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舜耕中学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薛城区舜耕中学
劳动纪律与考勤管理规定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教职工劳动纪律观念,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以及上级劳动人事、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劳动纪律与规范
1.规范日常言行。要求教职工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重视师德修养,禁止教职工参与邪教,禁止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言行,特别是不准在网络、微信微博、抖音等媒体上信谣传谣,妄议政府、中央。
2.规范作息制度。要求教职工遵守学校日常作息时间,禁止以任何借口调课、空课、停课、罢课,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规范育人行为。教育学生过程中要有耐心和爱心,关心帮助学习困难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打骂、调戏、猥亵学生。
4.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门相关规定,禁止在职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以及动员和暗示学生参加收费的补习班、特长班。
5.规范收受行为。教职工要廉洁从教,禁止教师向学生家
长通过吃、拿、卡、要等方式,索要或变相索要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
6.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禁止教职工利用介绍学生就学谋取不正当利益、谋取私利,参与买卖生源等违规违法活动。
7.规范商业行为。不得违规征订使用教辅资料,禁止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禁止教职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教学用具和教辅资料等。
8.规范上班纪律。严格执行市、区治理“慵、懒、散、浮、拖”有关要求,禁止教职工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上网炒股、购物和玩游戏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禁止工作期间饮酒、酒后上岗等。
9.规范课堂行为。教职工要保持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禁止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着装不整。
10.规范娱乐行为。教职工要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禁止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色情、传销活动。坚决反对并严厉惩处败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失德行为。
二、考勤规定与要求
1.工作日期间实行坐班制,工作时间以学校当时公布实行的作息时间为准。遇有特殊情况,学校可提前或延迟上下班时间。
2.工作日期间实行刷脸考勤制度,每天四次。上午上班和
下班,下午上班和下班各一次。
3.在工作时间内确实有特殊情况需办理私事,且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需短时间脱离工作岗位(临时外出,但不影响考勤),必须给年级主任或分管校长请假,经年级主任或分管校长同意签字并持临时出门卡在大门口登记后方可离校办理私事,此类假每月不超过4次(每次不超过40分钟),可不计入考勤,不扣款,超出部分按事假计算。工作日时间内办理公事,需写明外出原因和外出、返回时间,经分管领导签字,在大门口登记方可离校,办理完毕后按时返校,不纳入量化。
4.遇特殊情况的考勤,由学校校委会开会研究决定。
5.考勤实行一周一公布,一月一汇总。确因学校工作忘记
考勤或者公事没能及时考勤的,由分管校长以书面的形式向考勤办说明,情况属实的可不算缺勤。
三、教职工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规范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经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休假。因公外出开会或学习等公假,持相关通知履行相关的报批手续,视请假天数经年级主任、分管校长、校长批准后才有效。
2.特殊原因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应根据天数和审批权限,先向有关领导电话请假并安排好工作续接,事后再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班处理。
3.不管因公、因私、因病等原因需请假的,个人要调好课或者安排好工作之后方可离校,不能出现看班、上课、周考监考、周考阅卷、课间值班等工作的空岗现象。一个工作日之内由年级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批准;两个工作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三个工作日或以上由校长批准并上报学校研究调课或者安排好工作;超过五个工作日由分管校长、校长签字,报区教体局审批;病假超过一个月,须持县(区)级或以上医院证明,由校长签字,本人填写《病假申请表》并持县(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报区教体局审批。同时视请假天数和人员编制性质需向上级相关单位报备,按区财政局、人社局、教体局制度执行。
4.凡是集体活动如大型考试监考、阅卷,各类会议,学校重大活动等需请假的,须由分管校长签字批准并计入量化。
5.学校干部(中层正职)因事请假的,由校长批准;其余干部由分管校长批准;在年级兼课的中层干部由年级和相应部门同时批准。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2)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经批准逾期不上班的;
(3)在请假中伪造病历、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等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
(4)在病假期间,经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
(5)离岗从事经商、办企业、承包工程、投资入股等商业活动的;
(6)未经批准私自停课的;
(7)点名后私自外出的;
(8)因赌气、闹情绪、不服从工作安排而不上课或不上班的;
(9)其他情况。
7.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教职工可享受以下假期:
(1)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
(2)哺乳假。小孩未满一周岁的女教师每天上、下午,各享有1小时的哺乳时间;哺乳期女教师必须全程参与学校大型活动或集体活动。
8. 考勤结果与教职工学期综合评价分值挂钩。
四、考勤考核办法
为体现学校人文关怀,每月每人有八节课时间处理个人事务(含病假、事假和迟到、早退--不超过40分钟按一节课计算)。不纳入量化,不扣款,超出部分按下列条款执行(包含各类活动和会议)。
1.旷工期间绩效工资。旷工期间(含因公外出或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每节课扣除10元,每天80元,同时纳入量化。每学期累计旷班16节课,当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次。每学期累计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的,其奖励绩效工资不得发放,当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病假期间绩效工资。每学期连续或累计病假20个工作日内(不包含人文关怀享受的时间),持县(区)级或以上医院证明的不纳入量化,但是每节课扣2.5元,每天扣20元,超出部分同时纳入量化,不持县(区)级或以上医院证明按照事假处理。每学期连续或累计病假超过20个工作日,从第二个月起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病假工资,取消一切评优树先资格(含师德考核、年度考核)。
3.事假期间绩效工资。每学期连续或累计事假15个工作日内(不包含人文关怀享受的时间),每节课扣5元,每天扣40元,同时纳入量化。每学期连续或累计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部分全部扣除,取消当年一切评优树先资格(含师德考核、年度考核)。
4.迟到或早退不超过一节课扣2元(不包含人文关怀享受的时间);超过一节课,如请假则按事假处理;超过一节课不请假则按旷班处理,同时纳入量化。
5.产假、婚假、丧假期间绩效工资(见附件);本条所列假期期间不计考勤,其绩效工资照发;本条所列假期期满逾期未归者,按事假或旷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6.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师课时量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对于工作量不满的教师,每少一节课扣5元,在月绩效工资发放中体现。
五、领导机构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发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保龙
副组长:褚衍伟 王思仟 刘成 苏 刚 黄礼成 颜景良 高聪 刘陵全
成 员:王广周 李 志 于保恒 陈 雷 程 峰
李国柱 于宝明
(二)强化资金管理
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对依据相关文件暂扣的绩效工资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对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合规性和绩效工资发放等具体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六、几点说明
1.该方案考核对象为舜耕中学现所有教职工。
2.该方案考核条款将落实到各年级、处室严格执行。
3.违反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规等相关法律或上级明文规定的要求,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4.违反师德师风要求且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党纪政纪等处分期内且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部分不再发放。
5.该方案经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附件:产假、婚假、丧假依据
枣庄市薛城区舜耕中学
2024年5月
附件:
一、产假依据
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2020年最新《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 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二、婚假依据
《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
三、丧假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丧假,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但享有丧假人员的范围和天数,未见相应的明确规定,所以只能参照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中,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