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薛城区临山小学2024年度招生信息

来自:薛城区信息公开 时间:2024-08-14 15:09:27

薛城区临山小学2024年招生简章


根据《薛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精神,特制定本简章。具体事宜如下:

招生范围

永福路以东,永兴路以南,原区委墙东的东大堤以东,泰山路以西,长江路以北的区域(不含枣矿集团西苑小区)。
根据区招生政策,燕山国际C区、燕山国际D区(区实验小学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也可自愿选择到我校就读。

入学年龄

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龄审验依据为户口簿。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暂缓入学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报名方式

方式一: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从APP首页选择【入学报名】进行账户注册,进入【义务教育招生】模块,再选择“枣庄市-薛城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报名账号注册,依次完成“入学儿童申报”-“信息采集”-“学校填报”-“进度查看”。

“爱山东”APP

方式二:使用电脑、手机的浏览器进入网页版,网址为(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index.html#/)操作同上。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8月17日—20日(8月20日24:00关闭网络报名平台端口)。
网上审核:8月17日—21日。适龄儿童父母随时登录查看报名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父母依据提示信息完善补充材料重新上传。
查询打印:8月18日-22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打印录取通知书。
现场报名: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网络报名未通过审核的或无法通过网络报名的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审核。
领取入学通知书: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1)网络报名审核通过的,凭打印的录取通知书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等材料。
(2)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凭材料记录表到校领取报名材料原件、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等材料。

招生类型

1.有户籍、有房产。
(1)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含高新区,以下相同)户籍,且户籍跟随父母。适龄儿童父母须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常住户口和房产,且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可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
(2)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户籍,且适龄儿童随父母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房产部门产权登记信息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同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区户籍,有房产)。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在薛城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户籍不在薛城区的人员。适龄儿童父母已在2024年2月28日前申领居住证(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市中区除外),居住证地址和房产地址一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房产证地址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1)适龄儿童父母于2024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
(2)适龄儿童父母于2024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3.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区户籍,无房产)。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在薛城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户籍不在薛城区的人员。适龄儿童父母已在2024年2月28日前申领居住证(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市中区除外)和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居住证地址和房屋租赁证地址一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房屋租赁证地址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1)适龄儿童父母于2024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
(2)适龄儿童父母于2024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转  学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现场报名(材料准备同一年级报名材料)。
2.现场材料时间。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学校将依据各年级空余学位情况接收转学学生。若转学人数达到最大班额限制人数,则以报名审核通过顺序为依据。

咨询电话

0632-8052186

0632-8052168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其他事项

1.新迁入户口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之前有效。房产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为准。房屋用途须为住宅。
2.对于无法提供正式手续报名材料的,需提供辅助性佐证材料。
3.拆迁后购买合法住房,户口因拆迁暂不能迁移的,提供户籍、房产、拆迁协议等材料可到房产地址所属片区招生学校报名。
4.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区教体局审核后,由区教体局统一协调入学。
5.为确保招生入学材料审验的准确性,所提交的信息将与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大数据予以比对。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请关注学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招生信息及入学注意事项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