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薛城区实验高中学生资助指南

来自: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时间:2026-04-16 15:30:00

薛城区实验高中学生资助工作严格落实鲁财科教〔2022〕17 号《山东省财政厅等 5 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薛城区学生资助工作安排要求,遵循学生自主申请、“三级”认定、“两级”公示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教育资助认定程序

(一)资助宣传

1.给所有学生人手发一份纸质版《薛城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并要求学生或家长签字回收。

2.在各班级群发布《薛城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电子版。

(二)资助申请

1.特殊困难学生。区教体局会下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上的特殊困难学生名单,系统里的学生为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学生、烈士子女。这部分学生实行“免申即享”工作机制,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无需公示,只要填写《资助申请表》。这部分学生必须享受资助政策,且定为最高档。如果学生不愿意申请,需要学生本人写放弃申请,家长(或者监护人)签字并按手印,同时填写山东省普通高中教育资助申请表,在是否申请教育资助一项,勾画否,在家庭经济情况简要说明一栏填写放弃原因。

2.自主申请学生。区教体局下发的系统以外的学生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可以申请资助。学校对自愿申请资助的学生发放《山东省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及《资助申请表》。学校指导申请资助的学生或家长逐项填写《指标体系》得分,并汇出总分。申请的学生同时要交困难证明材料。

(三)资助认定

1.班级评议

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组织班级评议小组,负责认定工作的民主评议,小组人员一般不低于班级人数的10%,评议对象不能作为评议小组成员。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平时的了解和学生填写的《资助申请表》及《指标体系》的量化得分,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对学生自评情况进行适当的得分修正,从而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该过程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认定)记录》,然后报年级认定小组审核。

2.年级认定

以年级为单位,由年级主任人任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担任成员,组成年级认定小组小组,负责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年级认定小组汇总、审核班级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复核修正学生自主测评指标量化分值,统筹各班级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档次,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3.学校审批

由学校常务副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政教处主任、资助管理员担任成员,组成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年级报上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材料,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分值,统筹各年级认定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有必要的时候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予以适当调整,完成后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备注:每班学生家庭情况各异,每一年也会有变化,所以没有给每个班级具体分配几个名额,要根据班级具体申请情况来认定。

(四)资助公示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金额,形成《拟享受助学金名单公示表》,并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上报数据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受助学生名单,把相关材料上报至区教体局。

(六)资金发放

申请学生将本人名下相应银行账户信息填写到《xx学段资助申请表》,由学校政教处汇总到《xx学段资助学生信息汇总表》交给区教体局资助中心汇总。

区教体局资助中心把汇总信息向区财政局打报告,区财政局审核后,学校财务从预算一体化系统中提取相应指标金额。该金额经区财政局审核后下达指标,学校财务根据政教处提供的发放表进行发放。   

(七)资金发放后告知

集中发放后,学校按照下发模板,填好受助金额等信息,下发《致受助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及时查询到账情况。

(八)系统填报

按照资助实际人数和金额,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系统的填报工作。

二、教育资助认定标准

自2025年春季资助开始,资助标准如下:

1.“免申即享”类,直接认定为特别困难(每学期1400元,共发放两学期。

2.其他类型

其他学生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汇出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学生的困难等级。

70分(含)-74分为一档(每学期900元),75分-84分为二档(每学期1150元),85分(含)以上为三档(每学期1400元)。免申即享为120分满分(每学期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