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薛城区双语实验小学2026年招生简章

来自:薛城区信息公开 时间:2026-08-13 18:26:11

薛城区双语实验小学(双语校区)招生简章

为做好我校2026年招生工作,根据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印发的关于《薛城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薛教体发〔202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现将我校招生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学校简介

薛城区双语实验小学积极践行“卓雅教育”理念,坚持“尊重差异,以人为本”办学目标,坚守学生站在学校正中央育人立场。以卓雅育人滋养师生成长,实现师与生同频共进、传承与创新相融共生,培育向善向美的新时代学子,聚力打造有内涵、有温度、有特色的一流学校。目前学校有两个校区:一是双语本部校区,一是长江路校区。

二、招生范围

区域1:

常庄政府西路以东,锦阳河以南,G3京台高速以西,湘江路以北的区域。

区域2:

常庄政府西路以东,湘江路以南,G3京台高速以西,珠江路以北的区域(此区域居民子女可自愿选择到薛城区香山路小学就读)。

三、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入学须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龄核验以户口簿为准。严禁招收未达到入学年龄的儿童,严禁在籍学生重复报名。

适龄儿童因特殊情况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监护人向户籍对应的招生学校提交申请,填写《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8月17日—19日。符合学校划片范围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下同)通过手机登录“爱山东”APP完成报名。8月19日24:00关闭网络报名平台端口。

2、网上报名流程:

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并完成实名用户认证。

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左上角选择【枣庄市】,从【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再选择“枣庄市-薛城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

(二)现场报名

无法通过网络报名的,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审核。

1.现场交材料时间

8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薛城区双语实验小学德馨楼一楼

3.退还证件时间及地点

8月22日下午2:30—5:30 薛城区双语实验小学德馨楼一楼

要求:家长凭回执单领取各类证件原件,不及时领取责任自负。

五、招生类型及条件

(一):有城区房产类

1、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的,且户籍跟随父母,不受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籍地址限制。提交房产、户籍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报名。

2、适龄儿童为薛城区户籍,与父母一方户籍共同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簿,且随父母长期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自有产权住房实际居住,不动产登记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在我校招生服务范围内的,提交户籍、房产证明相关材料,可到我校办理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须上传(或提供)以下材料:

(1)入学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片区内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房屋用途须为住宅;(说明: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回迁户要提供回迁安置协议书和选房单等。)

(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区户籍)

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薛城区,其监护人在薛城区合法经商、务工并实际居住。

1.经商类:提交监护人经商营业执照、公示年度报告、合法有效的且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户籍证明等材料。

2.务工类:提交监护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近三个月工资发放流水、合法有效的且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户籍证明等材料。

六、招生时间安排

七、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

0632-8329102

0632-8329288 

八、重点强调事项

1:房产认定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为准,房屋性质须为住宅。户籍、房产、经商务工等各类报名证明材料,有效截止时点为学校报名工作结束前。

2:学校将对提交的适龄儿童的户籍、房产等证件进行大数据比对。凡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手续的,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3:适龄儿童监护人须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逾期报名的,由区教体局依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调剂入学。无法提供规范正式报名材料的,应当提交相关辅助佐证材料,辅助佐证材料具体范围由学校结合实际予以明确。

4:网上已审核通过的不需要再到学校提供证明材料,凡来现场报名的家长,请务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依次有序进行报名。

5:8月19日复审结果出来后,在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查看复审结果及入学须知,保存录取通知书截图并打印,入学报名时上交学校。

6: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招生期间请到薛城区双语实验小学德馨楼二楼值班室填写《薛城区义务教育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

薛城双语实验小学(双语校区)

二〇二六十三


2026薛城区双语实验小学

(长江路校区)

招生简章

为做好我校2026年招生工作,根据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印发的关于《薛城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薛教体发〔202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现将我校招生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薛城区双语实验小学积极践行“卓雅教育”理念,坚持“尊重差异,以人为本”办学目标,坚守学生站在学校正中央人立场。以卓雅育人滋养师生成长,实现师与生同频共进、传承与创新相融共生,培育向善向美的新时代学子,聚力打造有内涵、有温度、有特色的一流学校。目前学校有两个校区:一是双语本部校区,一是长江路校区。

二、招生范围

常庄政府西路以东,长江路以南,泰山路以西,锦阳河以北的区域及2026年薛城区义务教育定点学校。

三、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入学须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龄核验以户口簿为准。严禁招收未达到入学年龄的儿童,严禁在籍学生重复报名。

         适龄儿童因特殊情况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监护人向户籍对应的招生学校提交申请,填写《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8月17日—19日。符合学校划片范围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下同)通过手机登录“爱山东”APP完成报名。8月19日24:00关闭网络报名平台端口。

2.网上报名流程:

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并完成实名用户认证。

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左上角选择【枣庄市】,从【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再选择“枣庄市-薛城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

(二)现场报名

无法通过网络报名的,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审核。

1.现场交材料时间

8月20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薛城区双语实验小学(长江路校区)厚德楼二楼教导处

3.退还证件时间及地点

8月22日下午2:30—5:30薛城区双语实验小学(长江路校区)厚德楼二楼教导处

要求:家长凭回执单领取各类证件原件,不及时领取责任自负。

五、招生类型及条件

(一)招生片区内子女入学

1.有城区房产类

(1)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的,不受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户籍地址限制,提交户籍、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房产地址对应片区招生学校办理报名。

(2)适龄儿童少年为薛城区户籍,与父母一方户籍共同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簿,且随父母长期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自有产权住房实际居住,不动产登记权利人为适龄 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的,提交户籍、房产证明相关材料,可到户籍地址对应片区招生学校办理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须上传(或提供)以下材料:

(1)入学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片区内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房屋用途须为住宅。(说明: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回迁户要提供回迁安置协议书和选房单等。)

2.有城区户籍无房产类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属于薛城区城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监护人无房产的,提交户籍证明、实际居住佐证等相关材料,可就近到我校办理报名。

(二)务工经商类

1.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非本区户籍)

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薛城区,其监护人在薛城区合法经商、务工并实际居住。

(1)经商类:提交监护人经商营业执照、公示年度报告、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户籍证明等材料,可依据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地址,到对应片区招生学校办理报名。

(2)务工类:提交监护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近三个月工资发放流水、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户籍证明等材料,可依据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地址,到对应片区招生学校办理报名。

2.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本区户籍)

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具有薛城区户籍,户籍地址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其监护人在城区合法经商、务工且实际居住。

(1)经商类:提交监护人经商营业执照、公示年度报告、合法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户籍证明等材料,可依据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地址,就近到我校办理报名。

(2)务工类:提交监护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近三个月工资发放流水、合法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户籍证明等材料,可依据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地址,就近到我校办理报名。

(三)房屋拆迁类

原位于薛城区、高新区房产因拆迁改造搬迁,户籍登记地址仍为拆迁前房产地址的,可依据拆迁安置协议规定的安置地点,到对应片区招生学校报名;也可依据现租赁住房地址,到我校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户口簿、拆迁安置协议、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其他类

1.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薛城城区内租房并迁户的,提交户籍、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相关材料,依据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地址,就近到我校办理报名。

2.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持有薛城区居住证,可依据居住证地址,就近到我校办理报名。

六、转学安排

凡在我校招生范围内居住,并且户口与所在房产一致的二至六年级学生,在我校学位未满的情况下均有申报我校二至六年级转学资格。转学条件与我校一年级学生入学条件完全相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于8月20日——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学校现场报名。

七、 招生时间及安排

八、 重点事项强调

1.房产认定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为准,房屋性质须为住宅。户籍、房产、经商务工等各类报名证明材料,有效截止时点为学校报名工作结束前。

2.学校将对提交的适龄儿童的户籍、房产等证件进行大数据比对。凡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手续的,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3.适龄儿童监护人须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逾期报名的,由区教体局依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调剂入学。无法提供规范正式报名材料的,应当提交相关辅助佐证材料,辅助佐证材料具体范围由学校结合实际予以明确。

4.网上已审核通过的不需要再到学校提供证明材料,凡来现场报名的家长,请务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依次有序进行报名。

5.8月19日复审结果出来后,在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查看复审结果及入学须知,保存录取通知书截图并打印,入学报名时上交学校。

6.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招生期间请到薛城区双语实验小学长江路校区厚德楼二楼教导处填写《薛城区义务教育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

7.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区教体局审核后,由区教体局统一协调入学。

8..实施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招生或转学机制,采取“长随幼”方式,统筹将兄弟姐妹安排至同一所学校就读。

咨询电话

0632-8015282

0632-8058737

薛城区双语实验小学(长江路校区)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