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薛城区实验小学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薛城区实验小学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1.1 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建立健全我校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的实施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大型活动秩序,维护教体系统安全稳定,特此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2.3《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1.2.4《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5《枣庄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6《薛城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7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幼儿园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洪涝灾害、火灾、台风暴雨、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师生意外伤害,以及由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被侵害而发生的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教体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发生突发事件后,校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校长维护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要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日常应对突发事件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判断,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4)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应急实力,提高防汛抗旱应急工作能力和效率。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成立区教体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校副校长
成 员: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校安管办负责同志兼任。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教体局请示报告。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各成员结合科室职能,按照相关要求,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2 成立区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管办负责同志兼任。其他科室为办公室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安管办具体牵头负责总体布置、工作总结和学校日常安全及各类预案、演练的监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及教育方面的工作。
2.3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分管安全副校长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总务主任
具体职责:
(1)掌握突发安全事件的全部情况,按领导小组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情况,下达上级指示精神。
(2)协助学校统一调配人、财、物,负责做好处置事件的具体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3)协助学校安排值班值守,督促检查反馈各组工作落实情况。接待安排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现场保卫组】
组 长:校安管主任
副组长:德育主任 工会主席
具体职责是:
(1)维护事发现场及周边秩序。
(2)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抢救工作。
(3)配合公安部门完成现场保护、线索调查和取证等工作。
【医疗救护组】
组 长:分管办公室副校长
副组长:办公室副主任 校医
具体职责是:
(1)助学校做好救护医疗器械、药物的补给工作。
(2)对受伤人员的伤情做好跟踪了解。
(3)及时对重伤员送医院治疗的协调和病情跟踪。
【疏导善后组】
组 长:分管总务副校长
副组长:总务处主任 副主任
具体职责是:
(1)事件发生后,协助学校对校内可能发生的次生不稳定事端提前进行预测、评估。
(2)协助学校以最快速度组织班主任等有关人员即刻赶赴事发现场,面对面开展疏导、化解工作,引导现场人员有序撤离。
【信息应对组】
组 长:分管办公室副校长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电教室负责人
具体职责是:
(1)对网络宣传进行监控,关注事件过程中各大媒体及平台的宣传,积极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
(2)指导学校保证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在事件的各个不同阶段,及时向广大师生通报相关情况。
(3)负责媒体采访的接待工作。
财务室具体负责灾情统计及灾后重建等工作工作;办公室负责综合调度、值班值守、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等。
3 信息报告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3.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不得延报。学校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区教体局,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特别重大(I级)事件,可直接报区教体局。
(4)续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变化后,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 2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突发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灾情影响程度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初步反应;
(5)事态报送的其他事项。
4 灾害等级确认与划分
突发事件等级划分标准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同时结合全区教体系统实际,及对学校教学造成的危害、紧急、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从高至低分为: IV级(一般)、III级(较大)、II级(重大)、I级(特别重大)四级。
4.1 Ⅳ级(一般)
是指对学校人员和财产造成一般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灾情。
4.2 Ⅲ级(较大)
是指对学校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灾情。
4.3 Ⅱ级(重大)
是指对学校人员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灾情。
4.4 Ⅰ级(特别重大)
是指对学校所在区域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灾情。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根据灾情所在地政府启动的应急响应等级,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5.2灾情发生后应急响应
破坏性灾情发生后,学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做好本校应急工作,并根据灾情等级或者实际工作需要,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5.2.1 IV级(一般)应急响应
发生灾情后,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报告灾情信息,并根据灾情类型,采取停课、延迟放学或统一组织师生员工疏散撤离等措施,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立即组织应急队伍,营救遇险人员,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做好师生员工的心理疏导,维持其心理稳定。
5.2.2 Ⅲ级(较大)应急响应
做好IV级(一般)应急响应处置工作的基础上,学校要争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当地政府部门的指导下迅速开展救助工作。
5.2.3 Ⅱ级(重大)应急响应
在做好Ⅲ级(较大)应急响应处置工作的基础上,学校、要协助当地政府部门迅速开展救助工作,以营救和救护伤员为重点,维护灾后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心理稳定。
5.2.4 Ⅰ级(特别重大)应急响应
在做好II级(重大)应急响应处置工作的基础上,学校要协助当地政府迅速开展救助工作,营救、救护伤员,如果灾情仍然持续,采取必要措施疏散其他师生员工到其他避难场所;积极配合政府等救援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6 善后与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幼儿园活动正常秩序。
6.1善后
6.1.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6.1.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 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正常教育教学和体育活动秩序,疏导师生员工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6.1.3 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6.1.4 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想职守、凄取而导政事故发生,要造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1.5 配合有关部门作好事故调查工作。
6.2重建
6.2.1 教学秩序恢复
灾害救助工作完成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教学秩序,教学场地破坏严重的,应通过在安全地带临时搭建校合、借<租)用房屋或用异地复学等方式尽快恢复教学秩序。
7附则
7.1 本预案是薛城区实验小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部门、学区、区直各学校(幼儿园)应遭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单位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