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薛城区舜耕中学2025年七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薛城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2025]11号)文件精神,初中实行“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并申请到我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入学。
一、招生范围
区域1:京沪铁路(枣庄西站)以东,临山路以南,G3京台高速以西,珠江路以北的区域。
区域2:京沪铁路(枣庄西站)以东,珠江路以南,奚仲广场东路以西,郯薛路以北的区域(含水发澜悦龙城、大都公园里、西麦村、东麦村、何庄村、姬庄村)。
区域3:临城街道古井社区。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对象:符合招生范围的非直升应届小学毕业生,小升初已被我校直升录取的学生不用再报名。
2.报名时间:8月12日-14日24:00前(平台关闭后则不能线上填报)。
3.报名流程: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并完成实名用户认证。
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左上角选择 【枣庄市】,从【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 【教育入学“一件事”】,再选择“枣庄市- 薛城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 进入招生专区。
4.审核阶段:8月12日—14日,学校审核网络报名提交的材料信息。网上填报半天后,家长可登录平台查看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按照提示信息完善补充材料重新上传,或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学校现场提交材料。
5.现场报名阶段:8月15日—16日,网络报名未通过审核或无法通过网络报名的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审核。网上已审核通过的不需要再到学校提供证明材料。
三、招生类型及所需材料
1.有户籍、有房产
①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含高新区,以下相同)户籍,且户籍跟随父母。适龄儿童父母须有我校招生范围内的常住户口和房产,且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可以选报我校。
②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户籍,且适龄儿童随父母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房产部门产权登记信息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同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可以选报我校。
需提供材料: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材料。
2.有户籍、无房产
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城区户籍,但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产的,提供户籍材料及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址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报名,不能选报我校。
3.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区户籍,有房产)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在薛城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户籍不在薛城区的人员。适龄儿童父母已在2025年2月28日前(含2月28日,以下相同)申领居住证(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市中区除外),居住证地址和房产地址一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选报我校。
(1)适龄儿童父母于2025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
(2)适龄儿童父母于2025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需提供材料:1.户口簿、房产证明2.居住证3.营业执照(签署日期2025年2月28日前有效)、公示年度报告;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社会保险(签署日期2025年2月28日前有效)等材料。
4.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区户籍,无房产)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在薛城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户籍不在薛城区的人员。适龄儿童父母已在2025年2月28日前申领居住证(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市中区除外)和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居住证地址和房屋租赁证地址一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选报我校。
(1)适龄儿童父母于2025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
(2)适龄儿童父母于2025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需提供材料:1.户口簿、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2.居住证3.营业执照(签署日期2025年2月28日前有效、含公示年度报告);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社会保险(签署日期2025年2月28日前有效)等材料。
5.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区户籍)
进城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具有薛城区户籍,户籍地址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在城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的人员。适龄儿童父母具有城区房产或在2025年2月28日前申领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房屋租赁证地址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报名,不可选报我校。
(1)适龄儿童父母于2025年2月28日前在城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
(2)适龄儿童父母于2025年2月28日前在城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四、温馨提示
1.原有房产(限薛城区和高新区)因拆迁改造而搬迁的,户籍登记地址与拆迁前房产地址一致的,可按照拆迁安置协议中规定的安置地点所在片区招生学校报名,也可按照租赁房屋地址到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报名,报名时提供户口簿、拆迁协议、房屋租赁证等相关材料。拆迁后在其他片区购买合法住房,户口因拆迁暂不能迁移的,提供户籍、房产、拆迁协议等材料可到房产地址所属片区招生学校报名。
2.网上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不得重复填报,系统以最后一次填报信息为准,学生父母或监护人要根据学生户口所在地填报所属学校,报名时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3.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完善信息后,系统会自动与大数据信息在线比对。如填写内容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不一致的应及时上传佐证材料或直接到学校现场说明情况。学校将在报名期间安排招生工作人员现场协助进行在线填报或线下审核佐证材料。
4.网上报名务必在招生规定时间内进行,系统测试期间和其他时间段填报的信息一律无效。
5.学校将根据平台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是否录取。如填报所属学校错误,学校在审核时将予以“驳回”,需重新修改填报所属学校。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可直接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录取结果,无需再到现场提供报名材料。
6.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户籍无房产的适龄儿童,可选择以下定点学校:枣庄市第二十九中学、枣庄市第四十四中学、盈园中学、祁连山路学校(初中部)、枣庄市实验学校(龙吟校区初中部)。
五、特别说明
1.薛城区舜耕中学为城区公办非寄宿制学校,不招住校生。
2.凡是上传提交材料中涉及身份证号码含有字母的,字母要大写。
3.学校将于8月15—16日开通线下报名指导,请家长携带相关报名材料从西门入校,到学森楼一楼进行现场咨询。
4.对提交的户籍、房产等证件,将由相关部门和大数据库比对审查,一经查实虚假材料,将没收并取消入学资格。
5.七年级入学对象为六年级毕业生。严禁非毕业年级小学生、已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报名。
6.小升初已直升录取的学生不需再报名。
7.线下报名时需提供小学学籍证明。
8.因我校暂无空余学位,不再接纳开学后升入八、九年级学生。
附: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电话一:4447859 15906329988
电话二:4447863 13884779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