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薛城区北临城中学2026年招生简章

来自: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时间:2026-08-13 17:41:36

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枣庄市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枣教发〔20269号)文件精神,我校2026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区域1:京沪铁路(枣庄西站)以东,永福路以西、枣曹路以南,临山路以北的区域

区域2:京沪铁路(枣庄西站)以西临城街道所属区域。原枣庄市第十二中学生源可自愿选择到薛城区北临城中学就读。

二、报名时间

1.网络报名时间:817000 — 8192400

2.现场报名时间:820

三、招生类型及报名条件

(一)有城区房产类

1.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薛城区北临城中学招生服务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的,不受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户籍地址限制,提交户籍、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可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房屋用途需为住宅。

2.龄儿童具有北临城中学招生范围内户籍,与父母一方户籍共同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簿,且随父母长期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自有产权住房实际居住,不动产登记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

3.原有房产因拆迁改造而搬迁,户籍登记地址仍为拆迁前房产地址的,拆迁安置协议中规定的安置地点位于北临城中学招生范围内的,报名时提供户口簿、拆迁安置协议等材料。

(二)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非本区户籍)

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薛城区,其监护人在薛城区合法经商、务工并在薛城区北临城中学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

1.经商类:提交监护人经商营业执照、公示年度报告、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户籍证明等材料,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地址属于薛城区北临城中学招生范围。

2.务工类:提交监护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近三个月工资发放流水、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户籍证明等材料,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地址属于薛城区北临城中学招生范围。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在 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并完成实名用户认证。

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左上角选择【枣庄市】,从【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再选择“枣庄市-薛城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

提醒:

817--19日,学校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适龄儿童父母可随时登录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并自行打印录取通知书。对于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父母依据提示信息及时完善报名材料。81924:00关闭网络报名平台端口。审核通过的学生,注意阅读《薛城区北临城中学入学须知》,及时扫描入学须知上面的二维码,如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学校以入学通知书和填报信息为最终录取和注册凭证。

(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学生,不需要再参加现场报名)

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根据审核人员反馈的信息,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北临城中学进行材料现场审核。

现场报名地点:薛城区北临城中学“和美楼”一楼。

现场报名时间:820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现场报名上交材料:

1.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学生

1)招生范围区域内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可提供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复印件。

2)入学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户主是父母的,请提供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入学学生户口页。户主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请提供首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和学生的出生证明。 以上户口材料可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区户籍)

1)经商类:营业执照、公示年度报告、北临城中学片区内的房屋租赁证(居住证)、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入学学生页)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务工类:监护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近三个月工资发放流水、北临城中学片区内的房屋租赁证(居住证)、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入学学生页)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注:如户口本户主为祖父母(外祖父母),需提供学生的出生证明。

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请按顺序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个人自备)。

、招生咨询电话

13793715580           13562214133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六、注意事项

1.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入学资格。

2.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报学校的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3.学校合规、合法招生,不要相信任何校外人员或机构的承诺。任何校外人员或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与学校没有任何关系,出现后果自负。

薛城区北临城中学

2026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