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薛城区双语实验小学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来自: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时间:2026-03-01 10:49:26
2010临山小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初稿)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即要相互配合,又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各部门领导、各室负责人及全体教师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周教师都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保干巡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

5.加强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相关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等社会活动,未经校长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危险性活动等。

7.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及时退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校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一、校长是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政策的宣传、教育、落实,牵头制定单位的安全工作制度,筹措安全经费,确保单位安全。  

二、分管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并检查汇报落实情况,及时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建议和不断完善管理措施。  

三、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及时处理本班学生发生的安全事故,推荐任命班级安全干事,抓好班级安全制度的落实,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抓好安全工作。  

四、行政值日、门卫均有安全责任,要按照学校对安全工作的分工,各负其责,处理好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维持好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五、任课教师要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上课时间内的学生安全,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沟通,积极完成学校交给自己的安全工作任务。  

安全教育制度

1.学校每学期安排一次交通法规等安全意识的专题教育。

2.年级组长及班主任老师随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学生上学放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相互追逐嬉戏,所有学生一律不能骑自行车上学。

4.课余时间严禁学生做有危险的活动,学校所有教职员工若发现有违规学生,要及时劝阻,并进行教育。

5.体育课、活动课以及学校劳动、卫生扫除,教师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6.学校水电要有专人负责,若有开关等电器损坏,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及时上报总务处,严禁学生私自拨弄,避免发生意外。

7.学校要随时对体育器械进行安全检查,做好防范工作,教育学生不要随便攀爬体育器械。

8.寒暑假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并组成领导小组,做好寒暑假期间的学生安全工作。

薛城区双语实验小学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为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我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订了薛城区实验小学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检查时间及要求

每学期的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举行各项安全大检查。各分管领导及责任人认真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报告上级处理。

二、检查内容

1.学校建筑安全:墙体坚固与否及有无裂痕,房屋有无漏雨渗水现象,楼房栏杆是否达到1.2米,门窗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用电安全:用电线路架设规范有序,线路无老化和漏电现象,学生走道安装的全天候照明和应急照明设备正常。

3.水暖设备安全:学校供水、供暖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无渗水漏水现象,学校水井要加盖,下水道盖板无破损。校园内无积水。

4.实验室安全:有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安全管理制度,实验时要打开换气扇和通风窗,平时经常开窗换气,保持空气流通,管理好易燃、易爆、放射、剧毒药品。

5.其它安全:绝对保障楼梯、走廊等所有疏散口的畅通,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每层楼梯处安排值班教师负责疏导学生。各类大型活动,按要求报批,确保学生安全。

防拥挤踩踏制度

学校预防拥挤踩踏十项要求

1.举止文明,人多的时候不拥挤、不起哄、不制造紧张或恐慌气氛。

2.尽量避免到拥挤的人群中,不得已时,尽量走在人流的边缘。

3.发觉拥挤的人群向自己行走的方向来时,应立即避到一旁,不要慌乱,不要奔跑,避免摔倒。

4.顺着人流走,切不可逆着人流前进,否则,很容易被人流推倒。

5.假如陷入拥挤的人流时,一定要先站稳,身体不要倾斜失去重心,即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弯腰捡鞋子或系鞋带。有可能的话,可先尽快抓住坚固可靠的东西慢慢走动或停住,待人群过去后再迅速离开现场。

6.若自己不幸被人群拥倒后,要设法靠近墙角,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

7.在人群中走动,遇到台阶或楼梯时,尽量抓住扶手,防止摔倒。

8.在拥挤的人群中,要时刻保持警惕,当发现有人情绪不对,或人群开始骚动时,就要做好准备保护自己和他人。

9.在人群骚动时,要注意站稳脚跟,千万不能被绊倒,避免自己成为拥挤踩踏事件的诱发因素。

10.当发现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倒了,马上要停下脚步,同时大声呼救,告知后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

校门口安全值勤管理制度

1.校门口安全值勤上岗期间不得无故空岗、有事需请假准许后方可休假,当班期间不得酗酒,文明值勤,要切实做好禁行区域的车辆管理、秩序维护工作。

2.严格执行每天上岗时间。

3.值勤人员有事需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假条。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班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闲散人员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组织师生进行处理,并视情况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师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教师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各类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最大限度的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是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创造一个祥和而安全的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要高度重视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告,不得有隐瞒、包庇、侥幸心理,导致事态扩大和蔓延。

二、师生在校园内外或他人在校园内发生的非正常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无论学校或教师有无过错责任,学校都必须在事发2小时以内向教育局、当地政府、公安部门报告。

三、发生学生伤亡事故,必须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底限度。

四、学校发生的校舍垮塌、火灾等安全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学校均要在事发2小时以内向教育局、当地政府、公安部门报告。  

五、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首先发现的教师就是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向校长报告,并积极实施救护。对推诿扯皮、隐瞒、拖延不报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六、学校要与教育局、当地政府、派出所建立联系制度,对一般安全事故,积极配合,协调处理,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学校秩序正常。  

七、学校发生事故后,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妥善处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事故处理后,在一周内及时将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八、学校要制定师生伤害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保持高度警觉,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安全工作责任追惩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为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推动我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订了薛城区实验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惩制度。

一、安全工作责任的原则

学校的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学校活动的举办者及学校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

二、安全工作责任追惩制度

学校各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各安全工作人员、学校活动的举办者及学校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一旦出现安全问题或事故,各安全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均承担责任,应对该问题或事故做出书面报告,写出书面检查,于大会上做检查,本年度内不得评为优秀,并对其做50--200元的经济处罚,做出行政处分。一学期内连续出现两次的,停职一年,并由校委会研究对其做出经济处罚。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实验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严禁使用非教学用电,下班后教师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6.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1.学校是公共场所,严禁在校园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带入校内;严禁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交通安全制度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交通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二、上学、放学不乘坐黑车。 

三、乘坐车辆时,不准随意在马路上拦车,不准将头、手伸出车外,不向车外乱抛垃圾。

四、未满12周岁的小朋友,不准在马路上骑自行车。骑自行车时做到不相互追逐、搭肩、闲谈、双手离把、突然猛拐、骑快车、“英雄”车,严禁骑自行车带人。骑自行车不进入机动车道或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  

五、过马路时,必须走人行横道线,不得随意横穿马路。不在道路上玩耍、追逐、打闹。

六、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必须遵守交通信号规定,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闯红灯,以确保自身安全。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饮食卫生安全监督小组  

二、每学期组织饭堂服务人员及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三、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实行长效管理。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监管小组应会同卫生防疫部门经常对学校饮食卫生进行不定期的严格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四、从源头上抓好食品卫生安全,严把食品进货关。食堂不得销售“三无”产品及各种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包括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或者其它感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或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未经检疫或不合格肉类、鱼类、及非法制作的食品、饮用品。食堂每天例行检查一次。  

五、生产、加工环节措施得力,监管不留余地。从业人员应保持自身卫生整洁、勤洗手,勤剪指甲,穿戴整洁工作衣帽。生熟食品隔离放、蔬菜清水洗洁净,餐饮用具勤消毒,内环境须整洁,消灭“四害”孳生地。  

六、食品制作、销售人员必须按照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中途若得传染病,应主动离岗更换他人。  

七、建立从业人员务工档案,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传染病患者,心理不健康者,性格暴戾者,情绪不稳定者,学校有权劝退或勒令其回家。  

八、食堂严禁外人进入,若逢双休日或打烊后应及时上锁。  

九、自备水源经常清洁、消毒,并定期抽样送检,饮用放心水。  

十、明确卫生安全责任制,齐抓共管,落实到人。  

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学期学生报名后,班主任要及时登记学生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确保与学生家长联系畅通。  

二、要坚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学生创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三、体育课、实验课、放学等教室无人时,各班必须锁门关窗,门锁损坏要及时修理,防止盗窃。  

四、搞好班内用电设施、公物、电教设备的管理,确保教室内各种设施安全无损。  

五、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学生不得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或者校外学生聚众闹事,不得打架斗殴和进行不法侵害。  

六、组织学生参加各种集体活动、课外活动、校外活动时,要征得学校批准,并做好安全教育及预防工作。  

七、各班要有一名安全委员,安全委员负责本班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迹象,要及时制止,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并做好登记工作。  

八、严格实行学生上午、中午到校点名制度,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原因,追踪去向,通知学生家长,必要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落实监护管理责任。  

九、严格控制接收学区外就读学生,对不具备接收能力和住宿安全无保证的学生,学校坚决不准接收。  

十、严格控制学生请假,学生请假必须持请假条,由班主任批准,无正当理由请假的一律不得批准。  

薛城区双语实验小学特殊天气学生接送制度

每逢阴雨天气接送学生的车辆便拥挤在学校门口,给学生的进出带来很大的不便,而且存有较大的安全隐患。我们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时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为此特制订本校特殊天气学生接送制度。

1.如遇阴雨天或下小雨()的天气时,任何家长不得入校接学生。所有班级均按平时要求正常放学,幼儿园及一年级同样按规定时间整队带出校门,到指定地点解散。严格控制学生中途下队。

2.若出现中雨、大雨或暴雨等恶劣天气时,学校会及时利用校门前电子屏提示家长入班接孩子,同时会利用广播通知学生在教室内等候家长来接。具体情况如下:

1)一年级学生在原规定时间的基础上可提前10分钟允许家长接学生。

226年级应按点放学,允许家长到班来接。但班主任老师不得提前放出学生,以免造成校门口的拥挤。

3)按照低年级先行,高年级在后的原则进行学。班主任老师要教育好学生文明礼让、前后有序、不拥挤。

3.对全体教师的要求:特殊天气时,全体教职工任何人不得提前离校。

1)班主任及搭班教师:在未放学前应及时到班级内安抚学生,等待家长来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凡未被家长接走的学生,由班主任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直到学生全被接走方可离校。不来接孩子的教师要首先与家长取得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提醒孩子安全回家。

2)体育教师及行管人员听广播后及时到校门口协助值勤。疏导进出的家长及学生,以确保学校门口交通畅通、校园内秩序正常。

3)其他人员应按课间操值勤的要求,到各楼层楼梯口进行值勤。及时疏导学生及家长,直至责任区内无安全隐患时方可翻牌离校。

4)包级主任到所包年级进行巡视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沟通,与学校联系。

4、对家长的要求:(班主任提前强调)

1家长接送孩子时不要拥堵校门,自觉、有序站在校门口两侧等候,做到文明礼让,方便你我他。任何车辆不得推至或停放在学校门口。

2)如果家长用轿车接送学生,务必停在校门口50米以外处,以确保学校门口交通畅通。

室内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1.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落实“减负”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3.各学科在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4.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6.要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7.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要负全部责任。

8.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9.教师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10.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11.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避免学生出现意外事故,要求教师时刻了解学生的身体情况,对特异性体质、先天性疾病等学生要建立档案,免在课堂教学中出现意外事故。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12.严格检查学生学习用具,不允许带包括削笔刀在内利器。

13.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14.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15.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16.到专用教室上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室外课(体育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1.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对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体育老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 ,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教学活动安全制度

1.开展学生竞赛、检测等教学活动时要有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

2.要加强教师的防范意识。

3.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

4.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

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纪律和安全。

2.学校集会、做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拥挤踩踏等相关安全责任事故等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组织者必须对集会、会操、外出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5.组织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大型集会、外出活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义务劳动、运动会等)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6.每次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确保安全;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符合安全要求;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待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组织实施活动。

8.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

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一、严格履行集体活动请示报告制度。学校组织跨校集体活动前,要向县教育局安全主管领导请示。不得擅自带领学生外出参加春游、登山、野营等活动。  

二、获准进行的集体活动,组织者要制定详细方案,夯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体育运动要做到场地安全、器械安全、周边环境安全。  

三、全校性集体活动,校长、年级组长、班主任必须亲自参加,不能参加者必须由学校临时委托负责人,班主任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发现有缺席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上报学校。  

四、校内集会时,要有专人负责疏导学生。  

五、严禁学生随意到河、塘、池、水库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