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薛城区龙潭实验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薛城区龙潭实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龙潭实验学校安管办
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魏传礼
副组长:孟庆跃
成员:校委会全体成员
安全办主任:王正堂
职责:
1.加强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合理分工,密切合作,监督执行。
2.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内部安全保卫,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领导并组织全校安全小组开展工作。
4.利用各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5.负责审批各项活动的执行,确保大型活动安全。
6.对校园设施定期检查。加强周边环境治理。
安全保卫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魏传礼
副组长:孟庆跃
成员:校委会全体人员
职责: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包括事故调查、抢救、善后处理、信息联络等。
2.校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安全稳定工作,观察事件发展动向,了解情况,及时掌握信息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按指挥中心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组织落实本校机动队为应急力量,并随时接受指挥中心调动。
3.一旦本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报告事态发生情况,不隐瞒事实真相,如实上报,不贻误时机,并采取响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即要相互配合,又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各部门领导、各室负责人及全体教师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周教师都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保安巡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
5.加强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相关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等社会活动,未经校长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危险性活动等。
7.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及时退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校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校长是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政策的宣传、教育、落实,牵头制定单位的安全工作制度,筹措安全经费,确保单位安全。
2.分管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并检查汇报落实情况,及时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议和不断完善管理措施。
3.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及时处理本班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推荐任命班级安全干事,抓好班级安全制度的落实,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抓好安全工作。
4.行政值日、门卫均有安全责任,要按照学校对安全工作的分工,各负其责,处理好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维持好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5.任课教师要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上课时间内的学生安全,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沟通,积极完成学校交给自己的安全工作任务。
安全教育制度
1.学校每学期安排一次交通法规等安全意识的专题教育。
2.年级组长及班主任老师随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学生上学放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相互追逐嬉戏,所有学生一律不能骑自行车上学。
4.课余时间严禁学生做有危险的活动,学校所有教职员工若发现有违规学生,要及时劝阻,并进行教育。
5.体育课、活动课以及学校劳动、卫生扫除,教师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6.学校水电要有专人负责,若有开关等电器损坏,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及时上报总务处,严禁学生私自拨弄,避免发生意外。
7.学校要随时对体育器械进行安全检查,做好防范工作,教育学生不要随便攀爬体育器械。
8.寒暑假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并组成领导小组,做好寒暑假期间的学生安全工作。
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为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我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订了薛城区龙潭实验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检查时间及要求
每学期的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举行各项安全大检查。各分管领导及责任人认真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报告上级处理。
二、检查内容
1.学校建筑安全:墙体坚固与否及有无裂痕,房屋有无漏雨渗水现象,楼房栏杆是否达到1.1米,门窗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新建工地有无安全防护措施。
2.用电安全:用电线路架设规范有序,线路无老化和漏电现象,学生宿舍和走道安装的全天候照明和应急照明设备正常。
3.水暖设备安全:学校供水、供暖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无渗水漏水现象,学校水井要加盖,下水道盖板无破损。校园内无积水。
4.实验室安全:有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安全管理制度,实验时要打开换气扇和通风窗,平时经常开窗换气,保持空气流通,管理好易燃、易爆、放射、剧毒药品。
5.饮食安全:食堂管理符合规定的卫生标准,无学生食物中毒现象,无过期、变质的食品进入校园,并定期对炊事人员进行健康查体。
6.宿舍管理:宿舍管理符合规定的卫生标准,及时做好蚊蝇的消杀工作,严格遵守宿舍封闭式管理,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空岗脱岗。
7.其它安全:绝对保障楼梯、走廊等所有疏散口的畅通,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每层楼梯处安排值班教师负责疏导学生。各类大型活动,按要求报批,确保学生安全。
安全保卫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校长、主任、保安、门岗值班员、夜班值班员、校门口安全值勤组成,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体系,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全体安全管理人员上岗期间要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时上岗,认真负责,文明值勤。节假日期间加强巡查,排除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以便防患未然。
3.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安保人员要做好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登记确认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说明,同意方可放行;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身份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
4.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持《教师接待家长预约卡》方可入校,特殊情况须电话同教师联系,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入校。
5.师生出入校园要履行登记手续,学生外出必须经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亲自说明并做好登记方可出入校园。
6.严禁小商、小贩进入校园向师生推销商品。
学校预防拥挤踩踏十项要求
1.举止文明,人多的时候不拥挤、不起哄、不制造紧张或恐慌气氛。
2.尽量避免到拥挤的人群中,不得已时,尽量走在人流的边缘。
3.发觉拥挤的人群向自己行走的方向来时,应立即避到一旁,不要慌乱,不要奔跑,避免摔倒。
4.顺着人流走,切不可逆着人流前进,否则,很容易被人流推倒。
5.假如陷入拥挤的人流时,一定要先站稳,身体不要倾斜失去重心,即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弯腰捡鞋子或系鞋带。有可能的话,可先尽快抓住坚固可靠的东西慢慢走动或停住,待人群过去后再迅速离开现场。
6.若自己不幸被人群拥倒后,要设法靠近墙角,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
7.在人群中走动,遇到台阶或楼梯时,尽量抓住扶手,防止摔倒。
8.在拥挤的人群中,要时刻保持警惕,当发现有人情绪不对,或人群开始骚动时,就要做好准备保护自己和他人。
9.在人群骚动时,要注意站稳脚跟,千万不能被绊倒,避免自己成为拥挤踩踏事件的诱发因素。
10.当发现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倒了,马上要停下脚步,同时大声呼救,告知后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
校门口安全值勤管理制度
1.校门口安全值勤上岗期间不得无故空岗、有事需请假,准许后方可休假,当班期间不得酗酒,文明值勤,要切实做好禁行区域的车辆管理、秩序维护工作。
2.严格执行每天上下岗时间。
3.外来人员扫描“场所码”+测温+验码+行程码、登记等措施,加强外来人员和车辆的闭环管理;坚决守好学校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
4.教师进校一律验码+测温,出校一律凭出门条,否则禁止出入。
5.值勤人员有事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假条。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班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闲散人员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组织师生进行处理,并视情况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师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教师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各类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大型活动审批制度
为确保参加各项大型活动的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建立此制度。
1.一般情况下,不得组织学生跨省旅游;
2.组织50名能上能下的学生集体外出,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
3.教学计划内的安排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必须报校长批准。
4.各种大型活动申请主办人必须写出较为详细的实施报告,充分考虑各种安全因素,并填写审批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对不履行手续者学校将给予必要处分,对未审批且出现事故者将严肃处理。
6.学校鼓励开展丰富多采的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应对学校的突发事件,及时、有序、高效地作出相应处理,最大努力减少学校的损失和负面影响,维护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报告制度。
一、“突发事件”主要指危及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事件。如:
1.传染性、季节性或爆发性疾病,特别是病毒性肝炎、流行性感冒、感染性腹泻等。
2.群体性师生食物中毒事故。
3.来自校内外的袭击、伤害性事故。
4.组织师生外出活动时的意外交通事故。
5.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大量学生的相互挤压事故。
6.校内发生的意外性事故。
7.校内的火灾事故。
8.建筑和设备的安全事故。
9.教职工、学生家长中可能激化的矛盾。
10.其他自然或人为的突发恶性事件。
二、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即要求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以法办事,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的各种隐患。
2.早发现。即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检查制度,关注学校每位师生的健康状况和情绪倾向,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早报告。即要求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信息;一旦发现突发性事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必要时向公安和医疗、防疫等部门发出求助信息。
4.早救治早隔离。即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或拨打120;发现疑似传染性疾病的,对密切接触病人的人群和班级,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疏散、隔离、检查和观察等防治措施,并及时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三、一旦学校出现突发恶性事件,立即启动以下各职能人员,全力投入事故的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全体校委会成员
1.组长:魏传礼
职能:
快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1)在第一时间向教体局报告情况。
(2)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
(3)密切配合公安、医疗、防疫等机构对事件进行处理。
(4)认真制定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
(5)负责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2.副组长:孟庆跃任伟陈静渠玲崔平川
职能:
(1)组织护送受伤或发病者去医院救治。
(2)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并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
(3)接应赶到医院的家长,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
(4)随时与组长保持联系。
3.控制人员:安管办教导处德育处办公室
职能: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排查其他发病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医院。
(3)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4)组织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学生。
(5)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件的第一手资料。
4.后勤保障人员:总务处保健室
职能:
(1)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动和后勤支援。
(2)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3)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5.疫情报告人:孟庆跃
职能:
(1)在第一时间向教体局安管办和思政科通报情况。
(2)做好学校内部的通信联络工作。
此制度从2022年9月1日起实施。
安全工作责任追惩制度
校安全工作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一个基础。安全工作无小事,为了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局面。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和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学校特制定本制度。
考核原则:
1.突出预防,消除隐患。
2.重视过程,讲究实效。
3.尊重事实,落实责任。
4.个人考核和集体考核结合。
二、考核内容
本制度所指的安全工作,是指涉及到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以及师生治安安全方面的教育防范工作,包括交通安全、饮食安全、课间活动安全、体育活动安全、课堂教学和活动安全、理化实验安全等。
三、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月考核制,月考核情况亦将纳入年终考核。
2.学校根据校方与各教职工签订的责任状,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依相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安全主任及其他中层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校园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不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严重体罚学生的;
4.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并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5.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6.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7.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8.未履行“第一目击责任人”义务的;
9.凡违反各教职工工作责任制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
六、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细则
1.无安全责任事故、检查无不合格项月考核为满分,并优先获得期末评优权。
2.四级安全责任事故,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但未导致事故的发生,将按照我校出台的《教职工安全工作检查评分细则》进行考核,并对相关责任人口头警告。
3.三级安全责任事故,因违反<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扣责任人本月绩效工资30-50元。
4、二级安全责任事故,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除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外,扣其责任人本月绩效工资100-200元,并取消相关责任人学期末评优评先资格。
5.一级安全责任事故.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如取消文明单位、家长投诉、信访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外,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6.重大安全事故.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重伤、或3人以上重度中毒事故,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及时向教育局、地方党委、政府上报。由上级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并通过校委会,依据责任人相关情节给予重处。
七、责任追究办法
1.四级责任事故,将按照《教职工安全工作检查评分细则》进行处理。
2.三级至特大责任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如果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并移交司法机关或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实验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严禁使用非教学用电,下班后教师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6.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7.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学校是公共场所,严禁在校园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带入校内;严禁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交通安全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的交通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2.上学、放学不乘坐黑车。
3.乘坐车辆时,不准随意在马路上拦车,不准将头、手伸出车外,不向车外乱抛垃圾。
4.未满12周岁的小朋友,不准在马路上骑自行车。骑自行车时做到不相互追逐、搭肩、闲谈、双手离把、突然猛拐、骑快车、“英雄”车,严禁骑自行车带人。骑自行车不进入机动车道或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
5.过马路时,必须走人行横道线,不得随意横穿马路。不在道路上玩耍、追逐、打闹。
6.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必须遵守交通信号规定,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闯红灯,以确保自身安全。
用火、用电、用水安全制度
1.节约用水,用后及时关闭水龙头。节约用电,离开教室、寝室时,及时关闭电灯。
2.严禁私拉接线安装电器插座。
3.严禁在教室、宿舍使用电茶壶、电热棒、电吹风和电炉等。
4.爱护用电器具,不得人为损坏开关、插座等,严禁自行装拆电器。若发现用电隐患,及时报告电工。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饮食卫生安全监督小组。
2.每学期组织饭堂服务人员及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3.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实行长效管理。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监管小组应会同卫生防疫部门经常对学校饮食卫生进行不定期的严格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4.从源头上抓好食品卫生安全,严把食品进货关。食堂不得销售“三无”产品及各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包括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或者其它感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或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未经检疫或不合格肉类、鱼类、及非法制作的食品、饮用品。食堂每天例行检查一次。
5.生产、加工环节措施得力,监管不留余地。从业人员应保持自身卫生整洁、勤洗手,勤剪指甲,穿戴整洁工作衣帽。生熟食品隔离放、蔬菜清水洗洁净,餐饮用具勤消毒,内处环境须整洁,消灭“四害”孳生地。
6.食品制作、销售人员必须按照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中途若得传染病,应主动离岗更换他人。
7.建立从业人员务工档案,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传染病患者,心理不健康者,性格暴戾者,情绪不稳定者,学校有权劝退或勒令其回家。
8.食堂严禁外人进入,若逢双休日或打烊后应及时上锁。
9.自备水源经常清洁、消毒,并定期抽样送检,饮用放心水。
10.明确卫生安全责任制,齐抓共管,落实到人。
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1.每学期学生报名后,班主任要及时登记学生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确保与学生家长联系畅通。
2.要坚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学生创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3.体育课、实验课、放学等教室无人时,各班必须锁门关窗,门锁损坏要及时修理,防止盗窃。
4.搞好班内用电设施、公物、电教设备的管理,确保教室内各种设施安全无损。
5.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学生不得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或者校外学生聚众闹事,不得打架斗殴和进行不法侵害。
6.组织学生参加各种集体活动、课外活动、校外活动时,要征得学校批准,并做好安全教育及预防工作。
7.各班要有一名安全委员,安全委员负责本班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迹象,要及时制止,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并做好登记工作。
8.严格实行学生上午、中午到校点名制度,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原因,追踪去向,通知学生家长,必要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落实监护管理责任。
9.严格控制接收学区外就读学生,对不具备接收能力和住宿安全无保证的学生,学校坚决不准接收。
10.严格控制学生请假,学生请假必须持请假条,由班主任批准,无正当理由请假的一律不得批准。
薛城区龙潭实验学校安全管理
量化考核办法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把学校建成为安全文明校园,全体教师都应承担起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责,同时也应受到一定的奖励,为体现奖罚分明,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全体任课教师要按照学校要求,结合班级实际、课堂实际,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自护自救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并根据季节变化和实际教学场所及时做安全提醒教育,确保学生安全。安全管理基础分值为40分,实行奖惩制,标准如下:
一、安全工作考核操作程序
教导处负责教师教学安全检查,德育处负责班级安全检查,安管办负责教师执勤检查及各部门安全登记。
二、安全工作考核具体细则
(一)教导处负责检查的教学安全
1.负责晨读的教师不认真晨检,未追踪或未给班主任报告缺课学生,一次扣个人安全量化分1分,班主任不明学生去向,未告知家长一次扣个人安全量化分1分,产生不良后果扣个人安全量化分2—5分。
2.任课教师未按时上下课、迟到、早退、中途溜岗(含室外课和晨读)未经教导处允许私自调课,体育课和室外活动课任课教师上、下课未清点人数一次扣个人安全量化分1分,产生不良后果扣个人安全量化分2—5分。
3.任课教师下课后需在班级内参与学生的课间管理,强调好课间安全纪律,提醒安全小卫士课间安全执勤,方可离开去下一个班级候课,如因未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产生不良后果扣个人安全量化分1分。
4.所有在专用教室内的教学活动(含实验课、媒体教学课、信息技术课)等,任课教师未按照各室管理规则讲清专用教室上课的纪律要求和操作要求,未做到排队进出教室,室内秩序混乱或无教师学生单独上课活动的现象一次扣个人安全量化分1分,产生不良后果扣个人安全量化分2—5分。
5.所有任课教师未征得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同意,擅自留学生补课或参与其他活动一次扣个人安全量化分1分,产生不良后果扣个人安全量化分2—5分。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身体状况、情绪等有异常情况未及时给予关注,采取相应措施,造成后果的,扣相应任课教师个人量化分2--5分。
6.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发现一次扣个人安全量化分1分,产生不良后果和影响扣个人安全量化分2—5分。
(二)德育处负责检查的班级安全
1.学生个人行为
(1)在校园内攀爬栏杆、做危险游戏每人次扣班级量化分1分,在楼道内打闹每人次扣班级量化分1分。
(2)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器械、美工刀、工艺刀、瓦斯喷雾等进校园每人次扣班级量化分2分。
(3)不遵守作息时间提前到校每人次扣班级量化分1分。
(4)打架斗殴,欺凌弱小每人次扣班级量化分2分。
(5)翻越围墙每人次扣班级量化分3分。
(6)到网吧、游戏厅娱乐每人次扣班级量化分2分。
(7)吃零食每人次扣班级量化分1分。
(8)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在课桌椅、墙壁、门窗上乱刻、乱涂、乱贴、乱写,违者每人次扣班级量化分1分,情节严重要对损坏公物要追究赔偿。
2.班级安全管理
(1)班主任每天未点名放学、节假日未强调安全事项、提前放学一次扣班级量化分1分,产生不良后果扣班级量化分2—5分。
(2)班主任全权参与学生大课间的管理,做到课间活动文明有序,杜绝安全隐患。由于班级管理不当,班级学生发生打架每例扣班级量化分1分,学生发生矛盾上交学校调解处理的扣责任教师个人量化分2—5分。
(3)学生违反校纪班规,未经学校处理,擅自将学生赶出班级并造成后果的扣个人量化分2—5分。
3.放学门口管理
各班级放学路队集结于校门内侧,要做到有序外出,不争不抢,高年级礼让低年级;各班级务必服从管理,做到有序外出,不礼让强行外出的扣班级量化分1分,不服从管理的加扣班级量化分1分。
(三)安管办负责检查的学校安全
1.学校安全区域全覆盖:主要体现在《领导带班执勤》、《校门口教师执勤》、《校内教师值勤》三个方面。值班人员不遵守考勤制度,不按时到岗(无故迟到或不佩戴值勤牌)一次扣个人安全量化分1分,空岗一次扣个人安全量化分1分,值勤不力造成学生受伤事件发生的扣个人安全量化分2分,因缺岗造成责任事故的扣个人量化分5--10分。(领导及教师安全值勤期间因公事如外出听课、两校间交流学习、学校安排的活动等外出,值勤教师本人应当主动找人替岗,确实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安排不了的应提前两节课向安管办请假,学校协调相关人员替岗,事后及时补上的算公出不扣分。值勤领导及教师因个人私事请假的,本人应主动找人替岗,实在因工作及其他原因找不到人替岗的,应提前向安管办请假,学校协调值勤人员替岗算事假,替岗人员每次加个人安全量化分1分。(注:每学期一次事假扣1分且以后累加)。
2.全体教师对学校强调的安全教育活动未及时向学生进行教育、无安全记录或记录敷衍的(记录不全面、不详细,如无违纪学生记载和处理记录等)一次扣个人安全量化分1分,产生不良后果的扣个人安全量化分2—5分。
3.学校管理人员不尽职或失职导致发生不良后果的一次扣个人安全量化分2—5分。
4.学校举行的各项应急演练,需部分班级配合工作,积极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班级,奖励班级量化分1-2分,反之,不服从安排或在活动中不服从管理的班级扣班级量化分1分。
5.学校安全安活动:按照上级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在安全各项工作中安排到个人的工作,积极配合工作的个人安全量化加1分,在各级活动中所获奖项,将参照学校量化方案的奖励标准进行分级加分。无故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个人安全量化2分。
6.全员安全培训:所有人员按照安管办的要求参加培训。
(1)集中培训:迟到、早退扣1分,不参会扣2分。学习记录不按时上交扣1分,没有学习记录的扣1分。
(2)自学:按照要求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学习记录不按时上交扣1分,没有学习记录的扣1分。
(四)办公室负责检查的学校安全
1.教师车辆管理:
(1)所有教师车辆入校后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停放(汽车停到车位,电动车停放到车棚或北门西边的前4个停车位上),对于违规停放的车辆,一旦发现,扣除个人安全量化每次1分并责令停放到规定位置,不配合的加扣个人安全量化分1分。
(2)机动车辆(汽车、四轮电动车)到安管办实名登记,办理车辆通行证,凭车辆通行证进出校园,无证一律不得入校。
2.教师进校管理:
- 工作日:教师进校服从学校规定,佩戴工作牌,汽车配通行证,疫情期间佩戴口罩及健康码,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测温一次扣个人安全量化1分,与其发生争执的一次扣个人安全量化分2分。
- 非工作日:做好出入校记录。
3.教师出校管理:
教师上班期间出校门,凭办公室开具的“出门条”方可出门离校,不提供出门条安保人员有权利不予开门放行。如有趁其他人员进出校间隙,强行外出的扣个人安全量化1分。
(五)总务处负责检查的学校安全
1.校舍及硬件设施安全:
所有教师的过失行为,如开窗未及时关闭造成学生碰伤的问题,教师行为直接造成学生意外伤害的问题,每有1次扣个人安全量化1分。
2.营养餐管理:
放学后、就餐前,就餐学生的意外伤害,按照班主任占40%、就餐管理教师占60%的责任来分担。每有1次,班主任和就餐管理教师分别扣安全量化分1分。
三、考核操作办法:
1.各部门做好安全日志的填写、安全扣分情况的登记。
2.班级学生违纪扣班级量化分累计5分扣班主任个人量化分1分,班级学生举报违纪学生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奖班主任2—5分。
四、考核奖惩办法:
1.各教师安全考核分纳入教师年度考核(量化奖惩不封顶),同时各教师每学期安全考核个人量化分扣分累计达5分,学校通报警告一次;安全量化考核个人量化分扣分累计达10分,学校领导谈话一次。
2.因工作失职不尽责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追究责任教师的责任,因工作失职不尽责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追究责任教师的责任,按教师责任比例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同时该教师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备注:其它未尽事宜,由安全事故认定小组认定扣分。分值量化细则、意见的调整由学校校委会、安管办研究细化。
薛城区龙潭实验学校
2022年8月29日
特殊天气学生接送制度
每逢阴雨天气,接送学生的车辆便拥挤在学校门口,给学生的进出带来很大的不便,而且存有较大的安全隐患。我们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时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为此特制订本校特殊天气学生接送制度。
1.如遇阴雨天或下小雨(雪)的天气时,任何家长不得入校接学生。所有班级均按平时要求正常放学,幼儿园及一年级同样按规定时间整队带出校门,到指定地点解散。严格控制学生中途下队。
2.若出现中雨、大雨或暴雨等恶劣天气时,学校会及时利用校门前电子屏提示家长入班接孩子,同时会利用广播通知学生在教室内等候家长来接。具体情况如下:
(1)一年级学生在原规定时间的基础上可提前10分钟允许家长接学生。
(2)2—6年级应按点放学,允许家长到班来接。但班主任老师不得提前放出学生,以免造成校门口的拥挤。
(3)按照低年级先行,高年级在后的原则进行放学。班主任老师要教育好学生文明礼让、前后有序、不拥挤。
3.对全体教师的要求:特殊天气时,全体教职工任何人不得提前离校。
(1)班主任及搭班教师:在未放学前应及时到班级内安抚学生,等待家长来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凡未被家长接走的学生,由班主任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直到学生全被接走方可离校。不来接的孩子教师要首先与家长取得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提醒孩子安全回家。
(2)体育教师及行管人员听广播后及时到校门口协助值勤。疏导进出的家长及学生,以确保学校门口交通畅通、校园内秩序正常。
(3)其他人员应按课间操值勤的要求,到各楼层楼梯口进行值勤。及时疏导学生及家长,直至责任区内无安全隐患时方可翻牌离校。
(4)包级主任到所包年级进行巡视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沟通,与学校联系。
4.对家长的要求:(班主任提前强调)
(1)家长接送孩子时不要拥堵校门,自觉、有序站在校门口两侧等候,做到文明礼让,方便你我他。任何车辆不得推至或停放在学校门口。
(2)如果家长用轿车接送学生,务必停在校门口50米以外处,以确保学校门口交通畅通。
室内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1.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落实“减负”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3.各学科在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4.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5.要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6.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要负全部责任。
7.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8.教师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9.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10.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避免学生出现意外事故要求教师时刻了解学生的身体情况,对特异性体质、先天性疾病等学生要建立档案,必免在课堂教学中出现意外事故。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11.严格检查学生学习用具,不允许带包括削笔刀在内等利器。
12.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13.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14.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15.到专用教室上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室外课(体育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1.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对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体育老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教学活动安全制度
1.开展学生竞赛、检测等教学活动时要有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
2.要加强教师的防范意识。
3.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
4.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
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纪律和安全。
2.学校集会、做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拥挤踩踏等相关安全责任事故等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组织者必须对集会、会操、外出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5.组织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大型集会、外出活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义务劳动、运动会等)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6.每次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确保安全;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符合安全要求;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待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组织实施活动。
8.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
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严格履行集体活动请示报告制度。学校组织跨校集体活动前,要向县教育局安全主管领导请示。不得擅自带领学生外出参加春游、登山、野营等活动。
2.获准进行的集体活动,组织者要制定详细方案,夯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体育运动要做到场地安全、器械安全、周边环境安全。
3.全校性集体活动,校长、年级组长、班主任必须亲自参加,不能参加者必须由学校临时委托负责人,班主任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发现有缺席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上报学校。
4.校内集会时,要有专人负责疏导学生。
5.严禁学生随意到河、塘、池、水库游泳。
班级安全公约
1、上学、放学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警指挥;在马路行走要走人行道;过马路时要先左看,后右看,确保安全后再通过,不在非人行横道上横穿马路;不得在路上游戏、打闹、玩耍。不得骑自行车。
2、按规定时间到校,提前到校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出家门后直接到校,到校后不经老师同意不得出校门;放学后直接回家。
3、遵守课堂规则,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情;使用刻刀、剪刀、圆规等有危险的工具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并确保不要危及他人安全;实验操作或活动要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不经老师允许不动用老师的教学用品、仪器及设备。
4、课间举止要文明,不在走廊、楼梯上过于集中或做游戏;不急速奔跑、打闹;不能持器械、锐器玩耍、追逐打闹;不准乱掷砖块或铁块等重物;不做危险游戏,如扳手、推手、追逐、争抢、摔跤等;严禁对他人搞恶作剧。
5、站立、就座、行走、跑动以及进行其它各种活动,要注意观察周围场地、所用器材等情况,注意自身动作、行为是否正确和安全,是否影响或危及他人。
6、进出教室、上下楼梯、出入人群集中场合时要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不嬉戏打闹,不前推后拥。
7、不经老师允许不能进入仪器室、器材室和各功能教室;不经老师允许不得动用各室内的实验用品、仪器、器材、设备。
8、不动校园及教室内的所有电源及电器设备;不在车棚内活动;学校若有施工,要远离施工现场。
9、不爬围墙,不爬栏杆,不爬门窗,不爬桌椅板凳。
10、打扫卫生时不爬高,不擦电源及电器设备,不擦铝合金门窗。
11、不要将火柴、打火机、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
12、学生生病时,未经家长、医生许可,不能擅自买药和配药,更不能随意服药。
13、注意饮食卫生,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饮用生水和不达标饮料,不得私自买食物饮料,不得把零食带到学校。
14、没有家长陪同不得到河坝水库游泳、滑冰;不到公路、铁路、水井、水库和建筑工地等有危险的地方去玩。
15、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生人的东西,不跟生人走,有危险找警察或大人帮助。无家长带领或不经家长同意不得独自出门。
课间活动安全督查制度
一、督查目标
1、加强学生课间活动的安全及文明礼仪教育,提高学生的课间安全意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2、学校安全人人有责、课间活动人人来管。把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二、督查组成员
组长:校长
成员:全体班子成员
每日值勤教师和部分少先队安检员
三、督查内容
课间活动主要不文明、不安全行为:
1、在走廊、在厕所、上下楼梯不靠右行,故意推挤。
2、课间追逐打闹、上下课急速奔跑。
3、玩水枪、弹弓,玩陀螺,及攻击性较强的游戏。
4、在升旗台、花池、栏杆台或高坎玩耍、攀爬、跳跃。
5、不在本班活动区域活动,到其它地方玩耍。攀爬、翻跃校门,爬篮球架、爬教室的窗户。
6、攀爬教室前及连廊的栏杆,在地上爬来爬去。
7、在楼梯间玩游戏、滑栏杆,把栏杆的斜边当“滑梯”。
8、乱扔石子打人,乱扔果皮纸屑,从高处用瓶子向下洒水、扔废纸及塑料瓶等杂物。
9、把跳绳从栏杆处伸到楼下,吸引楼下学生争抢。
10、故意伸出腿绊人、推同学撞人。
11、在教室内爬、坐、踩桌子,站在桌凳上向外探头。
12、擅自出校园到外面买零食、学具等物品。
四、具体要求
1、对班主任的要求:利用晨队会、及板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课间安全教育,课间活动不追逐,不打闹,做到文明礼让。对学生课间活动做必要的引导,引导学生做丢沙包、跳绳、踢毽子等有益的活动。课间督查学生的行为,发现不良行为应及时制止。
2、学校督查组每天至少两次不定时抽查,每发现以上类似情形之一,每人次扣班级量化分1分,扣班主任安全管理分0.1分。并通报批评。
3、对值勤教师的要求:值勤教师及时到岗,密切关注学生活动,对危险性游戏及时制止,正确地处理突发安全事故。无故缺岗或不及时到岗者按照《安全管理规定》每一次扣量化分0.2分,不戴值勤牌每发现一次扣0.1分。每周通报一次。
4、对值勤学生的要求,每天课间不定时进行抽查,发现不良现象时,应记下学生姓名及班级,及时上报大队部公布检查结果并纳入班级量化。
5、对门卫的要求:严禁学生课间擅自出校园。出校园必须有班主任批条,否则门卫不得放行。
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
1、财务室是学校的安全重点部位,财务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务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财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保险柜不得存放过夜现金,保险柜应及时关锁,钥匙由专人随身携带和管理,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务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由专人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财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非本校财务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财务室,外来人员进入财会室要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学校教师不准接触保险柜,到财务室办完事后不得在财务室逗留。
6、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安全。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和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防护,确保安全。
校医室安全管理制度
1、校医室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医务工作能力。
2、校医室购买药品必须在校长的批准下,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药品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药品和医用器械。
3、每学期定期进行药品清理和对医疗器械检查,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师生用药时,要告诉师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服药时间、药量、次数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5、经常检查校医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后勤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6、卫生室使用高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7、校医要坚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输管,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立即淘汰。
8、不要给师生注射或使用药品,必要时要经校长同意后方可用药;同时,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9、每学期初都要对全校学师生进行疾病排查,对患有先天性疾病或重大疾病的师生要建立祥细的病情档案,对带病坚持上课的师生的学生要劝其休学或退学。
10、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窗锁门。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小包、手机、现金、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以防被盗。
7、办公室教学公用微机为本室人员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8、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黄色网站;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言论。
9、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严禁使用非教学用电,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教室安全管理制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微机室、电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微机室、电教室是学校重点部位,必须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微机室、电教室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校外人员带入微机室、电教室操作微机。
4、微机室、电教室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微机室、电教室,不准在微机室内吸烟。
6、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发现微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档案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党政公章、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等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主管人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横传。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档案室,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
仪器、图书、仓库物品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仪器、图书、教育教学等物品,保管人员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2、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3、各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4、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配电室、茶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室、茶炉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水、供电正常,预防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使用供电、供水设备。
4、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窗锁门。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注意保养、妥善保管。
校园临时用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临时工或施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要提前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加强用工、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由施工主管领导负责逐个造册将有关证件报学校安保部门审核存档,做到登记及时、祥细、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部门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法纪法规,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要服从学校安保管理,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带物资出门应由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出门。
5、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6、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员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或回收,有专门的值班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8、授课期间严禁施工车辆进入校园,注意师生活动情况,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危险品收缴制度
1、学校成立刀具等危险物品收缴组织,建立从学校到班级、到学生个人的监控收缴机制,夯实收缴责任,确保及时收缴。
2、学生不得携带匕首、棍棒、弹簧刀、水果刀、弹弓、雷管、炸药、有毒气体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3、坚持经常性的收缴制度,发现一起,收缴一起,处理一起。
4、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学生监督的作用,对检举人进行表彰奖励。
5、收缴的刀具等危险品概不返还,重要危险物品上交公安部门。
寒、暑假及节假日校园安全保卫制度
1、全体教职工在离校之前,要把贵重物品带走,关好门、窗,拔去电源插座,排除不安全因素。
2、教职工离校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教学楼、各办公室、专用室、教师进行安全项目检查,并把结果上报学校。
3、假期值日人员经常巡视校园。察看校园有无问题发生,若有问题发生,注意保护现场,并通知学校领导,问题严重的及时报警。
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工作制度
一、职责分工
责任处室:安管办
报告内容:每日师生健康情况,学校疫情“日报告”“零报告”,上级通知传达落实,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报送,防控档案整理;
报告程序:
学生:班主任每日统计健康信息→医务室刘凯→安管办薛政→分管安全副校长崔平川→校长魏传礼
教职工:年级主任(备课组长)→安管办薛政→分管安全副校长崔平川→校长魏传礼
二、工作制度
1.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统计、报告第一责任人;各年级主任(备课组长)为各教研组教师健康情况统计、报告第一责任人。年级主任(备课组长)还要做好所在年级班主任、学生健康状况的信息汇总、上报。学校确因建设需要,有工人进入的,总务处负责人为工人健康信息统计、上报责任人。
2.疫情统计实行网格化管理,可通过微信群、QQ群、电话、短信等方式每人每日报有无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健康状况、行程轨迹,班主任、年级主任(备课组长)为基础网格负责人。
3.每天上午7:30—8:00,中午12:40(或13:30)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检、午检,由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备课组长负责对本组教师进行晨检、午检。晨检、午检以对师生有无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与确诊或疑似病人接触、体温超过37.3度为重点;晚检由家长负责检查学生的健康情况。
4.在晨检、午检时间以外,若师生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5.年级主任(备课组长)对学生、教师健康信息汇总后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经信息报送人筛查、审查报送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查后,信息报送人按照主管部门规定时限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疾控防疫部门。
6.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班主任、年级主任(备课组长)等相关责任人对居家隔离、治疗的师生,做到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并及时报校医、疫情防控办公室。
三、应急处置
按应急处置方案执行。
薛城区龙潭实验学校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2日
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联系电话:
魏传礼:15165890566
任 伟:13963208855
崔平川:13963258558
王 宇:17763260333
薛 政:19963217000
刘 凯:13863232778
疫情防控师生晨午晚检制度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工作的要求,依照上级文件精神,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并及时处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结合当前防疫形势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晨午检人员:办公室、班主任和医务室刘凯
二、晚检人员:教师、学生家长
三、责任工作组:疫情监测组
四、责任处室:安管办
五、晨午检报告、操作细则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处理学校卫生工作。
2.班主任以班级为单位,在学生入校后进入班级时,每日早中二次对学生进行晨午检。一是核查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未到校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二是对学生体温进行测量,认真、如实、详细填写晨午检记录表。
3.班主任以班级为单位晨午检时,同步检查《学生每日体温自测表》,重点关注学生每日入学前体温和家长签字。
4.常规晨午检,由班主任每天早午两次在晨午检群填写《学生晨午检记录》,并签字,每天早晨9:00前、中午14:30前(重大情况第一时间直报校长)上传上报至学校晨午检群。
5.各教研组长负责对本组教师进行晨检、午检。(教师晨午检、身份查验可结合学校实际在入校时进行)每日上报至办公室。
6.班主任、因事外出时晨午检相应工作提前委托搭班老师负责。
7.学生到教室后,结合观察和询问等方式,了解学生健康情况。重点检查学生有无发热(37.3以上)、咳嗽等症状。如发现学生出现上述症状其班主任老师应及时登记并联系家长,同时报告学校医务室进行保护性隔离。每天的晨午检登记表班主任准确、及时填写并上传至学校晨午检群,以确保对疑似、患病学生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8.学生发热必须回家隔离治疗,不得带病上课,直至病情痊愈凭康复证明经学校复验后方可回班级上课。
9.发现班级有缺勤学生,班主任第一时间联系家长询问原因,确定学生真实情况,告知家长不隐瞒、不谎报,如实登记到晨午检登记表表上,班主任做好过程跟踪了解,跟踪每个学生,必须每天都做好记录,直至学生痊愈并开具康复证明正常回到教室上课。
10.晨午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一看:仔细观察学生的面色(红润,尚可,一般,差)、精神状态(好,较好,一般,差),发现学生面色和精神状态不佳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到附近的医院就诊,随时和学校保持联系;二听:听患病学生、其家长和同学的阐述;三问:每天了解特殊症状、因病缺课学生的家庭情况,家中有无成员发热,是否有疫情接触(不可隐瞒),有疫情接触学生(有医疗和家长证明)要在家观察两周才可到学校上课,并上报;四联系:对没来校的学生,班主任要打电话了解情况并登记。
11.家长做好学生在家的晚检体温检测和学生健康情况记录。
12.教师好学生自己在家的晚检体温检测和健康情况记录。
13.本制度自发布起实施,做到经常、安全,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薛城区龙潭实验学校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2日
学校通风消毒制度
为切实做好教育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把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教育机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开窗通风制度
1.开学前学校组织人员对教室、走廊等区域进行通风换气、物体表面和地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定期打扫卫生,保持环境清洁。
2.开学后,每天对教室进行通风换气,所有物体表面和地面进行消毒,并保持环境清洁。每天通风不少于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寒冷季节,上课时门窗保留缝隙;天气暖和,且空气质量较好的情况下,一直保持通风状态。由班主任具体负责落实。
3.各班级设立卫生委员,专人做好教室门窗开关通气工作,并负责做好记录,每周交学校保健室检查。
4.功能室、专用实验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指定专人负责开窗通风工作,并做好记录。
5.学校每天对各班教室、各专用教室等学生学习、生活场所开窗通风换气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到日检查、周通报、月考核,并纳入对班级评比的内容。
- 消毒制度
1.学校应根据需要配备紫外线消毒设备、84消毒液等,配齐脸盆、水桶、抹布等工具。
2.学校要定期和不定期加强师生消毒知识、消毒器具使用与操作要点的培训,根据不同季节向学生宣传预防传染病相关知识。
3.开学后,每天对教室、办公室、会议室、学生实验室、图书室、体育活动场所等公共区域经常使用或触摸的物体如门窗、讲台、课桌椅、电脑键盘、鼠标、话筒、门把手、水龙头、洗手池、卫生间等物体表面每天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消毒。所有物体表面和地面进行消毒,并保持环境清洁,每天专人进行巡查清扫。
4.学生及教师患传染病时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要进行彻底消毒。如各种用具和用品都要用消毒水浸泡或擦洗,不耐湿物品要用日光曝晒,加强室内通风,必要时进行空气紫外线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诊治医院开据疾病痊愈、解除隔离证明,在经学校保健教师同意后方可回校。
5.对患者(传染病)所在班级和与患者接触过的学生要进行检疫。隔离和观察检疫期间学生不许串班,取消大型集会活动,检疫期满后方可解除隔离。
6.对原因不明的高热、腹泻的学生,在隔离室或卫生室内等待医院来接。
7.教师员工在家中发生传染病时,应及时报告学校和医务室,以便采取必要的隔离和防护措施。
9.疫情期间,学校尽量避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图书馆、会议室、体育馆等活动区域,加强通风清洁,配备洗手液、消毒剂等。必要的小型会议应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桌椅、设备进行消毒。完成消毒程序需开窗通风60分钟后方可再次使用。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教室、舞蹈教室、计算机教室、实验室)每批学生使用后消毒一次。完成消毒程序需开窗通风60分钟后方可再次使用。
薛城区龙潭实验学校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31日
学生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为防止传染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校长为学校疫情总责任人,各班主任老师为疫情第一排查人,学校确定信息员为疫情报告人。
2.严格按照晨检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晨检工作,班主任早晨对到校的每个学生应仔细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3.班主任在晨检时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在学生请假时认真登记,并将存在以上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时报告给疫情报告人。
4.班主任应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如学生没有按时到校,班主任应向家长询问缘由,如是因病缺勤,应及时了解病情,补办请假手续。
5.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6.疫情报告人如发现在同一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疫情报告人应告知校长,并在第一时间向疾控中心和上级部门报告相关信息。经确诊为传染病例后,按规定做好校的消毒工作。
7.患传染病的学生重新上课时,班主任应配合学校检查其病历,确认治愈且无传染性后方可入校。
薛城区龙潭实验学校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3日
废弃口罩集中处理制度
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废弃口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一、口罩的收集
校门口、留观室及教学楼每层的卫生间门口定点设置医疗废物桶,医疗废物桶外壁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并标注“废弃口罩专用箱”,内设医疗废物专用塑料袋内衬,避免废弃口罩与容器直接接触。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喷洒75%酒精或84消毒液进行消毒,必须对医疗废物桶和包装袋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损毁。
二、口罩的处理
师生应将废弃的口罩投放入废弃口罩专用箱内,废弃的口罩任何人不得从中取出,盛放的口罩不能超过包装袋的3/4。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
三、口罩的运送
保洁员负责每日的收集和运送工作,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穿防护服,戴口罩、帽子、手套后进行工作。按照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不得随意丢弃。禁止任何人转让或买卖废旧口罩;严禁废旧口罩流失、泄露。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废旧口罩或将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发生意外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发生泄露时应立即设置隔离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扩散并进行消毒或无害化处理。必须保持运送工具干净整洁,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必须用消毒液对运送工具及医疗废物垃圾桶进行清洁和消毒。
薛城区龙潭实验学校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31日
学校消毒物资管理制度
为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各学校积极筹备卫生清洁消毒物资,为开学和开学后日常防疫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一定要规范储存、使用和管理,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1.清洁消毒物资包括消毒剂和消毒器材。消毒物资存放在学校专用存放地点,场所应选择在有监控覆盖的地方,并离开学生活动区域。
2.存放地点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除湿、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3.存放场所封闭管理。存储仓库要悬挂警示标牌,设置警界线等隔离措施。
4.物资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5.将安全管理制度、每种消毒剂安全使用说明在存放场所放大张贴。
6.安排专人出入库管理,建好物资管理台账,包括来源(接受捐赠、购买)、数量、购买(接收人)、入库时间等。
7.物资出库做好登记,对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量等详细记录。领取和归还均双方签字确认。
8.向使用人发放消毒用品时,应附送简练表述的安全注意事项。
9.使用人要做消杀情况记录,包括消杀时间,区域(面积),可在归还物品时记录备案,存在问题及时向主管人(保管人)反馈。
10.消毒剂(粉、片、液)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配比、使用,严格遵守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1.消毒剂和消杀用具应即用即还,或每日取还。不应在固定存储场所以外其他地方存放。
12.管理人员要定期查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明确负责人和检查人。
13.消杀要适时、适度、适量,防止过度消毒引发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薛城区龙潭实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