果,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分值,统筹各年级认定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报学校评审小组。
学校“三级”认定、“两级”公示工作要求
1.班级评议小组(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家长代表担任成员,家长代表合理配置,一般不低于班级人数的10%)负责认定工作的民主评议。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
2.年级认定小组(以年级为单位,由年级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担任成员)负责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
3.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校长(副园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资助管理员担任成员)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4.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审核、批准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金额,并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模版见《拟享受xx学段助学金名单公示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受助学生名单。
5.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学校资助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学校各级认定机构应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认定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认真履责,做到公平、公正,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确保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资助。
3.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者,应及时取消其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教育资助,温暖童心。我校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深入贯彻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坚实的保障和支持。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助力每一位学子在知识的海洋中扬帆起航,实现自己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