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薛城矿建路小学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来自: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时间:2024-05-22 16:11:00

薛城区矿建路小学资助政策解读

为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公平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 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资助政策解读公布如下:

一、什么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是指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受教育者。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依据因素?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劳动力及职业状况、家庭财产及收入、家庭负担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等情况。)

3.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特殊困难”的十大类学生及概念解释?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学生);(建档立卡学生是能在镇级或以上资助办开出证明的学生,此类学生只能开出证明,但是没有相关建档立卡的证件)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农村或城镇持有低保证的居民)

3.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指未满16周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确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均无履行义务能力的特困学生)

4.孤儿;

5.重点困境儿童;

1)父母双方同时服刑或因重疾、戒毒等无人抚养的儿童。

2)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有上述第1条条件之一的。

3)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抚养的。

4)经诊断,家人身体残疾或患重病或罕见病,需长期治疗贫困家庭的儿童。

6.烈士子女;

7.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需提供证件)

8.因其他原因 ;(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9.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监护人但事实上人抚养的儿童)

10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及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哪些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4.有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 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2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要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3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公开透明,又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

4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 反映家庭经济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