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薛城区龙潭实验学校2026年招生简章

来自: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时间:2026-08-17 12:50:00


根据《薛城区 2026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薛教体发〔20267)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范围

区域1:祁连山路以东,光明大道以南,六盘山路以西,康平路以北的区域。

区域2:京台高速以东,光明大道以北,沿太行山北路、松花江路至景山路以西,沿黑龙江路至京台高速以南的区域(该区域居民子女也可自愿选择到薛城区祁连山路学校小学部就读)。

区域3:六盘山路以东,黄河路以南,民生路以西,沿康平路至民生路以北的区域(该区域居民子女也可自愿选择到枣庄市金沙江路小学就读)。

区域4:京台高速以东,光明大道以南,祁连山路以西,长江路以北的区域(该区域居民子女也可自愿选择到薛城区黄河路小学就读)。

区域5:祁连山路以东,康平路以南,和谐路以西,长江路以北的区域(此区域居民子女可自愿选择到枣庄市第三实验学校就读)。

二、入学年龄

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20831(含831日)前出生儿童。年龄的审验依据为户口簿。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网络报名:817日—19

校审核:817日—20日。家长登录平台查看报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按照提示信息完善补充材料重新上传。(特别提醒:81924:00网络报名平台端口将关闭)

查询打印:820日。在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如通过即可打印录取通知书,此通知书作为开学入班的依据。

    现场报名:

1.材料提交:8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一年级无法完成网络报名的,以及其他年级的转学学生(转学准入条件与一年级入学条件一致),请于820日到学校现场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注意:网上已审核通过的不需要再到学校现场报名。

    材料领取:823日下午2:30-4:30

凭回执单到上交材料时的接收教室领取相关材料。

附:网络报名操作指南

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 “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并完成实名用户认证。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左上角选择【枣庄市】,从【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再选择“枣庄市-薛城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







四、招生类型

(一)有城区房产类

1.适龄儿童监护人在薛城区(含高新区,下同)城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的,不受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籍地址限制,提交户籍、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房产地址对应片区招生学校办理报名。

2.适龄儿童为薛城区户籍,与父母一方户籍共同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簿,且随父母长期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自有产权住房实际居住,不动产登记权利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的,提交户籍、房产证明相关材料,可到户籍地址对应片区招生学校办理报名。

需提交材料:

1)户口簿:需上传首页、索引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户主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再上传父母户口页、适龄儿童出生证

2)片区内房屋产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房屋用途须为住宅(说明:回迁户要提供回迁安置协议书和选房单等佐证材料)。

(二)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非薛城区户籍)

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是指适龄儿童户籍不在薛城区,其监护人在薛城区合法经商、务工并实际居住。

1.经商类:提交监护人经商营业执照、公示年度报告、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户籍证明等材料,可依据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地址,到对应片区招生学校办理报名。

2.务工类:提交监护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近三个月工资发放流水、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户籍证明等材料,可依据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地址,到对应片区招生学校办理报名。

需提交材料

1)户口簿:需上传首页、索引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

2)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屋租赁证(或者派出所发的居住证)。

3)外来经商者需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年度公示报告等。外来务工者需提供父母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或不少于三个月的工资发放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温馨提示

1.适龄儿童监护人在薛城城区内租房并迁户的,提交户籍、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相关材料,可依据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地址,到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办理报名。

2.适龄儿童监护人持有薛城区居住证,可依据居住证地址,到相对就近定点学校办理报名。

3.原位于薛城区、高新区房产因拆迁改造搬迁,户籍登记地址仍为拆迁前房产地址的,可依据拆迁安置协议规定的安置地点,到对应片区招生学校报名;也可依据现租赁住房地址,到相对就近定点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户口簿、拆迁安置协议、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4.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区教体局审核,由区教体局统一协调入学。

5.实施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招生或转学机制,采取“长随幼”方式,统筹将兄弟姐妹安排至同一所学校就读。

6.房产认定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为准,房屋性质须为住宅。户籍、房产、经商务工等各类报名证明材料,有效截止时点为学校报名工作结束前。

7.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属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填写《薛城区义务教育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

8.严禁在籍在校生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

9.无法提供规范正式报名材料的,应当提交相关辅助佐证材料。

10.适龄儿童监护人须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凡逾期不报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报名资格,由区教体局依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11.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学校入学资格,并依规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

六、招生咨询联络

1.报名咨询电话: 8015286 8015200

2.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