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枣庄市薛城区奚仲中学2026年招生简章

来自: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时间:2026-08-17 16:00:00

  为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薛城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薛教体发〔20267),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范围

永福路以东,泰山路以西,枣曹线以南,临山路以北的区域。

二、网上报名流程

年级招生实行网络报名,符合我校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并完成实名用户认证。

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左上角选择【枣庄市】,从【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再选择“枣庄市-薛城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

三、报名时间

1. 薛城区实验小学已直升我校的学生不需要线上、线下报名,于815日(上午8:30-9:30)到涵慧楼班级对应七年级教室领取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2.网络报名时间:817000 — 8192400。期间,学校对提交的报名材料信息当天进行审核。适龄儿童父母及时登录平台查看报名审核状态,网上已审核通过的不需要再到学校现场报名,请及时打印或手机截图新生录取通知书,823日(上午8:30-11:30),凭网上录取通知书打印版或截图到涵慧楼一楼大厅换取正式纸质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3.现场报名时间:819日— 21日。

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家长使用网络和手机不方便的,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材料参照招生类型)到学校涵慧楼一楼教室进行现场报名(早8:30—11:30,下午2:30—5:30)。    

四、招生类型

(一)有城区房产类

1.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我校招生服务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的,不受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户籍地址限制,提交户籍、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学校办理报名。

2.适龄儿童少年为薛城区(含高新区,下同)户籍,与父母一方户籍共同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簿,且随父母长期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自有产权住房实际居住,不动产登记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且在我校招生服务范围内的,提交户籍、房产证明相关材料,可到我校办理报名。

(二)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非本区户籍)

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薛城区,其监护人在薛城区合法经商、务工并实际居住。

1.经商类:提交监护人经商营业执照、公示年度报告、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且房屋租赁(居住证)登记地址在我校招生范围内、户籍证明等材料。

2.务工类:提交监护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近三个月工资发放流水、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且房屋租赁(居住证)登记地址在我校招生范围内、户籍证明等材料。五、招生报名咨询电话

13375641983(崔老师)   19963210102 (田老师) 

六、其他事项要求

1. 原位于薛城区、高新区房产因拆迁改造搬迁,户籍登记地址仍为拆迁前房产地址的,可依据拆迁安置协议规定的安置地点,到对应片区招生学校报名;也可依据现租赁住房地址,到相对就近定点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户口簿、拆迁安置协议、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2.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区教体局审核,由区教体局统一协调入学。

3.实施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招生或转学机制,采取“长随幼”方式,统筹将兄弟姐妹安排至同一所学校就读。

4.房产认定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为准,房屋性质须为住宅。户籍、房产、经商务工等各类报名证明材料,有效截止时间为学校报名工作结束前。

5.无法提供规范正式报名材料的,应当提交相关辅助佐证材料,辅助佐证材料具体范围由学校结合实际予以确定。

6.适龄儿童监护人须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逾期报名的,由区教体局依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7.为保障招生材料核验准确,学校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大数据开展信息比对。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学校入学资格,并依规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