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黄河路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原则
有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科学管理、精细核算,坚持厉行节约,制止浪费;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一般;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机构和组织、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分析与报告,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和财务监督管理等。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科学合理、完整准确编制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进行控制,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二)编制财务报表,如实反映单位收支情况;
(三)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实施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经济管理中的有效作用;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薛城区黄河路小学
第二章财务机构和组织
第六条单位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与财务工作有关的重大问题需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七条财务室是单位财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在校长、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单位财务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工作。
第八条单位应配备相应的财务人员。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从事财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第九条根据“三定”方案规定和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和明确财务各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必须确保单位收款与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有效防范风险。
第十条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十一条财会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上级财政、审计、税务等主管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二条预算是财政资金最基本的管理方式,预算业务是单位其他经济业务的运行基础。
第十三条单位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各单位分别对本单位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考评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第十四条单位预算实行“二上二下”的编审程序
第十五条校长办公会是单位预算业务的决策机构,预算的编制审批等需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财务室负责组织单位预算编报、执行,预算分析,决算和考评等工作。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六条依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规定,单位收入是指本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政策规定,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七条单位实行财务收支统管制度,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单位的部门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收入管理的要求如下:
各项收入应按规定管理,对拨入经费要按国家预算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非税收入和其他收入实行国库或财政专户集中管理,接受财政监督;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九条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二十条单位的各项支出应与预算安排相一致,不得无预算支出和超预算支出,各单位分别对本单位的支出实行定额管理和指标控制。
第二十一条各项支出要按照区财政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第二十二条加强财政用款管理,规范使用各项财政资金。
第二十三条坚持“分级授权”和“一支笔”审批相结合的原则,各项支出须严格支出审批手续。实行单位一把手审批及财务监督小组连签制度。
第二十四条项目资金支出要专项审批、单独核算,按照指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挪作他用。
第二十五条各项支出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经相关领导或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方能列支。
第六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资产是指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国有资产的总称。
第二十七条单位资产主要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其中,流动资产主要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等;固定资产主要是指房屋及构筑物、家具用具、办公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单位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总务处是单位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并负责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单位办公用固定资产的配置规格按照区财政部门对国有资产配置的要求和标准,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予重新配置。
第三十条单位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三十二条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单位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投资的,应当报区财政部门批准,投资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部门预算管理。
第七章财务分析和报告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每年年初要对上一年度的单位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情况、负债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财务分析和总结。
第三十四条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有: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人员经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等。
第三十五条财务分析的方法以对比分析法为主。
第三十六条财务分析形成书面报告,财务分析报告的编写抓住主要矛盾,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数字运用恰当、准确,观点与材料相统一;文字精练、准确。
第三十七条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财务室要定期编制本单位财务报告。
第八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管理单位会计档案,明确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安全。
第三十九条按照规定立卷,归档会计档案。
记账凭证每月登记完毕,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装订成册,顺序排列整齐归档;年底结账后电子账备份,纸质帐页装订成册存档。各类财务报表分别以电子版、纸质两种形式存档。
第九章财务监督
第四十条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单位应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财务公示等制度,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公开。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上级单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室拟定,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施行。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