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评价】薛城区香山路小学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为保障学生在体育活动、教学中的人身安全,规范体育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防范安全事故,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完善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等相关场景,全体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
一、总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将安全管理贯穿体育工作全过程;实行“谁组织、谁负责,谁授课、谁负责”责任制,明确各方安全责任;规范流程,强化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
二、体育活动安全管理
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组织教师为第一责任人。活动前,需全面排查器材场地,停用损坏设施并警示报修;了解学生身体状况,禁止有运动禁忌的学生参与剧烈活动;开展安全教育并做好热身准备。活动中,教师全程在场指导,严禁高风险活动,合理安排强度,配备急救用品。活动后,清点学生人数,整理器材并排查隐患,提醒学生放松。因失职造成事故的,相关人员承担对应责任。
三、体育教学安全管理
任课教师课前需备课并排查器材场地,了解学生健康状况,按要求穿着运动服上课。课堂上,明确安全注意事项,严格执行课堂常规,组织充分热身,全程关注学生状态,严禁强迫学生做力所不及的运动,体操、器械教学需做好保护指导。出现学生受伤,立即处置并送医,及时上报并联系家长,课后整理器材、排查隐患。
四、器材与场地及应急管理
体育器材实行专人管理,建立台账,定期排查维护,严禁不合格器材使用;场地定期清理维护,设置安全警示。学校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预案,抢救学生、联系相关人员,如实上报,事后调查总结、完善制度。
五、附则
本制度由学校体育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补充修订;全体相关人员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切实履行安全职责,保障学生体育活动安全。

鲁公网安备 37040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