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薛城区双语实验小学2026年招生简章

来自: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时间:2026-08-13 08:00:00
薛城双语实验小学2015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为做好我校2026年招生工作,根据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印发的关于《薛城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薛教体发〔202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现将我校招生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薛城区双语实验小学积极践行“卓雅教育”理念,坚持“尊重差异,以人为本”办学目标,坚守学生站在学校正中央育人立场。以卓雅育人滋养师生成长,实现师与生同频共进、传承与创新相融共生,培育向善向美的新时代学子,聚力打造有内涵、有温度、有特色的一流学校。

二、招生范围

区域1:常庄政府西路以东,锦阳河以南,G3京台高速以西,湘江路以北的区域。

区域2:常庄政府西路以东,湘江路以南,G3京台高速以西,珠江路以北的区域(此区域居民子女可自愿选择到薛城区香山路小学就读)。

三、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入学须年满6周岁(2020831日及以前出生),年龄核验以户口簿为准。严禁招收未达到入学年龄的儿童,严禁在籍学生重复报名。

适龄儿童因特殊情况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监护人向户籍对应的招生学校提交申请,填写《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817日—19。符合学校划片范围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下同)通过手机登录“爱山东”APP完成报名。81924:00关闭网络报名平台端口。

2 .网上报名流程:

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并完成实名用户认证。

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左上角选择【枣庄市】,从【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再选择“枣庄市-薛城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

(二)现场报名

无法通过网络报名的,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审核。

1.现场交材料时间

8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薛城区双语实验小学德馨楼一楼

3.退还证件时间及地点

822日下午2:30—5:30 薛城区双语实验小学德馨楼一楼

要求:家长凭回执单领取各类证件原件,不及时领取责任自负。

五、招生类型及条件

(一)有城区房产类

1.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的,且户籍跟随父母,不受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籍地址限制。提交房产、户籍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报名。

2.适龄儿童为薛城区户籍,与父母一方户籍共同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簿,且随父母长期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自有产权住房实际居住,不动产登记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在我校招生服务范围内的,提交户籍、房产证明相关材料,可到我校办理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须上传(或提供)以下材料:

1)入学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片区内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房屋用途须为住宅;(说明: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回迁户要提供回迁安置协议书和选房单等。)

(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区户籍)

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薛城区,其监护人在薛城区合法经商、务工并实际居住。

1.经商类:提交监护人经商营业执照、公示年度报告、合法有效的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户籍证明等材料

2.务工类:提交监护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近三个月工资发放流水、合法有效的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户籍证明等材料。

六、招生时间安排

时 间

内 容

813

公示学校招生简章。

817--19

网上注册、信息采集、填报学校。

817-19

1.学校审验材料,家长随时登录查看报名审核状态。初审未通的,需依据提示信息完善报名材料并再次提交。

2.复审材料,进行大数据比对。

819-20

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查看复审结果及入学须知,保存录取通知书截图并打印。

820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无法通过网络报名的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审核。


七、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632-8329102 0632-8329288

八、重点强调事项

1.房产认定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为准,房屋性质须为住宅。户籍、房产、经商务工等各类报名证明材料,有效截止时点为学校报名工作结束前。

2.学校将对提交的适龄儿童的户籍、房产等证件进行大数据比对。凡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手续的,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3.适龄儿童监护人须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逾期报名的,由区教体局依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调剂入学。无法提供规范正式报名材料的,应当提交相关辅助佐证材料,辅助佐证材料具体范围由学校结合实际予以明确。

4.网上己审核通过的不需要再到学校提供证明材料,凡来现场报名的家长,请务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照按工作人员要求,依次有序进行报名。

5.819日复审结果出来后,在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查看复审结果及入学须知,保存录取通知书截图并打印,入学报名时上交学校。

6.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招生期间请到薛城区双语实验小学德馨楼二楼值班室填写《薛城区义务教育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