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枣庄市第五中学学生资助政策
学生资助是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是促进社会公平和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我校坚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解决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问题,确保我校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失学。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郝正义 刘杰
副组长:孙艳庆 李士兵
成 员:李茂峰 徐义磊 刘吉强 李金玉 各班级班主任
二、认定对象和条件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
1.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低保家庭学生;
3.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孤儿;
5.重点困境儿童;
6.烈士子女;
7.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8.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9.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二)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的认定标准由学校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SDZZ27—2020,6.1规定的认定依据自行制定。
(三)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4.有其他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三、资助标准(普通高中段)
1.高中部学生资助: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元,可分为三档,分别为1500元、2000元、2500元。免学杂费:额度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资助对象为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2.初中部学生资助 :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做到政策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到位,经学生及家长书面申请,学校资助领导小组依据标准严格审核,确定资助人选,对受资助学生建立台账。
四、工作要求
1.明确分工,全员参与。实行全体班主任划班包抓负责制,校长为总负责,召开班主任会议,具体分配任务,全体班主任入户调查问询,摸清我校高中教育阶段就读的所有贫困户学生,并登记造册;
2.强化宣传,加强引导。各班班主任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板报等各种载体,宣传教育扶贫的重大意义、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等,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关爱贫困学生;
3.相互协助,落实责任。为了确保我校的教育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分配的工作任务要不折不扣的认真完成,做到责任到人。特别对建档立卡户学生按照“一生一责任人”的帮扶机制,实行包保责任制,确保每个贫困 生都有帮扶责任人,定点跟踪,精准帮扶,一包到底;
4.保证资金落实到位。对于各级财政拨付贫困学生资助金要及时精准发放到学生手里,并及时做好回访;
5.学校不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学校要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不得泄露学生资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