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薛城区北临城小学安全制度汇编
枣庄市薛城区北临城小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目 录
制 度 篇
1、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5
2、安全保卫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5
3、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6
4、学校岗位安全责任制度……………………………………………………………………7
5、安全教育制度………………………………………………………………………………7
6、校舍安全工作检查制度………………………………………………………………8
7、教师日常值勤管理制度…………………………………………………………9
8、门卫及安全保卫人员管理制度…………………………………………………………10
9、预防拥挤踩踏制度………………………………………………………………………10
10、学校预防拥挤踩踏十项要求…………………………………………………………11
11、校门口安全值勤管理制度…………………………………………………………12
12、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12
13、大型活动审批制度………………………………………………………………………12
14、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3
15、安全工作责任追惩制度…………………………………………………………………14
16、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17、交通安全制度……………………………………………………………………………15
18、学校用电、用水安全管理制度…………………………………………………………15
19、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6
20、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和使用制度…………………………………………………………17
21、报警装置管理和使用制度………………………………………………………………18
22、保安器械管理和使用制度………………………………………………………………18
23、班级安全管理制度………………………………………………………………………19
24、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量化考核方案………………………………………………………19
25、特殊天气学生接送制度………………………………………………………21
26、室内课堂教学安全制度…………………………………………………………………22
27、室外课(体育课)堂教学安全制度……………………………………………………23
28、教学活动安全制度………………………………………………………………………24
29、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24
30、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安全制度……………………………………………25
31、班级安全公约……………………………………………………………………………25
32、课间活动安全督查制度…………………………………………………………………26
33、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28
34、学校医务室安全管理制度………………………………………………………………28
35、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29
36、教室安全管理制度………………………………………………………………………30
37、微机室、电教室安全管理制度…………………………………………………………30
38、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31
39、档案资料安全管理制度…………………………………………………………………31
40、仪器、图书、仓库物品保管安全管理制度……………………………………………31
41、配电室、茶炉房安全管理制度…………………………………………………………32
42、校园临时用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32
43、危险品收缴制度…………………………………………………………………………33
44、寒、暑假及节假日校园安全保卫制度…………………………………………………33
45、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33
46、安全隐患整改销号台账管理制度……………………………………………35
47、网络安全组织制度……………………………………………………………36
48、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37
49、网络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38
50、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38
51、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45
52、实验课教学安全管理制度………………………………………………………………46
制度篇
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刚
副组长:张 敏
成 员:单文涛 王金丽 袁 琳 宋芳奎
张裕营 张乾坤 高胜利 胡敬芹
张亚慧 郑 伟
职 责:
1、加强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合理分工,密切合作,监督执行。
2、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内部安全保卫,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领导并组织全校安全小组开展工作。
4、利用各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5、负责审批各项活动的执行,确保大型活动安全。
6、对校园设施定期检查。加强周边环境治理。
安全保卫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刚
副组长:张 敏
成 员:单文涛 王金丽 袁 琳 宋芳奎
张裕营 张乾坤 高胜利 胡敬芹
张亚慧 郑 伟
职 责: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包括事故调查、抢救、善后处理、信息联络等。
2、校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安全稳定工作,观察事件发展动向,了解情况,及时掌握信息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按指挥中心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组织落实本校机动队为应急力量,并随时接受指挥中心调动。
3、一旦本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报告事态发生情况,不隐瞒事实真相,如实上报,不贻误时机,并采取响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即要相互配合,又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各部门领导、各室负责人及全体教师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周教师都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保干巡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
5、加强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相关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等社会活动,未经校长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危险性活动等。
7、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及时退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校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一、校长是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政策的宣传、教育、落实,牵头制定单位的安全工作制度,筹措安全经费,确保单位安全。
二、分管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并检查汇报落实情况,及时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议和不断完善管理措施。
三、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及时处理本班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推荐任命班级安全干事,抓好班级安全制度的落实,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抓好安全工作。
四、行政值日、门卫均有安全责任,要按照学校对安全工作的分工,各负其责,处理好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维持好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五、任课教师要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上课时间内的学生安全,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沟通,积极完成学校交给自己的安全工作任务。
安全教育制度
1、学校每学期安排一次交通法规等安全意识的专题教育。
2、年级组长及班主任老师随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学生上学放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相互追逐嬉戏,所有学生一律不能骑自行车上学。
4、课余时间严禁学生做有危险的活动,学校所有教职员工若发现有违规学生,要及时劝阻,并进行教育。
5、体育课、活动课以及学校劳动、卫生扫除,教师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6、学校水电要有专人负责,若有开关等电器损坏,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及时上报总务处,严禁学生私自拨弄,避免发生意外。
7、学校要随时对体育器械进行安全检查,做好防范工作,教育学生不要随便攀爬体育器械。
8、寒暑假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并组成领导小组,做好寒暑假期间的学生安全工作。
北临城小学校舍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为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我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订了薛城区北临城小学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检查时间及要求
每学期的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举行各项安全大检查。各分管领导及责任人认真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报告上级处理。
二、检查内容
1、学校建筑安全:墙体坚固与否及有无裂痕,房屋有无漏雨渗水现象,楼房栏杆是否达到1.1米,门窗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新建工地有无安全防护措施。
2、用电安全:用电线路架设规范有序,线路无老化和漏电现象,学生宿舍和走道安装的全天候照明和应急照明设备正常。
3、水暖设备安全:学校供水、供暖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无渗水漏水现象,学校水井要加盖,下水道盖板无破损。校园内无积水。
4、实验室安全:有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安全管理制度,实验时要打开换气扇和通风窗,平时经常开窗换气,保持空气流通,管理好易燃、易爆、放射、剧毒药品。
5、饮食安全:食堂管理符合规定的卫生标准,无学生食物中毒现,无过期、变质的食品进入校园,并定期对炊事人员进行健康查体。
6、宿舍管理:宿舍管理符合规定的卫生标准,及时做好蚊蝇的消杀工作,严格遵守宿舍封闭式管理,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空岗脱岗。
7、其它安全:绝对保障楼梯、走廊等所有疏散口的畅通,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每层楼梯处安排值班教师负责疏导学生。各类大型活动,按要求报批,确保学生安全。
北临城小学教师日常值勤管理制度
一、班主任安全管理
1、职责:加强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监管,避免学生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2、量化办法:根据班极学生课间活动及班级是否发生安全事故进行量化。如有学生课间相互追逐打闹、攀爬栏杆、窗户、篮架等危险行为违反学校要求的,除扣班级量化分外,每人次扣班主任相应的安全管理分0.1-0.2分,班级如有安全事故发生,且不尽快妥善处理,并造成负面影响的扣班主任安全管理分2-5分。
二、其他老师安全管理
(一)语、数非班主任老师进行课间值勤
1、职责:按照值勤表的安排每周进行的一天或两天的课间值勤。每个课间都要对学生的活动进行监管,对具有危险行为的学生要及时制止。
2、量化办法:按照值勤表的安排每个课间都要按时至指定区域进行值勤,并佩戴值勤标志。值勤时无故迟到或不佩戴值勤牌每人次扣0.5分,出现空岗每人次扣量化分1分。值勤不力造成学生受伤事件发生的扣量化分2分。因缺岗造成责任事故的扣量化分5分。
(二)音乐、美术、英语、科学常识及后勤人员进行课间操期间的值勤
1、职责:按照值勤表的安排,每天课间操期间到楼梯口、校门出口等指定位置进行安全值勤。重点加强学生上操及返回时的安全。
2、量化办法:按照值勤表的安排,每个课间操时间都要到指定区域时行值勤,并佩戴值勤标志。值勤时无故迟到或不佩戴值勤牌每人次扣0.5分,出现空岗每人次扣量化分1分。值勤不力造成学生受伤事件发生的呈量化分2分。因缺岗造成责任事故的扣量化分5分。
(三)体育、电教人员进行特殊日期及特殊天气值勤
1、职责:在开学初或阴雨天气时,为避免校门口出现拥挤,对校门两侧的家长进行疏导,确保校门前秩序井然。
2、量化办法:在特殊天气时,根据天气情况听广播通知到值勤室签到,并佩戴值勤标志到校门前及校门两侧进行值勤。无故缺勤每次扣安全管理分2分。
注:无故不参与学校安全值勤的老师,安全管理分计0分。
门卫及安全保卫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校长、主任、保干、门岗值班员、夜班值班员、校门口安全值勤组成,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体系,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全体安全管理人员上岗期间要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时上岗,认真负责,文明值勤。节假日期间加强巡查,排除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以便防患未然。
3、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安保人员要做好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登记确认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说明,同意方可放行;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身份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
4、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持《教师接待家长预约卡》方可入校,特殊情况须电话同教师联系,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入校。
5、师生出入校园要履行登记手续,学生外出必须经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亲自说明并做好登记方可出入校园。
6、严禁小商、小贩进入校园向师生推销商品。
预防拥挤踩踏制度
一、正确预测拥挤踩踏事件多发地段和时间
1、广播操、文艺汇演、运动会等散会时段,操场(口)部位、楼梯(口)部位。
2、下课时段,楼梯(口)部位。
3、体育课下课时段,楼梯(口)部位。
4、放学时段,楼梯部位和校门口。
二、具体制度
1、大型集会时由大会主持统一指挥,按班级顺序撤离会场。
2、上下课时,值日教师指挥学生由一楼至二楼,最后三楼,有序离校。
3、教育学生在教室等学习区域内只能行走,禁止剧烈跑动,在教学楼的走廊上下不能进行体育和游戏活动。
4、疏通楼道绝不允许楼道有任何堆积物,保证梯道畅通。
5、及时更换楼道坏损电器,保证楼道灯光明亮。
6、教育学生不要在离校时在校门口及周边摊点、商店购买零食,防止通道拥挤造成拥挤或踩踏事故。
7、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的综合治理工作。
学校预防拥挤踩踏十项要求
1、举止文明,人多的时候不拥挤、不起哄、不制造紧张或恐慌气氛。
2、尽量避免到拥挤的人群中,不得已时,尽量走在人流的边缘。
3、发觉拥挤的人群向自己行走的方向来时,应立即避到一旁,不要慌乱,不要奔跑,避免摔倒。
4、顺着人流走,切不可逆着人流前进,否则,很容易被人流推倒。
5、假如陷入拥挤的人流时,一定要先站稳,身体不要倾斜失去重心,即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弯腰捡鞋子或系鞋带。有可能的话,可先尽快抓住坚固可靠的东西慢慢走动或停住,待人群过去后再迅速离开现场。
6、若自己不幸被人群拥倒后,要设法靠近墙角,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
7、在人群中走动,遇到台阶或楼梯时,尽量抓住扶手,防止摔倒。
8、在拥挤的人群中,要时刻保持警惕,当发现有人情绪不对,或人群开始骚动时,就要做好准备保护自己和他人。
9、在人群骚动时,要注意站稳脚跟,千万不能被绊倒,避免自己成为拥挤踩踏事件的诱发因素。
10、当发现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倒了,马上要停下脚步,同时大声呼救,告知后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
校门口安全值勤管理制度
1、校门口安全值勤上岗期间不得无故空岗、有事需请假准许后方可休假,当班期间不得酗酒,文明值勤,要切实做好禁行区域的车辆管理、秩序维护工作。
2、严格执每天上岗时间。
3、值勤人员有事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假条。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班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闲散人员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组织师生进行处理,并视情况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师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教师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各类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为确保参加各项大型活动的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建立此制度。
一、一般情况下,不得组织学生跨省旅游;
二、组织50名能上能下的学生集体外出,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
三、教学计划内的安排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必须报校长批准。
四、各种大型活动申请主办人必须写出较为详细的实施报告,充分考虑各种安全因素,并填写审批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对不履行手续者学校将给予必要处分,对未审批且出现事故者将严肃处理。
六、学校鼓励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最大限度的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是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创造一个祥和而安全的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要高度重视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告,不得有隐瞒、包庇、侥幸心理,导致事态扩大和蔓延。
二、师生在校园内外或他人在校园内发生的非正常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无论学校或教师有无过错责任,学校都必须在事发2小时以内向教育局、当地政府、公安部门报告。
三、发生学生伤亡事故,必须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底限度。
四、学校发生的校舍垮塌、火灾等安全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学校均要在事发2小时以内向教育局、当地政府、公安部门报告。
五、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首先发现的教师就是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向校长报告,并积极实施救护。对推诿扯皮、隐瞒、拖延不报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六、学校要与教育局、当地政府、派出所建立联系制度,对一般安全事故,积极配合,协调处理,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学校秩序正常。
七、学校发生事故后,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妥善处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事故处理后,在一周内及时将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八、学校要制定师生伤害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保持高度警觉,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安全工作责任追惩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为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推动我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订了薛城区北临城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惩制度。
一、安全工作责任的原则
学校的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学校活动的举办者及学校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
二、安全工作责任追惩制度
学校各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各安全工作人员、学校活动的举办者及学校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一旦出现安全问题或事故,各安全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均承担责任,应对该问题或事故做出书面报告,写出书面检查,于大会上做检查,本年度内不得评为优秀,并对其做50--200元的经济处罚,做出行政处分。一学期内连续出现两次的,停职一年,并由校委会研究对其做出经济处罚。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实验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严禁使用非教学用电,下班后教师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6、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7、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学校是公共场所,严禁在校园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带入校内;严禁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交通安全制度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交通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二、上学、放学不乘坐黑车。
三、乘坐车辆时,不准随意在马路上拦车,不准将头、手伸出车外,不向车外乱抛垃圾。
四、未满12周岁的小朋友,不准在马路上骑自行车。骑自行车时做到不相互追逐、搭肩、闲谈、双手离把、突然猛拐、骑快车、“英雄”车,严禁骑自行车带人。骑自行车不进入机动车道或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
五、过马路时,必须走人行横道线,不得随意横穿马路。不在道路上玩耍、追逐、打闹。
六、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必须遵守交通信号规定,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闯红灯,以确保自身安全。
学校用电、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用电制度:
一、学校用电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约用电,人人有责。
二、无论电灯、录音机或电视机都要做人走灯灭、关闭录音机或关掉电视机。
三、老师办公室或厨房,都不能使用大功率的用电器。
四、不能随意使用电饭锅、电炉、电褥子等用电设施。
五、时刻注意电路设施的安全,严防漏电、接地,发生触电事故或火灾。
六、不能随意乱拉电线,接过多的插座。
七、电路元件要合格。
八、学生教室及实验室用电要合理,严防学生触电,用电要合乎操作规程。
学校用电注意事项:
①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不能接近、触摸电源和电器。
②不要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外壳,更不能在电线上晾衣服或悬挂物体,或将电线直接挂在欣钉上。
③发现绝层损坏的电线、灯头、开头、插座要及时报告,请电工检修,切勿乱动。电工对消除以上安全隐患要及时不得推脱。
④学生不得在配电房、变压器周边逗留,更不能攀爬变压器,不得把其他物体拋向变压器及配电房内,不得乱动电气设备。
⑤万一遇有电气设施引起的火灾,要迅速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⑥发现有人触电时,要先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再采取其它抢救措施。
⑦学校每学期要对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学校用水制度:
1、以节约为原则,不得任意浪费。
2、各班用水除值日生外,其他学生一般不允许自行使用学校用水。
3、在学校用水要定时使用,平时不得随意使用。
4、教室除扫地顽皮,学生不准喝生水,洗衣服等。
5、要保护好用水设施,本着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饮食卫生安全监督小组
二、每学期组织饭堂服务人员及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三、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实行长效管理。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监管小组应会同卫生防疫部门经常对学校饮食卫生进行不定期的严格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四、从源头上抓好食品卫生安全,严把食品进货关。食堂不得销售“三无”产品及各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包括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或者其它感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或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未经检疫或不合格肉类、鱼类、及非法制作的食品、饮用品。食堂每天例行检查一次。
五、生产、加工环节措施得力,监管不留余地。从业人员应保持自身卫生整洁、勤洗手,勤剪指甲,穿戴整洁工作衣帽。生熟食品隔离放、蔬菜清水洗洁净,餐饮用具勤消毒,内处环境须整洁,消灭“四害”孳生地。
六、食品制作、销售人员必须按照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中途若得传染病,应主动离岗更换他人。
七、建立从业人员务工档案,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传染病患者,心理不健康者,性格暴戾者,情绪不稳定者,学校有权劝退或勒令其回家。
八、食堂严禁外人进入,若逢双休日或打烊后应及时上锁。
九、自备水源经常清洁、消毒,并定期抽样送检,饮用放心水。
十、明确卫生安全责任制,齐抓共管,落实到人。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和使用制度
1、学校(幼儿园)安装的视频监控摄像头应重点保障对校(园)大门、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主要通道以及教学楼等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控。
2、学校安保人员(或负责安保的领导)负责监控设备的管理工作,校(园)长有权对监控设施管理、运行进行检查监督。
3、监控人员须认真学习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备,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物品摆放整齐。监控人员负责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严格按规范的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运行,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和删减原始监控信息。
4、监控系统所配用的计算机等,严禁用于从事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务。
5、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监控室。
6、监控管理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和学校(幼儿园)安全秘密。除监控人员、学校(幼儿园)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因工作需要外,严禁其他人员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删减有关资料。
7、学校(幼儿园)应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应及时更换。
8、负责监控设备的管理工作的安保人员(或负责安保的领导),因不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对所造成的损失负一切责任。
报警装置管理和使用制度
1、报警装置放置在隐蔽、固定且便于使用的地方,由安保人员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2、安保人员应定期检查报警装置是否完好,要及时接通报警装置电源。若发现报警装置失灵,须及时报修,确保有效使用。
3、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防范措施应有效。
4、安保人员须熟悉报警装置的安装位置和使用方法,不随意使用。校(园)其他教职工不得随意动用报警装置。
保安器械管理和使用制度
1、安保人员要爱护安保器械,严禁使用器械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
2、所贝贝的安保器械只供校(园)安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戴和使用。
3、严禁将安保器械提供给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并未经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主管领导批准,严禁携带安保器械外出。
4、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须对安保器械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案。
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学期学生报名后,班主任要及时登记学生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确保与学生家长联系畅通。
二、要坚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学生创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三、体育课、实验课、放学等教室无人时,各班必须锁门关窗,门锁损坏要及时修理,防止盗窃。
四、搞好班内用电设施、公物、电教设备的管理,确保教室内各种设施安全无损。
五、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学生不得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或者校外学生聚众闹事,不得打架斗殴和进行不法侵害。
六、组织学生参加各种集体活动、课外活动、校外活动时,要征得学校批准,并做好安全教育及预防工作。
七、各班要有一名安全委员,安全委员负责本班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迹象,要及时制止,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并做好登记工作。
八、严格实行学生上午、中午到校点名制度,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原因,追踪去向,通知学生家长,必要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落实监护管理责任。
九、严格控制接收学区外就读学生,对不具备接收能力和住宿安全无保证的学生,学校坚决不准接收。
十、严格控制学生请假,学生请假必须持请假条,由班主任批准,无正当理由请假的一律不得批准。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量化考核方案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为了增强全体师生对学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我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事故,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安全重于泰山”的主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安定,政治稳定,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高度出发,本着对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二、考核方案
(一)安全工作与实绩考核,年度考核及评优树先相挂钩,安全责任人出现了安全事故,本人及分管领导本年度不能评为优秀,本处室的评优资格也被取消。
(二)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全体任课教师要按照学校要求,结合班级实际、课堂实际,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自护自救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并根据季节变化和实际教学场所及时做安全提醒教育,确保学生安全。安全管理分值为20分,实行扣分制。安全管理扣分标准如下:
1、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活动前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对可预见的安全事故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造成一定后果的,扣相应任课教师量化分1-5分。
2、学生违反校纪班规,未经学校处理,擅自将学生赶出班级并造成后果的,扣相应任课教师量化分1-5分。
3、学生无故缺课,未向学校报告也未和家长联系,或因教师不当批评等原因致学生擅自离校造成后果的,扣相应任课教师量化分1-5分。
4、体育课、实验课、活动课及社会实践活动课,当堂老师(或组织者)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未提前向学生提出相应要求和注意事项造成后果的,扣相应任课教师量化分1-3分。
5、发生事故后未及时报告学校也未采取积极求助措施的,扣相应任课教师量化分1-3分。
6、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身体状况、情绪等有异常情况未及时给予关注,采取相应措施,造成后果的,扣相应任课教师量化分1-3分。
7、体罚和变相体罚造成学生身体伤害的,扣任课教师量化分1-3分。
8、集体活动场所有安全隐患,未向学生提醒注意的,或未采取隐患排除措施,造成一定后果的,扣相应任课教师量化分1-3分。
9、未按学校安排到岗值勤,或到岗值勤不力造成学生受伤事件发生的,扣相应任课教师量化分0.2-2分。
10、其它未尽事宜,由安全事故认定小组认定扣分。
北临城小学特殊天气学生接送制度
每逢阴雨天气,接送学生的车辆便拥挤在学校门口,给学生的进出带来很大的不便,而且存有较大的安全隐患。我们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时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为此特制订本校特殊天气学生接送制度。
1、如遇阴雨天或下小雨(雪)的天气时,任何家长不得入校接学生。所有班级均按平时要求正常放学,幼儿园及一年级同样按规定时间整队带出校门,到指定地点解散。严格控制学生中途下队。
2、若出现中雨、大雨或暴雨等恶劣天气时,学校会及时利用校门前电子屏提示家长入班接孩子,同时会利用广播通知学生在教室内等候家长来接。具体情况如下:
(1)幼儿园在原规定时间的基础上提前10分钟开校门,家长可入班凭卡接学生。
(2)一年级学生在原规定时间的基础上可提前10分钟允许家长接学生。
(3)2—6年级应按点放学,允许家长到班来接。但班主任老师不得提前放出学生,以免造成校门口的拥挤。
(4)按照低年级先行,高年级在后的原则进行放学。班主任老师要教育好学生文明礼让、前后有序、不拥挤。
3、对全体教师的要求:特殊天气时,全体教职工任何人不得提前离校。
(1)班主任及搭班教师:在未放学前应及时到班级内安抚学生,等待家长来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凡未被家长接走的学生,由班主任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直到学生全被接走方可离校。不来接的孩子教师要首先与家长取得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提醒孩子安全回家。
(2)体育教师及行管人员听广播后及时到校门口协助值勤。疏导进出的家长及学生,以确保学校门口交通畅通、校园内秩序正常。
(3)其他人员应按课间操值勤的要求,到各楼层楼梯口进行值勤。及时疏导学生及家长,直至责任区内无安全隐患时方可翻牌离校。
(4)包级主任到所包年级进行巡视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沟通,与学校联系。
4、对家长的要求:(班主任提前强调)
(1)家长接送孩子时不要拥堵校门,自觉、有序站在校门口两侧等候,做到文明礼让,方便你我他。任何车辆不得推至或停放在学校门口。
(2)如果家长用轿车接送学生,务必停在校门口50米以外处,以确保学校门口交通畅通。
室内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1、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落实“减负”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3、各学科在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4、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6、要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7、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要负全部责任。
8、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9、教师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10、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11、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避免学生出现意外事故要求教师时刻了解学生的身体情况,对特异性体质、先天性疾病等学生要建立档案,必免在课堂教学中出现意外事故。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12、严格检查学生学习用具,不允许带包括削笔刀在内等利器。
13、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14、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15、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16、到专用教室上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室外课(体育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1、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对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体育老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 ,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教学活动安全制度
1、开展学生竞赛、检测等教学活动时要有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
2、要加强教师的防范意识。
3、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
4、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
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纪律和安全。
2、学校集会、做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拥挤踩踏等相关安全责任事故等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组织者必须对集会、会操、外出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5、组织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大型集会、外出活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义务劳动、运动会等)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6、每次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确保安全;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符合安全要求;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待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组织实施活动。
8、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
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一、严格履行集体活动请示报告制度。学校组织跨校集体活动前,要向县教育局安全主管领导请示。不得擅自带领学生外出参加春游、登山、野营等活动。
二、获准进行的集体活动,组织者要制定详细方案,夯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体育运动要做到场地安全、器械安全、周边环境安全。
三、全校性集体活动,校长、年级组长、班主任必须亲自参加,不能参加者必须由学校临时委托负责人,班主任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发现有缺席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上报学校。
四、校内集会时,要有专人负责疏导学生。
五、严禁学生随意到河、塘、池、水库游泳。
班级安全公约
一、上学、放学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警指挥;在马路行走要走人行道;过马路时要先左看,后右看,确保安全后再通过,不在非人行横道上横穿马路;不得在路上游戏、打闹、玩耍。不得骑自行车。
二、按规定时间到校,提前到校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出家门后直接到校,到校后不经老师同意不得出校门;放学后直接回家。
三、遵守课堂规则,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情;使用刻刀、剪刀、圆规等有危险的工具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并确保不要危及他人安全;实验操作或活动要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不经老师允许不动用老师的教学用品、仪器及设备。
四、课间举止要文明,不在走廊、楼梯上过于集中或做游戏;不急速奔跑、打闹;不能持器械、锐器玩耍、追逐打闹;不准乱掷砖块或铁块等重物;不做危险游戏,如扳手、推手、追逐、争抢、摔跤等;严禁对他人搞恶作剧。
五、站立、就座、行走、跑动以及进行其它各种活动,要注意观察周围场地、所用器材等情况,注意自身动作、行为是否正确和安全,是否影响或危及他人。
六、进出教室、上下楼梯、出入人群集中场合时要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不嬉戏打闹,不前推后拥。
七、不经老师允许不能进入仪器室、器材室和各功能教室;不经老师允许不得动用各室内的实验用品、仪器、器材、设备。
八、不动校园及教室内的所有电源及电器设备;不在车棚内活动;学校若有施工,要远离施工现场。
九、不爬围墙,不爬栏杆,不爬门窗,不爬桌椅板凳。
十、打扫卫生时不爬高,不擦电源及电器设备,不擦铝合金门窗。
十一、不要将火柴、打火机、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
十二、学生生病时,未经家长、医生许可,不能擅自买药和配药,更不能随意服药。
十三、注意饮食卫生,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饮用生水和不达标饮料,不得私自买食物饮料,不得把零食带到学校。
十四、没有家长陪同不得到河坝水库游泳、滑冰;不到公路、铁路、水井、水库和建筑工地等有危险的地方去玩。
十五、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生人的东西,不跟生人走,有危险找警察或大人帮助。无家长带领或不经家长同意不得独自出门。
课间活动安全督查制度
一、督查目标
1、加强学生课间活动的安全及文明礼仪教育,提高学生的课间安全意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2、学校安全人人有责、课间活动人人来管。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二、督查组成员
组 长:校长
成 员:全体班子成员
每日值勤教师和部分少先队安检员
三、督查内容
课间活动主要不文明、不安全行为:
1、在走廊、在厕所、上下楼梯不靠右行,故意推挤。
2、课间追逐打闹、上下课急速奔跑。
3、玩水枪、弹弓,玩陀螺,及攻击性较强的游戏。
4、在升旗台、花池、栏杆台或高坎玩耍、攀爬、跳跃。
5、不在本班活动区域活动,到其它地方玩耍。攀爬、翻跃校门,爬篮球架、爬教室的窗户。
6、攀爬教室前及连廊的栏杆,在地上爬来爬去。
7、在楼梯间玩游戏、滑栏杆,把栏杆的斜边当“滑梯”。
8、乱扔石子打人,乱扔果皮纸屑,从高处用瓶子向下洒水、扔废纸及塑料瓶等杂物。
9、把跳绳从栏杆处伸到楼下,吸引楼下学生争抢。
10、故意伸出腿绊人、推同学撞人。
11、在教室内爬、坐、踩桌子,站在桌凳上向外探头。
12、擅自出校园到外面买零食、学具等物品。
四、具体要求
1、对班主任的要求:利用晨队会、及板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课间安全教育,课间活动不追逐,不打闹,做到文明礼让。对学生课间活动做必要的引导,引导学生做丢沙包、跳绳、踢毽子等有益的活动。课间督查学生的行为,发现不良行为应及时制止。
2、学校督查组每天至少两次不定时抽查,每发现以上类似情形之一,每人次扣班级量化分1分,扣班主任安全管理分0.1分。并通报批评。
3、对值勤教师的要求:值勤教师及时到岗,密切关注学生活动,对危险性游戏及时制止,正确地处理突发安全事故。无故缺岗或不及时到岗者按照《安全管理规定》每一次扣量化分0.2分,不戴值勤牌每发现一次扣0.1分。每周通报一次。
4、对值勤学生的要求,每天课间不定时进行抽查,发现不良现象时,应记下学生姓名及班级,及时上报大队部公布检查结果并纳入班级量化。
5、对门卫的要求:严禁学生课间擅自出校园。出校园必须有班主任批条,否则门卫不得放行。
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1、财务室是学校的安全重点部位,财务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务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财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保险柜不得存放过夜现金,保险柜应及时关锁,钥匙由专人随身携带和管理,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务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由专人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财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非本校财务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财务室,外来人员进入财会室要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学校教师不准接触保险柜,到财务室办完事后不得在财务室逗留。
6、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安全。
学校医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1、校医室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医务工作能力。
2、校医室购买药品必须在校长的批准下,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药品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药品和医用器械。
3、每学期定期进行药品清理和对医疗器械检查,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师生用药时,要告诉师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服药时间、药量、次数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5、经常检查校医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后勤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6、卫生室使用高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7、校医要坚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输管,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立即淘汰。
8、不要给师生注射或使用药品,必要时要经校长同意后方可用药;同时,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9、每学期初都要对全校学师生进行疾病排查,对患有先天性疾病或重大疾病的师生要建立详细的病情档案,对带病坚持上课的师生的学生要劝其休学或退学。
10、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窗锁门。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小包、手机、现金、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以防被盗。
7、办公室教学公用微机为本室人员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8、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黄色网站;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言论。
9、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严禁使用非教学用电,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微机室、电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微机室、电教室是学校重点部位,必须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微机室、电教室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校外人员带入微机室、电教室操作微机。
4、微机室、电教室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微机室、电教室,不准在微机室内吸烟。
6、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发现微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和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防护,确保安全。
档案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党政公章、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等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主管人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横传。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档案室,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
仪器、图书、仓库物品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仪器、图书、教育教学等物品,保管人员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2、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3、各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4、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配电室、茶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室、茶炉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水、供电正常,预防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使用供电、供水设备。
4、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窗锁门。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注意保养、妥善保管。
校园临时用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临时工或施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要提前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加强用工、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由施工主管领导负责逐个造册将有关证件报学校安保部门审核存档,做到登记及时、详细、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部门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法纪法规,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要服从学校安保管理,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带物资出门应由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出门。
5、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6、 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员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或回收,有专门的值班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8、授课期间严禁施工车辆进入校园,注意师生活动情况,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危险品收缴制度
一、学校成立刀具等危险物品收缴组织,建立从学校到班级、到学生个人的监控收缴机制,夯实收缴责任,确保及时收缴。
二、学生不得携带匕首、棍棒、弹簧刀、水果刀、弹弓、雷管、炸药、有毒气体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三、坚持经常性的收缴制度,发现一起,收缴一起,处理一起。
四、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学生监督的作用,对检举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收缴的刀具等危险品概不返还,重要危险物品上交公安部门。
寒、暑假及节假日校园安全保卫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在离校之前,要把贵重物品带走,关好门、窗,拔去电源插座,排除不安全因素。
二、教职工离校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教学楼、各办公室、专用室、教师进行安全项目检查,并把结果上报学校。
三、假期值日人员经常巡视校园。察看校园有无问题发生,若有问题发生,注意保护现场,并通知学校领导,问题严重的及时报警。
北临城小学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
一、指导思想
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和谐发展、稳定发展观念,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校园意外事故,以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临山小学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
二、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处理;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以学校大局为重,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原则,尽可能避免负面的影响。对出现的事故采取积极主动、沉着冷静、公正合法地进行处理。
三、处理程序
(一)逐级上报原则
在校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当堂任课教师(或当日安全值勤人员及训练队教练)为第一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告知该班班主任教师,班主任上报年级组长。年级组长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包级主任。包级领导上报安管办备案。再由安管办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二)逐级处理原则
1、事故发生不论第一责任人(当堂任课教师、当日安全值勤人员、训练队教师)有无责任。都应做为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采取积极主动、及时、有效的处置方式方法。
2、班主任教师做为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积极配合事故第一责任人做好家长的安抚及事故的处理工作。若能够妥善处理的,且没有造成任何影响的,学校将不予追究责任。若不宜处理的事件,请求年级组长协助处理。
3、年级组长做为本年级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积极督导班主任教师及事故责任人做好相关事故处理工作,并配合做好相应的安抚工作。及时将事态的发展情况上报包级领导。
4、包级领导得知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置方法。及时了解事态的发展,并协助事故第一责任人解决相关问题,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5、安管办在了解事故的发生及事态的发展后,及时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并传达安全领导小组决议。协助包级领导解决相关问题。
6、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人,针对所发生事件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对所发生事故采取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并将实施意见上报校长审批。
四、工作要求
(1)哪个部门、哪个年级、哪个班级发生事件,就由相应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具体负责处理,其他部门相互支持,在校安全领导小组指挥下,共同配合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2)快速反映原则。学校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照逐级上报原则,在第一时向上一级报告。相关科室得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3)坚持安抚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重在思想教育,做好、做细思想工作。
(4)一切以保护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为目的,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5)无条件服从原则。一切服从大局,坚决服从校领导小组指挥,相互配合对发生事件处置不推诿、不拖拉、不扯皮。对不服从学校指挥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北临城小学安全隐患整改销号台账管理制度
一、台账资料建设制度
按照上级要求学校每年于1月须重新建立《年度学校安全隐患整改销号登记表》。已销号的隐患不再登入,原登记表保留存档,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建立其它各类台账档案资料。
二、学校安全工作检查登记制度
学校各职能处室每周进行一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详实记入《学校安全检查登记表》并及时上报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要根据隐患情况联合相关处室在最短时间内予以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上报学校限期解决;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要进行一次学校安全工作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详实记入《学校安全检查登记表》并在最短时间内予以解决,对不能及时解决的(含处室查出的隐患)要责成学校安管办详细记入《学校安全隐患整改销号登记表》,并根据时限落实隐患整改销号工作。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要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学校安全工作大排查。排查人员要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登入本校《安全隐患整改销号登记表》。
班主任每日都要了解掌握是否有身体不适的学生,控制常见病、传染病扩散。
三、安全隐患整改销号制度。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落实新增安全隐患的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到位时间,通报所存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要定期对学校安全隐患项目整改进度进行督查,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整改责任,严格隐患整改销号制度,直至隐患彻底消除。对不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案件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北临城小学网络安全组织制度
一、网络安全小组
组 长:李 刚
副组长:张 敏
成 员:单文涛 王金丽 袁 琳 宋芳奎
张裕营 张乾坤 高胜利 何 静
胡敬芹 王晓璇
二、网络安全小组工作职责
(一)组长职责
1、组织人力物力,开展网络安全师资培训活动。确保每位教师都能正确使用网络安全设备。
2、组织人力制订相关的制度和规定,并监督实施。
3、检查各种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和网络安全活动情况,并做好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二)副组长职责
1、参加各种制度、规定的制订工作。
2、负责各种制度、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
3、遇到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校园网上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并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上报有关部门。
4、负责网络安全教研的实施工作。
(三)成员职责
1、负责项目设备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
2、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热心为广大教师、学生服务。
3、按照《设备管理制度》、《网络安全使用制度》 ,认真做好管理与登记工作。
4、成员实行对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
5、保证各功能室教学需要及时开放。
三、网络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事件发生并得到确认后,学校信息管理中心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由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是否启动该预案,一旦启动该预案,有关人员应及时到位。
学校信息管理中心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件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涉及计算机的IP地址、管理人、操作系统、应用服务,损失,事件性质及发生原因,事件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人、报告时间等。
学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承担校内外的工作联系,防止事态通过网络在校内外蔓延。
学校信息管理中心人员进入应急处置工作状态,阻断网络连接,进行现场保护,协助调查取证和系统恢复等工作。对相关事件进行跟踪,密切关注事件动向,协助调查取证。有关违法事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北临城小学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网络教室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1、未经网络机房管理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网络机房。
2、未经网络机房维护人员允许,进入网络机房的人不得对网络机房内的设备进行任何操作。
3、网络机房维护人员不得擅自将设备的管理账号和密码告诉他人,网络机房设备的指定维护人员应该定期更新管理密码。
4、不得在网络机房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严禁在网络机房内吸烟、烧水、热饭或从事其它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活动。
5、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换网络机房内各种设备的连接线,不得将网络机房内的设备等物品拿出网络机房。
6、未经允许不得将校园网的有关技术资料透漏给他人。
7、对由于工作人员失职等原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网络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附:
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鲁政发〔2010〕87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治、妥善处理伤亡人员和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公安、司法行政、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卫生、工商行政管理、新闻出版、气象、地震、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组织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等,定期接受相关安全管理培训;
(六)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每年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第七条 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指导学校完善技防物防设施,将学校校园及周边的信息监控设备纳入治安防控体系重点建设范围;
(四)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八条 财政部门应当将公办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工资、校园安全保卫条件建设经费、校舍安全经费等费用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予以保证;每年应当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用于实施学校安全工资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 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出;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对学校校址安全进行鉴定,对迁建、新建学校校址进行评估,确保校址安全。
第十三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四条 公安、卫生、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库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五条 文化、新闻出版、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六条 水利部门应当及时发布校舍所处地区的防汛信息,为洪涝灾害易发区域校舍选址提出防汛要求,宣传防汛知识。
第十七条 气象部门应当指导学校对校舍及附属设施采取防雷击避险措施;地震部门应当指导学校落实地震灾害预防措施。
第十八条 举办学校的当地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保证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建设符合要求的安全保卫人员队伍,配足配齐监控报警设施与防卫器械;
(三)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及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四)每年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维修改造或者拆除;
(五)为学校购买学生安全事故校方责任保险。
第三章 校内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下列各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并组织实施;
- 门卫制度;
-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 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
- 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 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 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 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
- 其他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由校长负责、有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的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并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
专职安全保卫人员配备的数量应该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确定。规模在500人以内的学校,应当至少配备2名安全保卫人员;规模在500人至1000人的学校,应当至少配备名安全保卫人员;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按照不低于新增加规模的2‰增配安全保卫人员。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学生在校学习时间,非寄宿制学校不得要求学生上晚自习。学校应当及时打开校门安排学生入校,不得将学生拒之于学校门外。
学校应当保证教学楼、图书馆、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出入口畅通和楼梯安全,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学校应该根据需要在课余时间开放学习及各种功能设施,组织多种课余活动。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二十二条 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应当认真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上课时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组织学生参加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并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照当地必修课程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选配优秀教师,保证课时,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选聘优秀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作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规定。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学校应当创造条件设立卫生(保健)室、心理咨询室,对学生开展生理、心理健康教育。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验证明。幼儿园与小学在入园。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七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 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 有针对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 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 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需要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开展紧急疏散演练,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安全救护常识培训和事故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学校应当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游泳等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防范溺水等安全事故。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加强校园管理,不得将校园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激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学校校园内有教职工生活区的,应当将教职工生活区与教学区隔离开,并开辟不同的进出通道。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火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成年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第三十二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循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员发现被监护人员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修养。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学校周边安全管理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由教育、公安、司法行政、财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卫生、工商行政管理、新闻出版、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地震、气象、城市管理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胡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第三十七条 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环境保护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胡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建设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者高频设备项目,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胡场所或者设施。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肯学校集中的区域设立治安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打击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活动。
第三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胡门前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胡,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依法施化人行横道,设置提示标志,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交通安全管理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四十条 文化部门应当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四十一条 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胡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十二条 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胡卫生状况进行监督,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五章 安全事故处理
第四十三条 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教育行政等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第四十四条 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第四十五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四十六条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事故的,学校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应当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防止新闻媒体渲染炒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校舍的安全管理是学校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部分,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校舍的使用效益,是校舍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由学校总务处统管,并实行使用班级及各处室分管责任制,班级教室由班主任负责,各处室由各处室主任负责。未具体分配使用的校舍,由总务处统筹负责。对于校舍的使用,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换和占用,不准私自改动内部装修和结构等。
2、建立健全校舍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施工后的各幢楼房图纸,要按各幢进行整理归档、装妥,以便日后查阅。如校舍产权变动、大修、拆迁、改建,需由学校校长室研究决定,并按有关程序,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3、校舍的修缮维护;
(1)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改造,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门窗地板注意保养维护,墙壁地面要干净无污溃,保持完好状态。
(2)经常检查各处室内网络、水、电、窗帘等设施设备,建立健全报修制度,确保正常运转,使用。
(3)对各幢建筑物大面层,保持经常清理,排水管道要畅通不被堵塞,无积水;要及时发现大面层有无裂纹渗漏滴水情况,并及时组织修补。
(4)设立定期检查制度,特别是在每年台风雨季来临之前,应及时组织检查,做好准备应对。
(5)每学期末,都要进行全面彻底总检,利用假期时间,彻底维修,保持校舍完好。
4、按上级指示要求,在一定时段对每幢建筑物定期请市防雷检测所进行防雷检测,检查避雷线路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及设备安全。
实验课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卫生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督促学校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学校发生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实验课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腐蚀或剧毒药品要设专柜存放,上双锁两人保管,不能随便让学生接触搬弄。
二、教师要严格遵守实验课的安全常规,严格按照各种实验操作规程。
三、不管做任何实验,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各实验操作规程,在老师指导下进行,不要自作聪明、自以为是。
四、如确需做带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定期对实验室的各种硬件设施如电线、煤气、开关、插头等进行安全检查。
六、加强安全管理,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注意防毒防潮、防火、防盗、保持通风良好,清洁卫生。
七、实验课要有详细的记录,完善的制度。
八、实验完毕要及时归还实验用品,防止学生把实验用品带出教室,造成学生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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