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薛城区凤鸣中学2026年招生简章

来自: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时间:2026-08-17 17:50:00


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枣庄市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枣教发〔20269号)和《薛城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薛教体发〔20267号)文件精神,做好我校招生入学工作,维护广大适龄入学儿童权益,确保符合条件到我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入学。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区域1祁连山路以东,光明大道以南,六盘山路以西,黄河路以北的区域。

区域2祁连山路以东,黄河路以南,民生路以西,长江路以北的区域

区域3G3京台高速以东,沿黑龙江路至G3京台高速以南,沿太行山北路、松花江路至景山路以西,光明大道以北的区域。

区域4G3京台高速以东,光明大道以南,祁连山路以西,长江路以北的区域。

二、报名方式

(一)直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814日下午。

2.报名方式:具有薛城区龙潭实验小学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持小学毕业证书到薛城区龙潭实验学校领取凤鸣中学七年级新生录取通知书,完成报名,无需上交任何材料。

属于薛城区凤鸣中学招生服务范围之内的,通过直升报名已拿到录取通知书的小学毕业生不用再到网上和现场报名。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817000——819240081924:00关闭网络报名平台端口。

2 .报名方式: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并完成实名用户认证。

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左上角选择【枣庄市】,从【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再选择“枣庄市-薛城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

3.网上审核:818—19日,学校审核网络报名提交的材料信息。家长登录平台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打印录取通知书。未通过审核的按照提示信息完善补充材料重新上传,或按照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到报名学校提交材料审核。

(三)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8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未通过审核的或无法通过网络报名的。学校及时通知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材料参照招生类型)进行现场报名学校将进行材料现场审核。直升或网上已审核通过的不需要再到学校提供证明材料。

3.报名地点:凤鸣中学凤舞楼二楼教室

4.材料准备: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可提供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复印件。

2)入学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请提供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入学学生户口页等户口材料可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营业执照、公示年度报告、房屋租赁证(居住证)、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入学学生页)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需提供监护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近三个月工资发放流水、房屋租赁证(居住证)、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入学学生页)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非起始年级报名。

1.报名时间:820日上午8:30—11:30

2.报名条件:和七年级新生报名条件一致,由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来学校现场报名。

3.学位供应:学校视申请转学情况,确定能否接纳学生转入我校就读。若学位不足,我校将报请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就近转入其他定点学校就读。

4.其他事宜:材料审核及取回时间、录取结果通知等,同七年级对应时间一致。

三、招生类型及报名条件

(一)有城区房产类

1.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薛城区凤鸣中学招生服务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的,不受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户籍地址限制,提交户籍、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学校办理报名。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可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房屋用途需为住宅。

2.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凤鸣中学招生范围内户籍,薛城区户籍,与父母一方户籍共同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簿,且随父母长期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自有产权住房实际居住,不动产登记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的,提交户籍、房产证明相关材料,可到学校办理报名。

3.原有房产因拆迁改造而搬迁,户籍登记地址仍为拆迁前房产地址的,拆迁安置协议中规定的安置地点位于薛城区凤鸣中学招生范围内的,报名时提供户口簿、拆迁安置协议等材料。

(二)外来经商务工子女(非本区户籍)

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薛城区,其监护人在薛城区合法经商、务工并在薛城区凤鸣中学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

1.经商类:提交监护人经商营业执照、公示年度报告、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户籍证明等材料,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地址属于薛城区凤鸣中学招生范围。

2.务工类:提交监护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近三个月工资发放流水、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户籍证明等材料,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地址属于薛城区凤鸣中学招生范围。

四、注意事项

1.凡符合我校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对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入学资格,逾期不予补报,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2.学生监护人应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我校将立即取消其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并依法将相关线索移交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3.我校严格依规、依法、公平、公正开展招生工作,从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或办理入学手续。任何机构或个人以各种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费用的行为,均与我校无关。因轻信非官方渠道而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失及后果,均由家长及学生自行承担,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咨询电话:17866897990   17866898090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