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薛城区舜耕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来自: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时间:2023-01-17 09:50:20

薛城区舜耕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学校正常的管理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规范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籍制度

1.学生凭入学通知书按时报到入学,开学两周内核对学生信息,并在网络平台上传学生信息,由上级平台审核建籍!

2.学生未按时报道错过建籍时间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二、转学制度

1.因家庭迁移,家长工作调动、部队转业复员,学生要求转入我校就读的,应先与我校教务处联系,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审核相关材料,材料合格,由家长填写学生转入申请表,相关领导签字盖章后由学籍管理员在网络平台提出转入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转出学校及主管部门审核后,学籍转入并归班。

2.学生因家庭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要求转出我校的,核实学生相关信息,经相关领导审核后,学籍管理员在平台审核通过,学籍转出。

三、休学、复学制度

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由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并填写休复学申请表,经相关领导审核同意后,学籍管理员在平台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休学完成。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2.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学校应令其休学;请假时间累计超过全学期三分之一以上者,应劝其休学。

3.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者,应在开学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办理复学手续后方可复学。

4.学生休学期间,其学籍注销。待学生复学时在下一年级末尾重新依次建立新的学籍。

四、学籍信息变更

1.学校定期对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整理核对,学生的一般信息有错误的,由学生提出申请后,学籍管理员在网络平台给予及时更正。

2.学生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有错误的,由学生和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提出申请,并填写学生信息修改申请表,由相关领导审核后,学籍管理员在网络平台提交申请,上传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变更。

五、学籍管理员职责

1.学籍管理员对每位在校学生的学籍资料严格保密,除上级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因工作需要外,学籍管理员不得擅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学生的有关资料。

2.学籍管理员应相对固定,因学校工作需要,需要调整的,需在学期决定安排,并优先安排原则性强、工作认真、懂计算机的同志担任学籍管理员。学籍管理员异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3.学籍管理员要坚持原则,严格学籍、毕业证等证明的发放手续,严格学生的各种变更手续,对不按原则办理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4.学校每学期不定期检查学籍管理情况两次以上,并纳入学籍管理员的工作评价,与绩效工资、实绩考核挂钩,对年终评价不合格的,第二年进行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