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评价)枣庄市第八中学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来自: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时间:2023-09-19 18:17:24

美育对于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具有重要作用。艺术教育是学校实施美育的主要内容和途径,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将我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如下。

一、艺术课程建设

一是按照国家高中美术新课程标准,保证了开齐学科,开足课时,开全内容,为进一步提高美育课程的教学质量,定期组织开展音乐、美术教师的教育教学示范性教研活动、主题研讨活动、规定内容教学、说课竞赛等,确保了美育课堂的充实、高效。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定期开展音乐、美术教学质量评估活动,有效促进美育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二是积极推进了课程创新,鼓励学校开发美育校本课程,为美育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课程资源。引导学校科学组建了绘画、泥塑、工艺、中国画等社团,逐步将社团活动做大做强,将社团建成了学生全面发展美育实施的平台,让学生在社团活动中体验美、享受美,自觉实施美育。

三是促进美育信息化发展,加强学科渗透作用。提高各学科信息技术应用技能,加强学科间的联系,拓宽教学思路。鼓励其他学科通过录音、录像、图解等丰富载体,力争让美育课程融入其他课程当中。

四是积极搭建艺术体验实施平台。充分挖掘社会各界美育教育资源,广泛开展校园文化诗歌朗诵会、书画比赛(展)等文艺类活动,展示学生向真、向善、向美和向上的文化特质。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美育课外活动,推动美育教育全面深入发展。

二、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及配备

我校共有美术教师8人,音乐教师5人。其中,男教师4名,女教师11名。从性别比例上来看,女教师偏多。研究生学历1人,其余都是本科学历。高级教师5人,一级教师8人。音乐专业方向有舞蹈、声乐、器乐等。美术教师专业方向有国画、油画、手工艺、设计等。

三、艺术教育管理

学校也成立了相应的艺术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艺术教育教研组,具体安排,落实艺术教育各校工作,健全艺术教育管理体系,学校师生全员参与,各校要求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保证了艺术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四、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和实施设备

教学设施齐全,加大经费投入,经费投入有保障。学校有舞蹈房1口,约100平方米。多功能室1处,约800平方米。琴房、器乐房、合唱房、器材室各1口。画室1口,约200平方米。手工房、书法室、泥塑室、器材室各1口。学校对艺术工作高度重视。包括活动经费的支出,器材的购置,教师学习培训经费的支出,参加省市艺术节、书画展等比赛经费支出,艺术教师教学及课外辅导补助等。

五、课外艺术实践活动

绘画社团:通过美术兴趣小组的活动,使学生的美术特长得到更好的发展,进一步了解美术的基础知识,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提高了学生的审美观。

泥塑社团:泥塑是中国民间传统的一种古老常见的民间艺术。即用粘土塑制成各种形象的一种手工艺。泥塑创作活动中,体验创新和造型的乐趣,陶冶审美情操。学生运用揉、团、压、捏等方法塑造形体,启发学生探索塑造新方法,创造性思维,同时也锻炼眼、脑、手三者协调的能力。

书法、国画社团:中国书画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和骄傲,通过学习,让学生认识并掌握国画的基本技法,从中感受笔墨的无穷变化,找到书画的乐趣。在学习的同时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学生的美术素养,提升中国人的文化自信。

六、校园文化艺术环境

设计和规划校园环境建设,整体规划了学校的文化环境。让校园充满教育性,体现了一中的文化特质。创设了各种文化设置,形成黑板文化,橱窗文化,墙壁文化,教室文化,花园文化道路文化,走廊文化,用文化占领学校这块阵地。团委要指导各班团支部  每两周出一次黑板报,每学期分年级组织一次板报评比。班级的班报,要认真办学,每一期的内容要随时代的发展有创意,每学期分年级组织一次班报评比。

七、重点项目推进

学校艺术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美育的主

渠道,在艺术教育工作中,如何进行艺术教育的评价,构建符合

素质教育发展的艺术教育模式;我们努力要让孩子在自由的天地

间,用自己的眼睛观察世界,用自己的心灵感悟世界,用自己的双手创造更美丽的世界。在今后的艺术教育工作中努力完善,不断提高对艺术教育的认识,与时俱进,把艺术教育工作做得更好。

重点项目音乐重点推进项目——声乐

美术重点推进项目——泥塑

八、艺术自评及制度

我校将艺术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评一体化”的综合评价体系,将艺术课程的开课率、校内外艺术活动的学生参与度、艺术教师“教学研”水平、学生的综合艺术素质为侧重点开展多元化评价方式,评价结果通过学校网站向家长和社会公示,接受师生群众的监督。对参加学校文化艺术节、各级各类文艺竞赛中获奖的学生、教师和团体,都按照学校相关的制度进行评比和奖励。我校在评选先进、职称评聘时,艺术教师享有和其他教师同样的待遇其工作量计算合理,同时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