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薛城区实验小学2026年招生简章
根据《薛城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范围
区域1:永福路以东,海河路以南,燕山路以西,永兴路以北的区域。
区域2:燕山路以东,光明大道以南,泰山路以西、沿河大堤以西,永兴路以北的区域(燕山国际C区、燕山国际D区的居民子女可自愿选择到薛城区临山小学就读)。
二、入学年龄
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年龄的核验以户口簿为准。
适龄儿童因特殊情况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监护人向我校提交申请,填写《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延缓入学手续。严禁在籍学生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
(一)网上报名阶段:
1
.网络报名时间:8月17日0:00 — 8月19日24:00。
2.网上报名流程:
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并完成实名用户认证。
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左上角选择【枣庄市】,从【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再选择“枣庄市-薛城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
3.网上审核阶段:
8月17日--19日,网上报名审核阶段。家长登录平台查看报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按照提示信息完善补充材料重新上传,或按照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到学校提交材料审核。(特别提醒:8月19日24:00网络报名平台端口将关闭)
4.录取通知书打印:
8月19日24:00网络报名平台端口关闭前,在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如审核通过即可打印录取通知书,此通知书作为开学入班的依据。
(二)现场报名阶段:
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或因其他原因网上报名未成功的,请于8月20日下午2:30——5:30到学校求真楼、博学楼报名处提交应当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注意,网上已审核通过的不需要再到学校现场报名。
四、招生类型
(一)有城区房产类
1.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薛城区(含高新区,下同)城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的,不受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户籍地址限制,提交户籍、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房产地址对应片区招生学校办理报名。
2.适龄儿童少年为薛城区户籍,与父母一方户籍共同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簿,且随父母长期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自有产权住房实际居住,不动产登记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的,提交户籍、房产证明相关材料,可到户籍地址对应片区招生学校办理报名。
(二)有城区户籍无房产类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属于薛城区城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监护人无房产的,提交户籍证明、实际居住佐证等相关材料,可到实际居住地址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办理报名。
(三)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非本区户籍)
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薛城区,其监护人在薛城区合法经商、务工并实际居住。
1.经商类:提交监护人经商营业执照、公示年度报告、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户籍证明等材料,可依据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地址,到对应片区招生学校办理报名。
2.务工类:提交监护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近三个月工资发放流水、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户籍证明等材料,可依据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地址,到对应片区招生学校办理报名。
(四)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本区户籍)
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具有薛城区户籍,户籍地址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其监护人在城区合法经商、务工且实际居住。
1.经商类:提交监护人经商营业执照、公示年度报告、合法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户籍证明等材料,可依据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地址,到相对就近定点学校办理报名。
2.务工类:提交监护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近三个月工资发放流水、合法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户籍证明等材料,可依据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地址,到相对就近定点学校办理报名。
(五)其他方面
1.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薛城城区内租房并迁户的,提交户籍、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相关材料,可依据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地址,到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办理报名。
2.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持有薛城区居住证,可依据居住证地址,到相对就近定点学校办理报名。
3.原位于薛城区、高新区房产因拆迁改造搬迁,户籍登记地址仍为拆迁前房产地址的,可依据拆迁安置协议规定的安置地点,到对应片区招生学校报名;也可依据现租赁住房地址,到相对就近定点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户口簿、拆迁安置协议、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4.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区教体局审核,由区教体局统一协调入学。
5.实施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招生或转学机制,采取“长随幼”方式,统筹将兄弟姐妹安排至同一所学校就读。
6.房产认定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为准,房屋性质须为住宅。户籍、房产、经商务工等各类报名证明材料,有效截止时点为学校报名工作结束前。
7.无法提供规范正式报名材料的,应当提交相关辅助佐证材料,辅助佐证材料具体范围由各招生学校结合实际予以明确。
8.适龄儿童监护人须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逾期报名的,由区教体局依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9.为保障招生材料核验准确,学校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大数据开展信息比对。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规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
五、招生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632—8052281 0632—8052298
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六、关于非起始年级转学的说明
2-6年级因学位不足,本部校区暂不接受转学申请。
薛城区实验小学
2026年8月12日

鲁公网安备 37040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