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薛城区凤鸣中学机构设置及联系电话
薛城区凤鸣中学机构设置
一、学校职责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体薛城区学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学教育教学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薛城区凤鸣中学
领导职数:领导正职1人,领导副职5人。
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校长室、工会、教导处、教科室、政教处、总务处、行政办、党建办公室、财务室。
三、学校编制
学校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29人,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07人。
四、内设机构各处室职责
1.坚持依法办学,遵守学校章程,维护学校利益。
2.依法定程序合理配置学校“人、财、物、信息”资源,有效行使学校重大事项和重大改革措施的决策权。
3.定期向学校党组织通报工作,有关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主动征求学校党组织的意见。取得学校党组织支持和指导学校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4.尊重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
5.考虑和平衡学校外部和内部各方利益,致力于学校战略决策、制度安排和文化塑造,确保学校可持续发展。
6.将提高教育服务质量作为行政工作中心,领导各部门工作,合理分权和授权,提高管理与服务机构效能,追求学校高效绩。
7.对学校未来有明确的了解,确立协调一致的办学宗旨和办学方向。
8.将校内教职工和学生的人生幸福与生命质量作为关注焦点,建立信任,消除焦虑。
9.教育和培训教职工,鼓励和激励教职工,并承认教职工的贡献。
(二)工会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632—8329678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发挥工会全体委员的作用,布置、检查、指导各基层小组开展工作。
2.贯彻《教师法》、《教育法》和《工会法》,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群众说话办事,沟通领导与教职工的联系,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
3.自觉履行教育职能,发挥工会的自身特点和优势,协助党支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常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公共道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的教育,积极开展有益于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各类教育活动,全面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4.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师表工程建设;做好有关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
5.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筹备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作报告,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6.切实履行民主参与职能,组织和代表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在民主渠道和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认真落实教代会的职权,教代会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的开展。
7.着力履行维护职能,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不断促进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的改善。重视从源头上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参与学校有关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讨论。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积极开展女教职工委员会工作。
8.组织好群众性文体活动,充分利用教工之家等活动场所,搞好群众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更好地丰富教职工的文体生活,使教职工在各项活动中陶冶情操,增长知识。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10.做好来信来访接待、文书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收缴、管理和合理使用工会经费。
11.关心群众生活,做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工作。
12.加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会干部的综合素质。
(三)政教处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632—8329678
1.宣传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德育工作的文件和法规,制定德育工作计划,督导、检查学校开展德育工作。
2.负责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抓好队伍学习培训等相关工作,做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3.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形成德育工作制度化、系列化、规范化的格局。
4.做好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做好学校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种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5.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做好学生养成性教育。
6.做好本校和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调研工作。
7.做好学校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和对外、对上报道工作。
(四)教导处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632—8329678
1.根据教学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
2.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教学计划及实施意见,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3.组织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帮助广大教师执行教学计划,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4.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教改实验,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
5.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做好考试工作。
6.组织各种形式的教师培训活动,提高教师业务素质。
(五)行政办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632—8329678
1.有计划地组织部门人员进行业务及政治学习。
2.做好考勤工作,及时办理请销假手续。
3.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上级各种文件精神,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4.做好门卫、保洁的各项管理工作。
5.做好各类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6.加强对公章的管理和使用,做好接待工作。
7.做好各项临时性工作。
(六)总务处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632—8329678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政策和法规。
2.负责学校房产、基建、水、电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建造、管理、维修工作。
3.负责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及其它用房的调配使用的具体工作。
4.负责行政、教学所需物资的准备、采购、供应、保管、使用和监督工作。
5.对学校财产进行登记、检查和管理,督促各处、室做好校产保管工作。
6.负责学生餐厅管理,为全校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做好服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七)安管办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632—8329678
1.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学校安全档案建设。
2.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3.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开展对教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
4.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5.协调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协助上级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1.负责经费的计划编制,各类费用的征收和使用。
2.负责校舍改造、校产管理,编制基建计划。
3.负责教育经费的预算、决算、核拨、搞好审计、监督工作。
4.负责完成各种会计统计报表。
5.负责经费的预算、决算和日常收支核算及财产物资登记管理工作。
(九)教科室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0632—8329678
1.制定并实施学校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包括课题的申报、论证、审批及其成果的鉴定、评奖、推广和应用等工作。
2.领导教研组工作,协助校长选配好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并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文化业务,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
3.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安排与班级管理、教材资料管理等工作。它负责教师的招聘、培训和考核工作,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学科教师队伍。
4.组织学科竞赛活动,培养学生的学科兴趣和综合素质,以及组织学科教师参加学术会议和研讨会,促进学科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学科合作,提高学科教学水平和研究能力。
(十)党建办公室职责 联系电话:0632—8329678
1.党的组织建设:负责学校的党组织建设,包括起草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定并落实党建方面工作制度、活动方案及相关文案等。
2.党员管理与发展:负责全体党员的管理,包括党员的基本信息统计、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管理等工作。同时,负责党员发展工作,包括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对象的推荐、培养、考察及转正等工作。
3.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抓好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4.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负责反腐纠风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5.会议组织与筹备:负责筹备并召开主题党日、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组织生活会等,并做好会议记录。
6.群众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7.指导群团组织:指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及组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