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奚仲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来自:薛城区信息公开 时间:2024-05-22 09:36:07

枣庄市薛城区奚仲中学学生管理十项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的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构建学校和家庭立体化教育管理机制,特制定该规定。

一、在校期间恶意顶撞老师,行为恶劣,造成一定影响。

二、在校内和学校周边打群架; 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三、在校期间未经老师允许,私自外出,结伙外出的。

四、在校期间恶意破坏公、私财物。

五、在校期间化妆、带首饰,屡教不改;纹身。

六、学生私自带烟酒进校,在校内或校外聚众抽烟,喝酒,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在校内或校外,学生对于自己的违纪行为,私自录制视频,并转发网络平台,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

八、男女生不正常交往,影响较坏;勾结社会人员,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九、不穿校服入校,穿奇装异服,私改(改小改瘦,故意磨损,如七分裤、九分裤、鸡腿裤、乞丐服等)涂画校服,屡教不改。

十、带违禁物品、管制物品(如棍棒、刀具、火种等)入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关于《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学校视学生违规违纪严重程度,最高可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