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薛城区实验高中学生资助指南

来自: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时间:2024-05-19 16:04:30

一、班级评议认定程序

1.班级评议认定。以班为单位,班主任任组长,班委会和3名以上普通学生代表共同组成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认定小组。

2.学生自主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本班评议认定小组手写书面申请,如实说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3.班级评议认定。经班级评议认定小组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由班级上交至各年级办公室。

4.上年度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年度必须再次申请认定。手续同上。

二、受助学生认定标准

1.在籍在校的全体学生,原则上为品学兼优的学生,尤其注重道德品质,经常违反校规校纪不思进取的学生不能给予资助,借读生和复读生无权申请。

2.符合家庭贫困学生认定标准的学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者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2)城镇家庭中父母有下岗(失业),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者;

(3)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家庭“因病致贫”者;

(4)家庭遭遇突发性变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收入来源断绝者;

(5)因父母离异致学生个人生活出现困难者;

(6)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者。

三、受助学生需要完成的表格

1.申请者用学校信纸手写申请书(上交学校存档)。各班级于XX月XX日前确定完拟受助学生名单。

2.拟受助学生需要填写电子档案(高中资助明细表),到年级主任那拷贝表格,完成日期为XX月XX日(周X)放学前,并将电子表格交给年级主任。XX日早公示用,切勿。

3.受助学生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盖章:学生填写“薛城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表”(此表存档,加盖学生家庭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公章)前两部分内容,其中,学生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必须和户口本一致,否则不予资助。此表(村委会或居委会盖章下的日期)统一填写为XXXX年XX月XX日,信息填写为:情况属实。民主评议栏和认定结果栏的日期填写为XXXX年XX月XX日。班主任负责填写民主评议栏并签名。

(2)证明:上交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低保证、下岗证、残疾证、建档立卡证明(已掌握的名单里学生不再提供)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表格:学生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此表需要贴一寸或二寸照片。注意,此表填写的日期全部统一为XXXX年XX月XX日。班级审核意见由班主任填写为:同意申请资助XXX元。

4.以上纸质材料和证明需要在XX月XX日(周X)下午放学前以班级为单位交齐至政教处单星星老师处,6日由政教处上交区资助中心,过期不候,责任自负,切记!上交材料以学生为单位进行整理,每个学生的材料顺序为:纸质的申请书—审核表—助学金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必须有身份证,必须上交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无法申请。

2.高二和高三的学生,凡是高中阶段受助过的,本次依然受助者,必须填写资助中心发的银行卡号,填写在电子版的高中资助明细表内。

3.特别注意填表日期,必须按照要求的日期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