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2024年薛城区祁连山路学校关于加强校内机动车辆管理的规定

来自: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时间:2024-05-16 11:50:53

薛城区祁连山路学校关于加强校内机动车辆管理的规定

为创建平安校园,加强校园机动车辆管理,保障学校良好的教和校园环境秩序,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安全,现入校园的机动车辆作如下管理规定:

1.内车位仅限于学校教职工私车停放及经学校同意进校的上级查车辆和外来办事人员车辆的临时停放。

2.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要在学校办公室进行车牌号登记,否不许进入校园。

3.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必须按学校划定的区域和泊位有序停放(律向外)严禁乱停乱放。办理公务的车辆,经分管领导批准,按照安保人员的指定区域停放

4.性大型活动和重要活动时,由学校安管办安排临时性车辆停

5.工驾乘私车出、入校园应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限速15千米/时,严禁鸣号和开启大灯。在早上和下午上班时段驾驶机动车入校,要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人车分流制度,按照指定路线有序、低速行驶。在中午和晚自习放学时段,机动车一律延时10分钟(参照下课时间)出入校门,门卫有权对违规车辆限制通行,严防事故的发生。

6.在学生上放学期间、课间、课间操期间、课外活动期间,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同时段严禁校内车辆驶离学校。食堂送货车辆限早上、下午两个特定时段出入校园,同时要求进校园车辆限速在15/小时。

7.学生校期间,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生学习、活动区域;非学生在校间,未经允许也不能进入学生学习、活动区域。

8.严禁在校园内学车、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和驾驶无合法手续的车辆;严禁外来车辆在校内长时间存放。

9.执行特殊任务的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修线路工程车等)一律无条件放行,出租车、网约车等严禁入内(特殊情况除外)

10.机动车进入校园,应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学校机动车安全管理,遇到学生应停车避让。凡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律负全责。

11.机动车驾驶员要爱护学校的各种设施、设备和公私财物,如有反予以赔偿;车主应及时关锁好门窗,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车辆均由车辆所有者自行看管


薛城区祁连山路学校校舍及设施设备

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及设施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三、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及用电安全防范常识和防范技能。通过安全培训、安全教育课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四、对校舍的安全管理。

1.应加强校舍的管理和监控,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校舍安全及设施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2.学校总务处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区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学校校舍安全及设施设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五、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校内的一切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1.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

电脑、投影仪、录音机、实物投影仪、照相机等贵重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2.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

1)加强对全校师生《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教室、教师宿舍、图书室、多媒体教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由总务处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2)学校总务处应按规定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组织开展紧急情况下师生安全撤离和疏散的演习活动,确保师生安全。

4)总务处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每年联系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开展消防及电气检测。

5)加强对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私自接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将煤油灯、蜡烛、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舍。

6)学校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隐患,应立即向总务处安管办反映,应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