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先树优)薛城区北临城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薛城区北临城中学
薛城区北临城中学教师评先、评优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师评优、评先管理,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公正、公平地做好评先选优工作,切实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从而发挥其在学校管理中的“正能量”,生动展现我校教师队伍立德树人、潜心教学的精神风貌,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赋能学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优、评先原则
1.按考核程序操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师。
2.提倡公开、公平的原则,努力选出先进典型,不搞轮流坐庄、平均分配。
3.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合理,经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二、评优条件
1.符合上级评先评优文件精神的教职工。
2.有重大突出贡献者优先评优;
3.上级部门下达的优秀指标,必须推选在相关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区级以上优秀个人原则上不连年推荐。
三、评选要求
1.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优标准,只要使评优可照章操作,同时全体教师又有明确的努力目标,能发挥评优的导向功能即可。
2.评优评先程序
①自我评价。即对照学校评优要求标准,准备参评材料,进行自评。
②自我申报。在自评的基础上,对照评优、评先标准,确定是否申报,申报时附上能证明自己参评条件的材料。
③职能部门评价。成立评优、评先工作小组,对入围人员打分测评,并按得分高低确定评优、评先名单。
四、有以下情况者不能评优:
1.出现旷班、旷会者;一年内迟到次数达到10次以上者;一年内请事假一月以上,病假两月以上者;
3.在上级督查中受通报批评者;
4.不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者;
5.出现教学工作、安全工作责任事故者,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具有年度优秀评选资格。
6.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未达到考核标准者;
7.学校督查中发现:①旷课一节以上;②旷工一天以上;③无故不在岗两次以上;④常规工作严重违反制度;⑤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者;
8.凡工作不履行职责者。
五、评优、评先打分依据
一是按照上级评优、评先文件要求,确定参评资格、范围及参评材料;二是依据评优、评先文件和《职称评定评分标准》(2021.10教代会通过)对参评材料进行打分。
薛城区北临城中学
202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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