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薛城区舜耕中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考试管理的规定

来自: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时间:2023-09-16 12:10:57

枣庄市薛城区舜耕中学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考试管理的规定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鲁教基字〔200918号)和枣庄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枣教字〔2022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请各处室、各级部认真研读,遵照执行。

一、正确认识考试的功能定位

1.必要的考试时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各级部要发挥诊断学生学习情况、改进课堂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方面功能,除了中考以外,平时的考试均不具有甄别、选拔功能。

2.不断优化教育评价改革。各级部要统筹好考试、作业、综合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完善教师、学生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安排考试,防止出现考试次数过多、难度偏大、质量不高、结果使用不当等现象,以“新课堂达标”活动为契机,不断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成立专门的试题命制小组

学校成立专门的试题命制小组,由教导处牵头,负责落实和查验,对于命制不合格的试卷要退回重新命制。

组  长:于保龙

副组长:刘陵全

成  员:李国柱及所有的教研备课组长

三、认真做好考试的命题研究

1.切实提高命题质量。级部组织考试命题要严格规定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在命制试题时,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比例,注重考核学生综合素养,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推进考试命题从知识评价转向素养评价。

2.加强考试命题研究。各级部要加强教师命题研究和命题能力培训,把命题能力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强明天政策、学科课程标准、学科教学内容、学生学习情况等方面的研究,把教育评价、教育测量、试题编制等方面的内容作为教师命题培训的重点。在命题研究与培训等方面,加强联研学校之间的合作,发挥区域组织的优势,提升研究与培训质量。教导处定期组织教研备课组长培训,注重培训的实效性,规范必要的命制要求。

四、规范考试的组织实施

1.规范考试次数和要求。各年级从不同学科实际出发,除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以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这是一道红线,任何人不得触碰。

2.规范考试组织形式。除了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外,各级部不得以质量监测名义变相进行区域性统考,不得针对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跨校际的考试。各级部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不得把日常作业作为考试的补充形式。更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举行面向学生的考试。

3.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学校期末考试要在完成规定的课程教学计划后做出安排,按照市教育局和区教学研究中心的统筹和安排下完成。九年级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备考与组织工作。

五、科学使用考试结果

1.正确使用考试结果。学校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为4-5个等级。采取ABCDE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以任何方式公布,不得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对学生进行分班、分层、调整座位。

2.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学科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专门指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要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召开学情分析会,对教学质量做出科学研判,根据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

3.科学全面评价学生。各级部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评价观,不得把考试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方式,不得把考试结果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依据。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创新评价工具手段,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

六、强化考试的监管保障

1.加强考试监督检查。学校要建立考试监管制度,将各级部考试纳入教育监管范畴,建立考试报备制度,由学校进行统筹和规划。

2.加强考试条件保障。学校利用舜耕大讲堂把考试研究、考试培训、考试实施所需的条件建设作为内涵发展投入到重要内容,在经费、人员等方面切实为提升考试管理质量提供保障。加强正面宣传,转变学校、教师的考试观念,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枣庄市薛城区舜耕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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