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枣庄理工学校对违纪违规学生的管理规定

来自: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时间:2024-05-17 09:41:39

枣庄理工学校对违纪违规学生的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更好的贯彻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一日常规》,落实依法治校的方针,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勒令退学

1.无故不交纳学费者。

2.刺有纹身者。

3.家长到学校闹事,不听劝阻者。

4.煽动闹事,影响恶劣者。

5.勾结校外人员,来校滋事者。

6.盗窃公私财物,情节恶劣者。

7.打架负有主要责任且影响恶劣者。

8.看黄色书刊、录像屡教不改,道德不良者。

9.携带或传播管制性刀具、棍棒等凶器者。

10.在校外给学校造成极坏影响者。

11.住宿生旷寝,屡教不改者。

12.在校内私自留宿校外人员或异性同学者。

13.男女同学相处有违学生身份,且不听从教育者。

14.不听从老师教育,顶撞辱骂老师,经教育不改者。

15.一学期连续旷课24节或累计旷课30节者。

16.纠集指使他人在校内打架;威胁、恐吓、敲诈,勒索他人者。

17.受留校察看处分,又犯警告以上条例者。

18.对于勒令退学的违纪学生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扣除班级量化50分。

第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预留校察看处分

1.考试严重作弊(传抄试卷夹带资料)或替考者。

2.故意损坏学校的布告、通知等公示性文件者。

3.吸烟、喝酒,影响教育教学秩序,警告批评后再犯者。

4.在就寝时,违反就寝纪律且经教育不听者。

5.一学期连续旷课14节或累计旷课20节以上者。

6.有记过以上处分又违反记过以上处分以上条例者。

7.对于留校察看处分的违纪学生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扣除班级量化30分。

第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经常无故不上操或不参加升旗仪式者。

2.扰乱学校的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者。

3.私自装接灯线、使用电热用具者(除按规定处罚外)。

4.对违纪事件知情不揭发、包庇、纵容者。

5.破坏花木,损坏公物,屡教不改者。

7.不遵守出入校门管理制度,不服从管理者。

8.一学期连续旷课7节或累计旷课10节以上者。

9.受过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

10.对于记过处分的违纪学生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扣除班级量化20分。

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上课(或自习课)擅自走出教室,且不听劝阻者。

2.违反学校《一日常规》且不听从教育者。

3.不参加值日和公益活动两次以上者。

4.留怪异发型、染发、佩戴首饰、着装不得体,劝阻不听者。

5.代步工具不按指定地点放置,经教育不改者。

6.上课期间无故在宿舍内逗留,不服从教育者。

7.擅自在校内使用代步工具者。

8.学生在校内结拜仁兄把弟、拉帮结伙者。

9.不配合学生会检查工作者。

10.对于警告处分的违纪学生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扣除班级量化10分。

处理办法:

1.对违纪学生的处理,若政教处掌握材料,由政教处直接拿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学校办公会审批;若班级掌握材料,须班主任老师写出书面证明材料,由政教处核实无误,再由政教处会同班主任商议后拿出初步处理意见,然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开除学籍应由校长审定同意。

2.对处分学生的跟踪教育。被处分的学生,经批评教育一段时间后,确能改正错误并有较好表现,一学期本人可以提出撤销处分申请,经班委会民主通过,由班主任签字,报政教处审查,情况属实经学校办公会议批准,予以撤销处分,并进行公示。

3.受处分者必须写出深刻检查,造成不良影响者,要主动进行自我批评,挽回影响。

4.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赔偿损失。

5.动员家长或监护人与学校一起对其教育帮助。

6.处分情况张贴布告,予以公布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7.凡认错态度较好,能主动交待问题,并积极揭发他人违纪真相者,将从轻处罚;凡拒绝交待问题或歪曲隐瞒事实,有串供包庇行为者,将从重处罚。

8.受记过处分者当年思想品德定为不及格。

9.对处分学生,视情节严重,将免除其助学金及扶贫金资格。

纪律检查量化细则

一、检查制度。政教处组织人员进行全方位检查,内容包括两操、早晚自习、课堂、集体活动、宿舍就寝等的人数及纪律情况。

二、评分标准:

1.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2分。

2.不佩戴胸卡,每人每次扣2,冒用别人胸卡,双方均扣5分。

3.上课期间,擅自出入教室,影响上课秩序,每人次扣5分。

4.上课时间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玩手机、绣十字、玩扑克、下象棋等),每人次扣5分,在教室私自充电扣5分。

5.代步工具不按指定地点存放,每人次扣2分。

6.随意破坏校园环境,每人每次扣20分。

7.违反课堂纪律、就寝纪律,自习课混乱,每人次扣2分。

8.留怪异发型、染发、佩戴首饰、着装不得体,经劝说不改者,每人次扣50分。

9.扰乱就餐秩序,违反就餐规定者,每人每次扣2分。

10.节约水电,及时关闭电源、风扇、水龙头等,违者扣5分。

11.加强教室安全,及时关好门窗,电灯,违者每处扣2分。

12.不配合值勤同学工作,每人次扣10分。

13.旷课每节扣量化5分。

14.夜晚在教室留宿或无辜旷寝,每人次扣30分。

15.无理顶撞老师,每人次扣50分。

16.传阅不健康书籍、书刊、视频者,每人每次扣20分,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17.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抽烟、喝酒,每人次扣30分。

18.谈恋爱,影响校园风化,每人次扣10分。

19.私自使用电器、私拉乱扯电线,每人次扣10分。

20.盗窃他人财物、破坏公共财物者,除学校规定赔偿外,每人次扣20分,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21.对班级及宿舍内,藏有管制刀具,一经查处,每人次扣班级量化30分。

22.在校拉帮结伙,打架斗殴,故意伤人者,聚众闹事或勾结社会闲散人员来校滋事者,每人次扣班级量化30分,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23.不按规定从校门出入,每人次扣30分。

24.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者,每人次扣30分。

卫生检查量化细则

检查制度:

1、政教员1+班主任+2名学生会人员。

2、每天两次:上午800点开始,下午1:50(或210)开始。

3、检查人员发现问题及时记录、通知班级及时整改。

4、政教人员将检查表交由208打印一式两份,张贴通报。

5、班主任及时到位全程检查者一次加班级量化20分,迟到或中途离开酌情加510分。

6、不能无故旷岗,有事自行找人替换。

评分标准:

一、室内卫生要求:

1.地面要求干净、无积水、无杂物、无口香糖,否则每处扣2分。

2.墙壁要求清洁、无灰尘、脚印、蛛网、乱涂乱画等,否则每发现一处,扣2分。

3.玻璃要求干净、窗台整洁,否则每处扣2分。

4.黑板、课(讲)桌要求整洁、干净,否则每处扣2分。

5.劳动工具、室内用品要求摆放整齐到位,否则每处扣2分。

6.教室外走廊地面要洁净无垃圾、无口香糖,走廊墙壁不能有印记、灰尘,附属物要干净,否则每处扣2分。

7.教室前后门要求不能有水迹、污尘,门槛不能有垃圾,门上玻璃要干净,玻璃框边棱不能有灰,否则每处扣2分。

8.教室桌椅要求统一整齐排列,否则每处扣2分。

9.教室垃圾要求每天及时清理,不能有堆积的饮料瓶,否则每处扣2分。

10.暖气片要求底下不能有垃圾,靠墙的缝隙不能有垃圾,否则每处扣2分。

二、室外卫生要求

1.环境卫生区,要保持洁净无杂物,无垃圾,花砖上无口香糖,路面无杂草,不能有泥土,否则每处扣2分。。

2.环境卫生区内的所有附属物如垃圾箱要及时清理,路灯杆上洁净等,否则每处扣2分。

3.教学楼内楼梯栏杆要清洁,楼梯要洁净无垃圾、无口香糖,走廊墙壁不能有印记、灰尘,附属物要干净,否则每处扣2分。

4.特别强调

1)室内外卫生要及时打扫(早上晨读之前、下午第一节课之前)否则一人次扣2分。

2)严禁从门窗向外扔倒垃圾、杂物,否则如发现每人次扣10分。

3)严禁踩踏草坪如发现每人次扣10分。

4)校园内不能随便乱扔垃圾,不能吃瓜子,否则如发现每人次扣10分。

5)班级自行安排大扫除活动,政教处安排人员每周不定期抽查一次,按以上标准量化。

6)在校内公共场合吃零食、喝矿泉水和饮料,每人次扣2分。

7)不准将棒棒糖、口香糖、烤肠、雪糕带出超市,违者每人次扣2分。

8)学校有重大活动安排时所有卫生标准加倍量化。

三、教学楼内卫生间值日要求

1.下午上课前和晚自习上课前打扫,每次地面要用水冲刷,不能有垃圾,便池不能堵。否则每处量化2

2.课间时间巡查卫生间,乱扔垃圾和抽烟等不文明现象并及时上报政教处进行量化。

四、教室桌椅摆放要求

午休期间、体育课或学生离校后教室内要求整洁卫生。

标准如下:

桌子摆放整齐成线,凳子放在桌子下面,否则量化2分。

桌子上书籍摆放整齐,不能有校服或其他物品,否则量化2分。

教室地面不能有垃圾,否则量化2分。

五、校园内零食管理规定

1.零食,饮料等相关物品严禁带入教学区,否则量化2分。

2.不准在校内吃烤肠、棒棒糖、雪糕、口香糖等,否则量化2分。

宿舍管理量化细则

1.轮流值日,做好每天的保洁工作。卫生打扫,执行《卫生检查量化细则》。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熄灯后仍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者,每人次扣2分。

3.不得私自换床,换宿舍,违者每人每次扣2分。

4.室内物品按要求统一摆放,违者每处扣2分。

5.有夜不归宿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每人次扣50分。

6.在校内私自留宿校外人员或异性同学,每人次扣50分。

7.不准在宿舍内点蜡烛,造成损失的要赔偿,并扣5分。

8.不准私自接换灯头、烧酒精炉、电热杯、电炉等电器,造成损失的要赔偿,并扣5分。

9.严禁携带匕首等伤人的凶器进入宿舍,违者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扣除班级量化分30分。

10.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喝酒、打架、骂人,违者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扣除班级量化分5-30分。

11.进宿舍凭条入内(必须班主任签字)

进入宿舍时间:上午10:00  下午3:00后可进入。不按规定时间进宿舍,量化分扣2分。(特殊情况除外)

12.离开宿舍不上锁量化分扣5分。

13.换锁必须上宿管员备案否则后果自负量化分扣5分。

14.上课期间宿舍留人每人量化扣分5分。

15.物品摆放:

(1)被子不叠量化分扣2分。

(2)地面不拖量化分扣2分。

(3)门贴没贴或不规范量化分扣2分。

(4)床头贴不按规定贴量化分扣2(注:由中间玻璃能清晰看到1-8数字)。

(5)屋内垃圾不清理量化分扣2分。

(6)门窗玻璃遮挡量化分扣2分。

16.在规定时间内不离开宿舍量化分扣2分。

17.宿管员在执行任务不服从者量化分扣5-10分。

18.在宿舍发现烟头、烟盒、烟灰均量化分扣5分。

19.在宿舍吃瓜子或有瓜子壳均扣量化分10分。

20.宿舍打牌每人次量化分扣2分。

21.在宿舍打水仗每人次量化分扣2分。

22.在宿舍内打球、打闹,影响休息,量化分扣2分。

23.熄灯后在宿舍内吵闹量化分扣2分。

24.宿舍内不准推销经营商品,否者班级量化分扣30分。

25.宿舍内损坏公物者,除按相关规定赔偿外,量化分扣20分。

26.熄灯后在宿舍内玩手机,播放音乐,量化分扣5分。

27.从宿舍往窗外扔垃圾、泼水者,量化分扣20分。

28.在宿舍内打地铺,量化分扣2分。

班级量化加分条例

1.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有良好的社会影响者酌情加2—20分。

2.主动承担校内公益性劳动,加5—10分。

3.稿件见校报者每篇5分。

4.据实揭发学生中违法违纪现象者,每人次加10—50分。

5.各班级积极推荐本班优秀学生加入校学生会,被评选为月工作先进个人的,每人次加班级量化3分。学期末统计各班学生会成员人数,前十名的班级奖励班级量化20分。

6.每面流动红旗当月加20分。

7.班级积极参与校内外各项文体、团队活动的,据实际情况酌情加分。

附则:

1.纪律量化成绩,每天公布,每月评比,学期总结。

2.以上情况如有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加倍扣分,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条例解释权归政教处,由政教处解释为准。

枣庄理工学校学生纪律十诫

学生有违反以下条例者,学校将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1.刺有文身者。

2.在校内卖东西者。

3.恶意破坏校园设施者。

4.住宿生旷寝者。

5.盗窃公私财物,情节恶劣者。

6.传看黄色书刊、录像,道德不良者。

7.私自留宿校外人员或异性同学者。

8.辱骂、殴打老师者。

9.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欺凌他人者。

10.一学期连续旷课24节或累计旷课30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