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薛城区凤鸣中学机构设置及联系电话

来自: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时间:2026-04-26 09:58:00

一、学校职责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体薛城区学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教育教学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薛城区凤鸣中学

领导职数:领导正职1人,领导副职5人。

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党建工作办公室、工会、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行政办、安管办、团委。

三、各处室职责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632—8329678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学校党支部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宣传工作和党带群团工作等。

1.负责上传下达党的各级各类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2.负责起草党组织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定并落实党建方面工作制度、活动方案及相关文案等。

3.负责筹备并召开党员大会、支委工作例会、党组织换届选举大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

4.按党组织要求做好考核、考察、培养储备干部的相关工作。

5.负责党员服务管理工作,包括党员信息采集、党员档案管理、发展党员、党费管理、党内统计、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员关怀、党员教育培训、党务资料整理等。

6.指导党小组开展好组织发展、党费管理、党员信息维护、党员教育培训、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等。

7.主要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

8.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组织各级各类培训、党课学习,负责党支部新闻的撰写和发布。做好典型人物和事迹的宣传工作。

9.负责联系、协调学校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10.负责组织党群活动,如党代表的推选、党代会的筹备和召开、开展志愿服务等。

11.做好离退休党员、困难党员的慰问关怀工作等。

12.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会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632—8329678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发挥工会全体委员的作用,布置、检查、指导各基层小组开展工作。

2.贯彻《教师法》、《教育法》和《工会法》,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群众说话办事,沟通领导与教职工的联系,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

3.自觉履行教育职能,发挥工会的自身特点和优势,协助党支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常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公共道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的教育,积极开展有益于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各类教育活动,全面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4.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师表工程建设;做好有关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

5.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筹备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作报告,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6.切实履行民主参与职能,组织和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在民主渠道和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认真落实教代会的职权,教代会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的开展。

7.着力履行维护职能,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不断促进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的改善。重视从源头上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参与学校有关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讨论。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积极开展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作。

8.组织好群众性文体活动,充分利用教工之家等活动场所,搞好群众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更好地丰富教职工的文体生活,使教职工在各项活动中陶冶情操,增长知识。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10.做好来信来访接待、文书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收缴、管理和合理使用工会经费。

11.关心群众生活,做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工作。

12.加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会干部的综合素质。

(三)政教处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632—8329678

1.宣传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德育工作的文件和法规,制定德育工作计划,督导、检查学校开展德育工作。

2.负责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抓好队伍学习培训等相关工作,做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3.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形成德育工作制度化、系列化、规范化的格局。

4.做好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做好学校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种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5.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做好学生养成性教育。

6.做好本校和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调研工作。

7.做好学校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和对外、对上报道工作。

(四)教导处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632—8329678

1.根据教学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

2.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教学计划及实施意见,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3.组织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帮助广大教师执行教学计划,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4.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教改实验,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

5.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做好考试工作。

6.组织各种形式的教师培训活动,提高教师业务素质。

(五)行政办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632—8329678

1.有计划地组织部门人员进行业务及政治学习。

2.做好考勤工作,及时办理请销假手续。

3.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上级各种文件精神,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4.做好门卫、保洁的各项管理工作。

5.做好各类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6.加强对公章的管理和使用,做好接待工作。

7.做好各项临时性工作。

(六)总务处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632—8329678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政策和法规。

2.负责学校房产、基建、水、电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建造、管理、维修工作。

3.负责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及其它用房的调配使用的具体工作。

4.负责行政、教学所需物资的准备、采购、供应、保管、使用和监督工作。

5.对学校财产进行登记、检查和管理,督促各处、室做好校产保管工作。

6.负责学生餐厅管理,为全校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做好服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七)安管办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632—8329678

1.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学校安全档案建设。

2.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3.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开展对教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

4.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5.协调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协助上级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八)团委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632—8329678

1. 组织团员开展主题团日、团课、时事学习、爱国主义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2. 负责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团费收缴、团员档案管理

3. 选拔、培训和管理团干部;指导学生干部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

4. 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组织开展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

5. 配合学校党委、德育处、年级组开展德育工作,落实上级团委布置的任务,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