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资助政策明白纸

来自: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时间:2026-04-21 09:56:06

一、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包含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

(二)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简称“两免一补”)。义教生活补助标准为:

1.小学寄宿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25元,初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750元。

2.小学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12.5元,初中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75元。

(三)义教各学段生活补助均按春秋两个学期发放。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1.脱贫享受政策及防返贫帮扶对象 2.特困救助供养 3.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4.孤儿 5.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6.重点困境儿童  7.烈士子女  8.低保  9.低保边缘  10.重大自然灾害、突发意外、幼儿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

(二)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的认定标准由学校根据鲁教财发【2019】1号文第八条规定的认定依据自行制定。

(三)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4、有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