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薛城区黄河路小学2026年秋季招生简章
根据《薛城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简章。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范围
泰山路以东,光明路以南,G3京台高速以西,临山公园以北的区域。
根据区招生方案,G3京台高速以东,光明大道以南,祁连山路以西,长江路以北的区域(薛城区龙潭实验学校招生范围),该区域的适龄儿童也可自愿选择到我校就读。
二、入学年龄
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含8月31日),年龄的核验以户口簿为准。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延缓入学。
三、报名方式
(一)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8月17日00:00—8月19日24:00。
(特别提醒:8月19日24:00网络报名平台端口将关闭。)
2
.登录方式:
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并完成实名用户认证。
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左上角选择【枣庄市】,从【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再选择“枣庄市-薛城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
3.学校审核:8月17日—20日。适龄儿童父母随时登录查看报名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父母依据提示信息完善补充报名资料重新上传。
4.查询打印:8月2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将录取通知截屏打印。
(二)现场报名:8月20日 上午8:30--11:30。
错过网上报名时间的及网上审核未通过需要线下提供材料的,需由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现场报名。
四、招生类型及需提交材料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招生类型,并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
1.有城区房产类。
(1)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我校招生服务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的,不受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户籍地址限制,提交户籍、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办理报名。
(2)适龄儿童少年为薛城区户籍,与父母一方户籍共同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簿,且随父母长期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自有产权住房实际居住,不动产登记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并属于我校服务范围的,提交户籍、房产证明相关材料办理报名。
需提交材料:户口簿、房产材料等材料原件。
2.有城区户籍无房产类
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含高新区)城区户籍,但监护人无房产的,实际居住地址属于我校服务范围的可办理报名入学。
(1)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租房并迁户的,可持房屋租赁证等办理报名。
需提交材料:户口簿、房屋租赁证等材料原件。
(2)原有房产因拆迁改造而搬迁的,户籍登记地址与拆迁前房产地址一致的,可依据拆迁安置协议规定的安置地点或现租赁住房地址,就近办理入学。
需提供材料:户口簿、拆迁协议、房屋租赁证等材料原件。
3.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区户籍)
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薛城区,其监护人在薛城区合法经商、务工并实际居住。居住地址属于我校服务范围的可办理报名。
需提交材料:
经商类:户口簿、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监护人经商营业执照、公示年度报告等相关材料。
务工类:户口簿、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监护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近三个月工资发放流水等相关材料。
4.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区户籍)
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具有薛城区户籍,户籍地址不在我校招生范围,其监护人在城区合法经商、务工且实际居住。可依据居住地址就近办理报名。
需提交材料:
经商类:户口簿、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监护人经商营业执照、公示年度报告等相关材料。
务工类:户口簿、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监护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近三个月工资发放流水等相关材料。
5.其他类型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持有薛城区居住证,可依据居住证地址就近办理报名。
需提交材料:户口簿、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五、转学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一年级入学类型到学校现场报名。(材料准备同一年级报名材料)。
2.现场报名时间。
8月20日 上午8:30— 11:30
六、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632-8112857,8112858。
咨询时间:招生期间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七、其它事项
(1)房产认定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为准,房屋性质须为住宅。户籍、房产、经商务工等各类报名证明材料,有效截止时点为学校报名工作结束前。
(2)对于无法提供正式手续的报名资料,需提供辅助性佐证材料。
(3)为确保招生入学材料审验的准确性,所提交的信息将与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大数据予以比对。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4)一年级网上录取的新生拟定于8月22日上午9:00--11:00持网上录取截图(纸质版),来校换取“一年级新生录取通知书”。

鲁公网安备 37040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