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汇编
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学校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是枣庄市第八中学,简称八中;英文译名为NO.8 MIDDLE SCHOOL OF ZAOZHUANG;设有北、南、东三个校区,北校地址为枣庄市薛城区永兴东路,南校地址为枣庄市薛城区广场西路,东校地址为枣庄市薛城区祁连山北路。
第三条 学校是薛城区教育局举办的,实施三年制高级中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根据社会需要、上级计划和办学条件,确定办学规模为198个班级,每班50人。
第四条 学校申请设立登记时的开办资金为人民币6198万元。学校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
第五条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践行“为学生发展服务,对学生一生负责”的办学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健康体魄与健全人格、自主意识与自管能力、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全面发展与个性特长的卓越人才,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前瞻性、引领性、示范性的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品牌名校。
第六条 利用五年时间,加大名师建设力度,推出一批省、市级教学能手、特级教师、中青年专家、名师,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第七条 学校践行“以人为本、自主卓越”的办学理念,“养浩然正气、做博学之人”的校训,锻造“育人报国”的校魂,铸就“精诚同心、励志有成”的学校精神,形成“崇德尚礼、精致谨严”的校风,“乐业爱生、严教善导”的教风,“惜时重效、善思好问”的学风;打造“自主创新,追求卓越”的办学特色。确定校徽为
,校歌为《枣庄八中校歌》。
第二章 治理结构
第八条 学校实行分权治理,学校党委、学校校长室、校区校委会、校区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区学生会和校区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共同组成学校权力机构,分别决策相应事项。
第九条 学校党委是学校发展的政治核心,保障国家的教育方针在学校贯彻落实,参与学校重大决策,支持和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校区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决策学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强化干部管理。
第十条 学校校长室领导全校教育教学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多校区办学,各校区设立校委会,主要由常务副校长、副校长和中层正职干部组成。校区校委会由常务副校长主持,按照学校党委、校长的部署要求,负责校区教育教学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校区教职工代表大会,是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主要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等其他重大制度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校区年度、财务、工会等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四)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第三,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校区学生会系学生民主自治组织,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 校区家委会是家长与学校沟通的桥梁,分为班级、年级和校区三级,对一定时期校区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议,对校区相应管理制度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党政办公室,协调处理有关事务。各校区依据规定设置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教科室、电教中心、安管办、艺体办等职能部门和团委、工会等群众组织,各部门根据学校的授权,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
第三章 管理机制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的行政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教学、德育和其他行政工作。校区是枣庄市第八中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分层负责、扁平分布、条块结合、分权制衡”的管理机制开展工作,校区日常工作由常务副校长负责。
第十七条分层负责,即明确学校——校区——部门和年级三个层次的职责,相对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八条 扁平分布,即扁平化和分布式的机制。扁平化是年级作为行政实体部门,集教育、教学、科研、人事管理于一体,由校长室直接领导;中层科室作为职能部门,不对年级行使行政指挥权,按照部门职能,指导、要求、考核年级业务工作。分布式领导明确不同岗位的领导职责,岗位负责人即是所负责岗位的最高责任人,其他领导干部,接受其相应的领导。
第十九条 条块结合。明确分管校长职责,理顺包年级和管业务的关系。年级和部门主任原则上不兼职,年级副主任可兼职,实现部门垂直管理和年级扁平管理相结合,构建纵横交织的管理模式。
第二十条 分权制衡。学校与校区、年级、部门分权分责、协调配合。
第四章 教育教学
第二十一条 学校坚持“自主卓越”的办学理念,完善全员育人导师制、全程育人一岗双责制、学校家庭社会紧密结合全方位育人制的德育工作机制。
第二十二条 学校优化德育教育方式,规范德育教育主题活动,拓宽实践教育渠道,提升学生自主发展的能力;强化目标教育,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塑造学生卓越的气质品质。
第二十三条 强化年级主任的实体管理责任制、学科主任的学科教学质量责任制和班主任的班级学生管理责任制相结合的教学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教学质量。
第二十四条 学校成立课程研发中心,按照“国家课程校本化、校本课程特色化、社团活动课程化、人才培养多元化”的课程设置要求,坚持学校目标、学生需求、教师条件三个正确的价值导向,建构适合学生发展和学校特色办学的基础性、拓展性、实践性、趣味性“四位一体”课程体系,明确教育教学的价值追求与基本原则,确定相关教育教学评价方案。
第二十五条 学校积极推进教学改革,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各种教学模式。完善学科教学研究与指导体系,培养一批高考研究专家,建立学科教学研究责任制和教学质量责任制。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按规定组织好单元过关测试、双周测、月考等教学质量监测考试及各学科毕业考试。建立考后分析提高体系。
第二十七条学校加强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录播教室等教学硬件的建设,满足教育、教学、对外宣传和管理的需要。努力构建数字化校园,满足师生自主发展的要求。
第五章 人力资源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按照“严格管理、加强培养、注重激励、多元考核”的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
第二十九条 按照干部任用的相关规定,副校长、中层干部由校长提名,党组织考察,民意测评满意度超过80%,实施聘任。需实行竞聘上岗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培训,建立学期述职评议制度。
第三十一条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教师素质提升行动计划,完善考评奖励机制。
第三十二条学校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班主任选任、培训、考评等制度,切实提升敬业精神和业务能力。
第三十三条 学校推进民主治校,听取教师意见,实施目标考核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激励措施,凝聚发展正能量。
第三十四条 学校通过校区学生会和年级自主管理委员会等学生自治组织,保障学生的自主管理和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六章 学校资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查监督。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由各校区常务副校长具体实施。财务工作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每年度各校区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校长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六条 学校的校舍、土地资源、设备设施和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七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三十八条 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校区和班级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
第三十九条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四十条 学校依靠驻地派出所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四十一条 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四十二条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开展校际互动合作,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经各校区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决策机构通过,并报薛城区教育局核准之日起实施。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校决策机构。
学校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学校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有关条例、办法、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依法治校,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进学校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第二章 学校党委工作规则
第三条 学校党委是学校的政治核心、领导核心,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一领导学校工作。
第四条 学校党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工作,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学校党委的领导职责主要是把好方向、抓好大事、出好思路、管好干部,对学校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具体包括:
(一)讨论决定学校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安全稳定、思想政治和群团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研究确定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发展规划,讨论决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讨论决定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和调整、人事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大额资金筹措和使用、招生和收费等重大问题;学校重大基建项目、重要资产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校重要规章制度、重大改革方案、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四)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负责推荐、提名、任免干部;负责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并分管某一方面工作;委员按照分工开展工作。
第六条 党委会议是学校党委集体议事和决策的主要形式。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由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会议参加人员为党委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其他同志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汇报有关情况、发表参考意见,但不参与表决。
(一)党委会议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确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
(二)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干部选拔任用时,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三)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议、决定,根据需要可以党委名义印发文件或编发会议纪要,会后需要贯彻落实的,应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第七条 学校党委下发的公文使用“枣八中字【201X】X号”,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签发;部分临时性通知,不需要正式文号,使用党委便签印发,使用“201XXX号”编号,以便存档。校区党总支下发的公文使用“枣八X字【201X】X号”,由党总支书记签发。
第三章 学校行政工作规则
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学校的行政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教学、德育、总务和其他行政工作。各校区常务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管工作,并向校长负责。
第九条 校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拟订学校发展规划,制定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方案。
(三)拟订学校内部行政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推荐校区常务副校长、副校长人选,任免各校区内部行政组织机构负责人。
(四)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校长办公会是处理行政日常工作的会议,研究确定由校长负责的教学、德育、总务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研究落实学校重大事项的实施意见和措施。
(一)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区常务副校长、副校长、各校区办公室主任参加。根据会议研究讨论的需要,可邀请党委有关负责人参加,其他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二)会议议题由校长确定,重要议题要及时与党委负责人沟通,列入会议议程的议题要在三天前通知与会人员。会议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并形成纪要,提交校长签发,做好保密和存档工作。
(三)校长办公会议议决的事项由各校区负责落实,校长室负责督查督办,并将决议事项落实情况向下次校长办公会报告,重要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一条 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由相关领导召集,有关校区分管校长,年级、处室负责人参加,研究协调工作中的一些专门问题。重要的专题会议由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室整理会议纪要,印发给校级领导及相关处室。
第十二条 学校教职工大会,一般一学年召开两次,寒假期间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进行师德师风教育,部署年度工作任务;暑假期间或学年开学初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总结部署学年教学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行政公文一律使用“枣八中发【201X】X号”,由校长同意签发;部分临时性通知,不需要使用正式文号,使用学校便签印发,用“201XXX号”编号,以便存档。
第四章 校区行政工作规则
第十四条 常务副校长是校区行政工作的负责人,按照学校党委、校长的部署和要求,主持校区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校区副校长协助常务副校长做好分管工作,并向常务副校长负责。
第十五条 校区常务副校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拟订校区整体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校区教育教学活动、思想品德教育和安全保卫工作。拟定校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方案。
(三)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
(四)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管理和保护校区资产,维护校区的合法权益。
(五)定期向上级部门和校区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实行校务公开。
第十六条 校区校长办公会和行政办公会是处理校区日常工作的会议,研究确定校区教学、德育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研究落实党委和学校重大事项的实施意见和措施。
第十七条 定期召开校区教职工例会,对教职工进行道德素养和专业技能培训,部署阶段重点工作。
第十八条 校区各部门要严格按职能分工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九条 部门正职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召集和主持部门全体会议;副职按照分工或受正职委托,做好分管工作。
第二十条 各校区行政公文使用“枣八X发【201X】X号”,由常务副校长同意签发;部分临时性通知,不需要使用正式文号,使用校区便签印发,用“201XXX号”编号,以便存档。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要求,统一格式。
第五章 纪律要求
第二十一条 积极推进依法治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修订情况、高中教育形势政策变化,不断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政策规定,确保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二条 坚持政务公开,建立重要决策事项公示制度。学校重大改革举措、重要规章制度和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要事项,根据需要通过不同形式,听取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向全校公布,征求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主要领导对学校各类会议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校区要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的要求,对学校各类会议的决议、决定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定期听取分管部门贯彻落实学校决策情况的汇报,提出要求。遇有新情况、新问题,需对决策进行调整、完善的,应及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第二十四条 校区副校长以上领导外出须向学校主要领导请假,同时安排好外出期间的工作。各校区中层正职外出,时间3天以内须向校区常务副校长请假,3天以上须向校长请假。外出期间,保持联络畅通,返校后,向请假领导报告。各校区中层副职外出,须向部门正职和校区分管领导请假。
第二十五条 实行重大事项协调报告制度,各校区教育教学的重大事项要及时与其他校区常务副校长沟通,并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学校的财务支出情况,要按照《枣庄市第八中学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财务支出和报销审批的规定〉的通知》(枣八中发【2015】4号)的规定,各校区会计室须于每月10日前把上一月财务收支情况以清单的方式分别报学校和校区校长室。
第二十六条 各校区坚持正常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做到正点值班,及时、独立处理有关事宜。值班人员要做好衔接,不得空岗。值班时对接到的电话和来访,要耐心答复,并做好记录。遇到紧急、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校区和学校领导。
第二十七条 各校区对外来人员来访应实行“首问责任制”,即对来学校咨询问题或办理公务者,第一个被问及的工作人员,应负责问清事由,并与有关年级、处室接洽。
第二十八条 各校区对车辆管理、办公用品采购与发放、文印、收发和印章管理等,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申报、签批手续。
第二十九条 各校区、各部门必须坚决执行学校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适当渠道提出,在学校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学校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规则由学校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部分 制度篇
党建制度
学校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试行)
一、总则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枣庄市学校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试行)》及区委和区教育局党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统筹推进学校三级党组织、组织书记和党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头雁效应”和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校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组织设置
3.党组织基本设置形式:学校设立党委,校区设立党总支及其若干个教职工党支部。
4.学校党组织设置:学校党委下设3个校区党总支,3个校区党总支下设13个党支部。其中北校区党总支下设一、二、三、四和退休教工党支部,南校区和东校区分别下设一、二、三、四教工党支部。
5.隶属关系:中国共产党枣庄市第八中学委员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国共产党薛城区教育局委员会。
6.党员调整:每学年伊始对各党支部党员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做到管理规范、调整及时。
7.纪检机构:学校党委和校区党总支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设党的纪律检查委员,负责纪检工作。
8.群团组织:学校党委和校区党总支组织领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班子建设
9.班子职数:学校党委一般设委员7至9名;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名;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名。
10.班子任期:学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每届任期3年至5年,期满按时换届选举。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
11.骨干队伍:学校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备教师资格,经过学校党务和行政岗位锻炼。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分设,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兼任副校长,党员校长一般应兼任副书记;推行校区党总支书记和常务副校长“一肩挑”,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中层正职担任。因学校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学校党委配备专职副书记。
12.党务工作者培训:学校抓好党组织书记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每年至少集中培训1次。
四、队伍建设
13.发展党员: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党员队伍结构合理。发展党员有计划,全程纪实,各类档案材料规范。学校要重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入党,注重把教学、科研、管理骨干培养成党员,把优秀党员教师培养成学科带头人。发展教职工党员,原则上其应在学校工作满3年。
14.日常管理:党员组织关系、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发展转接工作规范,积极推进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学校党组织每年初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每月足额交纳党费,每年公布1次收缴情况。每学期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开展流动党员登记,“双重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每年9月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
15.教育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注重运用“灯塔—枣庄党建在线”开展党员教育。
16.谈心谈话:学校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与党员普遍进行1次谈心谈话,上级党组织书记至少与支部书记谈心谈话2次。对存在问题的党员,通过谈话、约谈等方式,及时进行提醒,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17.党内激励关怀:学校党组织要掌握每名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注重从精神激励、典型引导、思想疏导、精神抚慰、心理辅导、生活帮助和亲情关爱等方面,进行关怀帮扶,特别是对因病、因灾、见义勇为致残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动态建立台账,及时开展关爱救助。
五、组织生活
18.“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支部委员参加;党小组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1次,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课一般每季度1次,由支部委员会负责,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19.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会前应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党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找党组织和党员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整改措施应向党员、群众公示。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20.民主生活会:学校党委每年召开1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21.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组织1次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
22.双重组织生活:党委成员按照《关于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六条措施》要求,既认真参加党委的民主生活会,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23.主题党日活动:落实“28日党员活动日”制度,严格按照“四定两挂一戴”要求,执行“六五六”工作法,每月28日前后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活动。
24.档案资料:党员培养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党建工作计划、制度建设等党建工作的文字影像资料收集整理规范,有关内容及时上传山东e支部。“灯塔—枣庄党建在线”党员信息和党组织活动记录更新及时、规范。用好《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建工作全程纪实。
25.创新方式:学校建立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联系服务师生员工制度,组织党员老教师、教学骨干与年轻教师结对子。实施党员名师工程,组织党员承诺践诺,开展岗位建功、教学竞赛、建言献策等活动。贴近师生需求确定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科学合理安排活动时间,提倡开设网上党建园地、网上党校、党建微博、网上论坛等,把党的活动阵地拓展到网络上。
六、功能定位
26.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组织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学校健康发展。
27.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将思想政治要求纳入师生日常管理,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安排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综合素质高的教师讲授专题思想政治讲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学校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教职工政治学习。
28.创新载体:党组织活动与学科教学、教育科研、日常管理等相互促进。立足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形式、丰富内容、深化内涵,服务师生。
七、运行机制
29.民主议事机制:学校党组织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的机制健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会、党总支会、党政联席会议等议事规则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健全规范,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通畅,党员民主权利有效落实。
30.参与决策机制:学校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地位。
31.协调运行机制: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党政领导定期沟通制度落实到位。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作用得到发挥,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健全。
32.责任落实机制:校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健全完善,党组织目标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每年开展1次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33.联系服务机制:主题实践、服务承诺、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广泛开展。校级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处室、年级、备课组、班级等一线走访调研。
八、基础保障
34.人员保障:配齐配强党务工作力量。学校党委设立办公室,党委和校区党总支各配备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专职做好党建工作,确保党建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有效推进。
35.场所保障:学校整合利用现有场所,按照“六有”要求规范建设党员活动室、学习室,并配备必要设施。通过区域共建达到资源共享。
36.经费保障:学校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安排。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规定
党员管理教育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
一、基本任务
1.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2.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3.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4.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
2.注重实效的原则。
3.制度规范的原则。
4.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三、主要内容
1.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在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党内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组织保证。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4.党日制度。党日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5.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执行。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每年进行一次。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支部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申请入党被党组织批准后,成为预备党员,即取得党籍。对党员党籍的管理必须严肃和慎重对待。
四、方法途径
1.“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都有重要作用。
2.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会。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增进思想交流,加强民主监督,改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3.党员目标管理。党支部按照党章的规定,结合党支部工作和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和议定党员在一个时期内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的具体目标,通过定期检查、考核,来督促和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党员责任区。学校党委根据党员所在的支部及工作性质、业务能力,把需要党员教师承担和完成的各项任务有机地结合,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每个党员,从而形成以一个或几个党员为主体,以一定数量的教师为对象,以支部为活动范围的党员责任区。这种形式旨在密切党员与群众联系,发挥党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是学校党委在党员教育管理中,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围绕教育教学而开展的一系列实践活动,旨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教育科研、教研教改、教师培训等。这类活动把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和方法融为一体,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为党员发挥模范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6.谈心活动。党员与群众之间、党员之间比较深入地相互交谈,是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有效方式。谈心活动有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两种形式。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统一认识,解决矛盾,互相帮助,增强团结,做好工作。谈心一定要以诚相见,以心换心,还应有搞好团结、解决问题的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党性教育的课堂,是提高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具体措施。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三会”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组织委员)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收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组织委员)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工作。
第二条 党组织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和总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三条 党员干部(包括支部委员、总支委员、党委委员)都必须按党章规定,除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含民主生活会外),还要参加支部、总支、党委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置个人于党组织和党员监督之下。
第四条 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
1.检查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交换意见,谈心通气,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分清是非,解决矛盾。
2.增强党性,端正党风。
3.理顺关系,加强团结,统一思想,不断改进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第五条 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求做到:
1.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民主生活会中心内容,并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做好准备。
2.各级委员会成员,特别是书记,要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解决好党内矛盾。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座谈会或工作讨论会。
第六条 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开会前要充分征求党内外人士的意见建议,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支部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四、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时间安排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年末。
二、评议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阶段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校品质全面提升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发展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珍惜党员权利。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反对腐化奢侈,反对以权谋私;是否模范遵守学校所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是否起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基本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指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1.学习教育。要与形势教育结合起来,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
2.自我总结、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和作风情况,并在支部会上汇报。
3.民主评议。一般是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党支部进行表彰;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提出妥善的处理意见,并由支部大会表决,同时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每位党员要提高对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认识,自觉参加评议工作。
2.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支部要认真组织评议,严格掌握标准,提出正确的组织意见,做好妥善的处理工作。要加强思想工作,使评议党员过程成为对党员思想教育的过程,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素质。
主题党日活动制度
为提高主题党日活动的质量,加强主题党日活动的效果,制定本制度。
一、主题党日活动应列入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每月组织一次(28日)。
二、主题党日活动以参加有特殊政治意义的纪念活动和学习参观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目的是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阔党员思路,强化党性观念,增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
三、主题党日活动的主题应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后,然后由支委会根据党支部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讨论确定。
四、支部在主题党日活动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提前向党员通知活动内容和安排,力求活动卓有成效。
五、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得缺席,对无故缺席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六、根据具体情况,主题党日活动可以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参加,如有必要,也可请群众参加。
七、主题党日活动的组织由党支部宣传委员负责,组织者要做到周到细致,党员要认真对待,服从安排,并做好学习记录。
八、主题党日活动结束后,参加人员要写出心得体会,支部要及时安排交流讨论,巩固和扩大活动的成果。
九、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和参加交流讨论的情况,将作为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一项内容。
十、党支部要及时总结主题党日活动的经验,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
党员学习制度
为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理论素养和教育教学专业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党员学习程序,提升学习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计划
年初由党支部统一制定学习计划,党员理论学习形成例会制度。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组织2次,如遇急需传达上级组织重要会议精神,应安排临时学习。
二、学习内容
学习、传达党中央及省、市、区委重要会议精神及方针、政策、文件,结合实际研究本支部近、中期重点工作。使参会人员提高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水平,了解和掌握教育发展大事及本校发展思路、重点科研项目和具体工作方案与措施,增强大家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创新意识。
三、参加人员
全体在职党员、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
四、学习方式
(一)集中学习研讨。每月每位党员至少集中学习2小时。
(二)分散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小组学习。
(三)自学。每月每位党员自学时间不少于4小时。
五、考勤制度
建立健全党员学习考勤制度,每次会议认真做好实名签到,会后统计出勤情况,并向有关人员定期予以通报。
六、学习要求
党员学习由党支部具体组织,力求做到计划周密、精心组织、健全制度、提高质量、务求实效。
(一)提高党员政治思想认识的自觉性。深刻认识其理论武装、指导实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学理论、议大事、转观念、出思路、促发展”,在求深、求实、求新上下功夫,形成学习氛围,积极创建学习型党支部。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为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就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问题拟定以下规定:
一、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党员干部要按照“两学一做”的要求,切实增强纪律观念,自觉维护党的纪律,做遵守纪律的楷模。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集体决议的事情,要全力执行和落实,严守保密纪律。
二、加强法制观念。教学活动要按有关教育法规进行,认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党员干部要学法、懂法、执法、守法,以法律条文来规范自己的行动。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坚决杜绝侵害师生正当权益的违纪违法现象。
三、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忠于职守,甘于奉献。要有吃亏在前、享乐在后的思想,工作要积极主动,以“无功就是过”自励自警。
四、严禁挥霍浪费。厉行节约,禁绝浪费,本着过穷日子的思想,少花钱多办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五、严禁行贿受贿,以权谋私。党员干部要带头搞好廉洁奉公,禁止利用手中职权或工作之便谋私利,更不准启发引导学生家长请客送礼。杜绝有偿家教。
六、严禁拉帮结伙。在工作生活中要以党的利益为重,以党的组织原则去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严禁拉帮结伙,拜把兄弟。
七、加强团结,做好协调配合。党员干部要关心爱护师生,凝聚各方力量,增强学校持续发展的向心力。领导班子成员要开诚布公,互相帮助,形成合力,共同搞好各项工作。
八、严于律己,塑造良好形象。党员干部要注重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政治思想修养和业务能力水平。做到自警、自励、自省、自尊、自爱、自重,以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廉洁自律、一心为公的形象,为师生做出榜样。
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十条准则
为提升学校领导干部修养,提升工作效能,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以优良的作风带动教风、学风建设,特制定以下十条准则。
一、提升综合素养。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每学期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学习心得不少于2000字,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开设1次讲座。学用结合,更新理念,敢于创新。
二、发扬担当精神。牢记工作职责,提升履职能力,反对推诿扯皮,严禁敷衍塞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
三、严肃工作纪律。坚持爱岗敬业,反对懈怠懒散、碌碌无为,不擅自离岗、串岗,不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有事按规定请假。坚持令行禁止,要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严格遵守禁酒令。
四、坚持下沉一线。要深入到教室、备课组参加听评课和教育教学活动,平均每周听评课次数不少于3节,帮包1个学科组并参加教研活动。
五、增强服务意识。要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走动管理,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属于处室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在1个工作日内解决,对需要向学校领导或上级部门请示的事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
六、树立窗口观念。做好学校形象代言,实行首问责任制,接待来人来访,做到问到谁,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抓紧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做好有关联系、介绍和转接工作。
七、共事精诚合作。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增强理解和信任,互相支持,密切配合,相互补台,形成工作合力。
八、保持勤俭节约。勤字当先,保持激情,不拈轻怕重,不贪图安逸;节俭办事,情趣高雅,不追名逐利计较待遇,不铺张浪费搞特殊化。
九、加强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纪律要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做到干净做事,廉洁从教。
十、做到慎独慎言。强化“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严禁在各种社交场合和媒体、网络等平台发表不切实际的言论;严禁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邪教组织及其活动;严禁参与迷信、赌博、色情、涉毒、传销等活动;严禁酗酒、滋事、酒驾等行为。
教职工劳动纪律与考勤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格劳动工作纪律,严肃校规校纪,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促使教职工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是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保障秩序的重要内容,其结果是实绩考核、年度考核、评优树先的重要指标,并按比例纳入到教职工绩效量化千分考核中。
第三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全校所有在职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和处室临时工)。
第二章 劳动纪律与规范
第四条 教职工实行坐班制,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应在学校规定时间进行体育活动。
第五条 教职工应认真完成本人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任课教师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不得擅自调课、停课、请他人代课。
第六条 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班者,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期满未续假及申请续假未经批准不得离岗。
第七条 教职工应自觉服从工作调整或临时性工作安排,未经批准,不得缺岗和延迟到岗。
第八条 教职工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带孩子上班。
第九条 教职工未经学校批准不准外出兼职,不得组织、从事有偿家教。
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以上各项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团结协作,勤奋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若有违反者,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直至解聘。
第三章 考勤要求
第十条 各校区要高度重视教职工考勤工作,考勤要真实准确,任何年级、处室和个人不得虚报、谎报、瞒报、漏报。考勤工作由校区行政办公室主管,由专人负责。建立程序规范、职责明晰的请假、登记、考核、公示、存档制度,做到每日一公布、每周一通报、每月一汇总。
第十一条 领导干部要正常考勤;年龄超过50周岁(档案年龄),且满工作量的任课教师,可免于上下班考勤,但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
第十二条 教职工漏考勤的,本人应在当天下午或下一工作日中午下班前提供年级(处室)主任书面证明,否则以请假半日计算。
第四章 请假制度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教职工可享受以下假期:
(一)婚假、产假、计生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哺乳假。小孩未满一周岁的女教师每天上、下午,各享有1小时的哺乳时间;哺乳期女教师必须全程参与学校大型活动或集体活动。
(三)丧假:父母、公婆、岳父母3至5天(工作日,下同);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祖父母1天;其他关系需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四)陪护假:妻子生育,丈夫可请陪护假7天。父母、配偶、子女因急、重病需要住院治疗,可请陪护假3天。假后以住院结算单据作为凭证。
(五)特殊事假:子女结婚、送子女上大学,可享受1至3天假期。同胞兄弟姊妹结婚,可享受1天假期。
(六)考试假:参加专业技能或学历提升等自学考试,一律凭考试通知单履行请假手续,确认请假天数。
第十四条 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一)请假者须规范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经年级主任或处室主任、分管副校长、常务副校长、校长签字批准后,送行政办公室登记。
(二)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应根据请假天数和审批权限,先向有关领导电话请假并安排好工作续接,事后在下午或下一个工作日中午下班前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班处理。
(三)请假期满如需续假,按请假累计天数确定批准权限,完善请假手续。
(四)凡因病住院请假,须持区级或以上医疗机构的住院证明办理请假手续,送行政办公室登记。
(五)因公因私临时出门,出门前、返校后,两次视频考勤,以此做请假时长统计,否则,以请假半天计。
(六)凡监考、阅卷、例会、教研活动、年级会议等集体活动不能参加者,持“集体活动请假条”向分管主任和分管副校长请假,送行政办公室登记。
(七)凡上级部门召开的各类会议,参会人员须按通知要求参加,不准迟到、早退,不准代替。如需请假,经常务副校长或校长批准,报行政办公室备案后,由他人代替参加。
第十五条 审批权限。
(一)校长、书记请假,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二)副校级领导请假,由校长审批。
(三)中层干部,请假1至3天,由常务副校长审批;3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四)学校全体教职工请事假、病假(不住院)1天或临时外出,由年纪(处室)主任审批;2至3天,由分管副校长审批。
一次申请事假在5天以内或全年事假累计在15以内的,由本人向校区提交请假申请,并填写《薛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报常务副校长审批;一次申请事假超过5天或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的,由本人向校区提交请假申请,并填写《薛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经常务副校长审核同意(签署情况属实、同意请假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校区先报区教育局审批,然后按照请假人身份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批。
一次申请病假(住院)在1个月以内或全年累计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由本人向校区提交请假申请,提供区级及以上资质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证明等相关材料(就诊病历、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明确主要诊断的辅助检查单,病休诊断证明,已发生诊疗费用的相关票据等,下同),并填写《薛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报常务副校长审批。一次申请病假超过1个月或全年累计病假超过2个月的,由本人向校区提交请假申请,提供区级及以上资质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填写《薛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经常务副校长审核同意(签署情况属实、同意请假意见。如对诊断、治疗情况存疑,可委托区卫计局组织区级及以上资质医疗机构有关专家进行匿名鉴定,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校区先报区教育局审批,然后按照请假人身份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批。
第五章 量化奖罚
第十六条 考勤量化规定。工作日按每天8小时计算,请假时间按小时累计,其中教研活动、例会、监考、阅卷和运动会等集体活动请假,按双倍时间计算。
(一)每学期全勤的教职工,通报表扬,千分量化考核中奖励5分。
(二)以下情况,不扣量化分:
1.因病住院治疗,且已履行请假手续者。
2.享受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的相关假期者。
3.每学期病假(不住院)、事假累计不超过3天者。
(三)以下情况,扣量化分:
1.每学期病假(不住院)、事假累计超过3天(含因私临时请假累计),每超1小时扣0.5分。
2.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
3.集体活动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
4.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或离开教室一次扣10分。
5.无故旷课一节扣20分。
6.旷班一天扣20分。
7.经查实,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扣20分。
第十七条 病事假的处罚规定。
(一)考核处罚。
1.每学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病假(住院)累计超过2个月的,临时教职工予以辞退,在编教职工不得评优树先,实绩考核不得为A级,师德考核、年度考核不得为优秀。
2.事假、病假(住院)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各类考核,本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
(二)扣款处罚。履行请假手续时,一并签订扣款协议。
1.病假(住院)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发给工资标准为: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工资(实发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发给病假期间工资标准为: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工资(实发工资)7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发给工资(实发工资)的80%。
2.每学期事假累计3天以内,不扣款;累计4至10天,按60元/天标准扣款;累计超过10天,按100元/天标准扣款。
3.每学期不住院请病假累计5天以内,不扣款;累计6至10天,按40元/天标准扣款;累计超过10天,按60元/天标准扣款。
4.教研活动、例会、年级会等集会请假,一律按50元/次扣款;运动会、业务培训、师德整顿、监考、阅卷等请假,一律按200元/天(30元/小时)标准扣款。(因公请假或符合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的除外)
5.经查实,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每人次扣款100元,全校通报批评。
6.教职工请假出入校门必须凭请假手续到行政办公室登记,并将有关凭证交到门卫处,没有按此办理的,每发现一次,扣当值门卫20元/人,扣当事人50元。
第十八条 旷工的处理规定。
(一)连续旷工3天以内扣发其旷工日工资,实绩考核、师德考核、年度考核不能定为A级或优秀等次。
(二)连续旷工4至5天,扣发其当月工资,不能参加当年职称评聘、评先树优。
(三)连续旷工6至10天,或全年累计旷工15至30天,本人能自动返校并承认错误的,可准其继续工作,除扣发其一个月的工资外,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处分结果报区教育局备案。
(四)教职工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2014年第652号令)相关规定,直接予以辞退,并按一定程序报区编制部门核销编制。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学校会议制度
一、党委会议
(一)学校党委会是学校工作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学校工作,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规定在本校贯彻执行,对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负有重要责任。
(二)学校党委会出席人员为学校党委委员和党办正、副主任。党委委员应参加党委会议,有特殊情况须向书记请假。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其他人员可列席党委会。党委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下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三)学校党委会议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审定学校向上级组织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年度计划、总结。
3.研究决定学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教学工作;研究决定纪检、工会、共青团、教代会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研究决定有关“三重一大”问题,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问题;研究决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撤并、调整、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等问题。
5.研究确定学校建设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主要包括学校发展目标、规划,项目建设以及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形式、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重大问题。
6.研究处理学校重大突发事件。
(四)学校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五)学校党委会议由党办主任或副主任负责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备查。
二、校长办公会议
(一)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在校长负责制下实行集体领导的工作形式。
(二)校长办公会成员由校长、书记和副书记、副校长组成,校长或书记主持会议,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三)校长办公会主要任务是:
1.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上级指示的实施意见。
2.调查、研究、决策、部署工作,拟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决策,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3.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或计划执行情况、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4.审定学校教学、科研、基建、财务、资产等方面改革的基本方案;研究改革、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审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等工作。
5.议决对教职工的考核与奖惩。
6.审定学校向上级行政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年度计划、总结等。
(四)校长办公会根据学校工作情况不定期召开,并有办公室主任记录入档。
三、校区校长(总支)办公会
(一)校区校长(总支)办公会出席人员为校区副校长、总支班子成员、行政办公室主任,由校区常务副校长(总支书记)主持会议,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二)校区校长(总支)办公会主要任务是:
1.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上级指示的实施意见。
2.调查、研究、决策、部署工作,拟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决策,制定校区的规章制度。
3.讨论校区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或计划执行情况、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4.审定校区教学、科研、基建、财务、资产等方面改革的基本方案;研究改革、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审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等工作。
5.审定校区向学校党委和上级行政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年度计划、总结等。
(四)校区校长(总支)办公会办公会根据学校工作情况不定期召开,并有行政办公室主任记录入档。
四、校区行政办公会议
(一)常务副校长、副校长、处室正副主任、工会正副主席、团委正副书记参加,必要时请校长、书记、副书记或有关人员参加。
(二)行政办公会由常务副校长主持,议题由校长或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主要内容:总结反馈上周部门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周主要工作;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研究落实学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的工作安排;研究并解决校区存在的重要问题等。
(三)行政办公会议为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并有校区办公室主任记录入档。
五、教职工代表会议
(一)教职工代表会议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形式。
(二)教职工代表会议行使下列职权:听取并审议校长或常务副校长的工作汇报、学校财务情况报告和工会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表决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监督、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四年一届,每学年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或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由工会主席负责日常工作。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六、处室工作会议
分管副校长、处室正副主任参加,由处室主任主持。
会议内容:总结前段处室工作,查找缺点和不足,研究对策,改进工作;传达行政办公会精神,落实行政办公会布置的工作;安排常规工作的落实,谋划创新性活动开展。
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
七、教研(备课)组长会议
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正副主任、教科室正副主任、年级正副主任及教研(备课)组长参加,会议一般由相关处室、年级主任主持。
会议内容:听取教研(备课)组长汇报,调度教情学情,总结反馈前段课堂教学、教研活动和其他常规工作,讨论并改进教学教研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推进教学有效改革,布置下步工作。
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
八、班主任会议
分管年级副校长、年级正副主任、班主任参加,一般由年级主任主持。
会议内容:交流班级工作经验,讨论和研究近期年级和班级管理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级管理工作。
会议每周召开一次。
九、教职工例会
全体教职工参加,一般由常务副校长主持。
会议内容:传达、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上级教育教学文件,传达学校会议决定的事项;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各类培训;反馈上周教职工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学校下一步工作;开设干部和名师讲坛。
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
十、家长委员会会议
常务副校长、分管德育副校长及家长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家长委员会主任主持。
会议内容:商定学生家长委员会章程,制定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研究家庭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总结家庭教育工作经验,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及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
领导干部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规定
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科学决策的能力、推进工作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更好地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现对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作如下规定:
一、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内容及要求
(一)组织或参加教学教研活动
1.集体备课。按本人所教学科联系教研组和备课组,参加每周一次的集体备课并做好记录。
2.听课。业务干部都必须参加听课活动,鼓励跨学科推门听课。其中,校级干部不兼课的每周听课不少于4节,兼课的不少于3节;中层干部不满教学工作量的每周听课不少于3节,满教学工作量的不少于2节;行管后勤的中层干部视其所学专业,提倡听课,但不作量的规定。
3.评课及业务研讨。听课干部必须参加教研组和备课组的评课和业务研讨活动。做到每听必评,评课须有计对性、启发性、指导性;积极组织或参加业务研讨活动,引领示范,务实有效。应有参与评课或业务研讨的详实记录,严禁走过场。
4.执教公开课。兼课的干部必须精心准备备课组或年级的常规公开课、上好公开课;随教学进度,每学期至少执教一次教研组示范课。
(二)积极参加外出学习交流
业务干部必须参加网上学习和外出交流学习活动,积极撰写教研论著论文、教学评论、交流学习心得或业务随笔,每人每学期不少于5篇。
(三)撰写专著、论文
鼓励著书立说。结合所学专业或岗位特点,深度思考,认真撰写1篇教育教学管理论文,并在各级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各级业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奖。论文需原创,严禁抄袭。
(四)承担教科研课题
积极参与学科教学“小课题”研究,或参与一个科目的校本课程的开发或开设。行管后勤的中层干部则可结合各自岗位实际,自立课题项目。课题均须于学年末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报告。
(五)承担教育教学论坛
学校将利用例会、办公会、交流研讨会等开展各种教育教学专题论坛活动。每位干部每学期至少承担一次公开讲座,每次讲座用时10—20分钟,文稿不少于3000字。做到紧扣实际,观点鲜明,理念新、效果好。
(六)读书与交流
积极参加读书活动,每学期读书不少于1本,读书笔记不少于1万字。撰写心得,踊跃交流。
(七)实行干部包科(班)负责制
行管后勤干部联系所分管处室,其他干部联系学科教研组和对应年级备课组,制定包科(班)计划,建立工作台账,每学期期中、期末在各自校区召开的专题会上作“帮包进展情况”汇报。
二、考核评价
(一)成立考核小组
各校区成立以常务校长为组长、业务副校长为副组长、其它校级干部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负责各校区所属干部的日常考核评价工作。
(二)考核办法
各校区的考核办公室严格按照考核内容,每学期考核评价一次、每学年末汇总,并以工作简报的形式下发各处室。学年末将两个学期的结果汇总后报学校党委办公室。
强化年级管理的规定
为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改革,进一步下放学校管理重心,充分发挥年级在管理、教学、育人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强化年级管理,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为学生发展服务、对学生一生负责”的办学宗旨,以“全面提质量,打造新八中”为目标,以提高效能为核心,以人为本,下放权力,强化年级管理主体责任,突出职能部门的服务作用,不断探索建立新的学校管理运行机制。
二、工作措施
(一)配强管理队伍
年级实行主任负责制,年级主任是年级管理的核心,全面负责年级工作。年级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中,1名主抓年级教学,1名主抓年级德育,最好能在在教务处和政教处兼职。年级主任、副主任分别享受学校中层正职、副职待遇,采取校长提名或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经学校党委考察、会议讨论通过后任命:
1.思想政治素质好,师德高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坚持原则,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甘于吃亏。
3.业务功底扎实,专业知识过硬,指导教学能力较强。
4.遵纪守法,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明确职责权限
1.工作职责
第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规律和学校工作计划,组织年级的教育教学活动,制定年级工作计划,实行全过程管理。
第二,抓好教学工作,落实学校教学计划,抓实教学常规管理,完成教学目标任务。
第三,抓好德育工作,建好班主任队伍,抓实学生习惯培养,培养良好学风。
第四,管理、使用好年级的各种校产,催缴学生费用。
第五,整理、保管好年级的重要资料,并移交档案室。
第六,协调好校内各部门关系,争取处室的支持和配合,完成各处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2.工作权限
第一,与政教处、教务处和学校领导协商后聘任本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备课组长。
第二,对年级教师进行培训、考核、评价等。
第三,对年级学生进行有效管理。
第四,与教务处、教科室共同决定本年级的教学安排、教研活动等。
(三)完善工作机制
1.实施平行分班制度。从2017-2018学年起,高一年级除保留彩虹实验班和自主招生班外,其余学生将平行分入各班级,形成良性竞争的格局。
2.坚持校长包级制度。为落实校级领导的“服务”意识,继续健全完善落实校级领导包级制度,各校区常务副校长主持校区全面工作,其余三位副校长每人帮包一个年级,起到参与、指导和顾问的重要作用,全面了解帮包年级教育教学的情况,指导年级主任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推行管理考核制度。根据年级的工作性质,每月末由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分别按相应比例,结合平时检查情况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年级当月工作进行百分考核。
(1)教学工作(45分),教务处、教科室负责。主要包括:教学管理工作计划,教学质量检测与考试,课堂教学改革与科研,教师培训,学生培优转差,资料管理等。
(2)德育工作(35分),政教处负责。主要包括:班主任管理及培训,学生常规管理如环境卫生、遵规守纪等,学生安全及住宿管理,大型活动的组织完成情况等。
(3)总务工作(10分),总务处负责。包括:教室节能省电,教室财产爱护和损坏情况,校园公共财物的爱护和破坏情况,费用缴纳情况。
(4)学生评价(5分),政教处、教务处负责。包括:对教师爱护、关心、教育学生等师德方面的评价,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效能等师能方面的评价。
(5)劳动纪律(5分),办公室负责。包括:教师的出勤情况,请病假、事假情况,教职工例会等集体活动参与情况。
各处室根据各自考核范围的内容和分值比例,按照统一标准制定详细考核细则并进行分值确定,对各年级工作进行客观、公正、准确考核,最后由教务处汇总计算分数,排出名次。根据得分情况,为第1名的年级发放“优秀管理‘流动红旗’”、兑现优秀年级管理团队奖金1000元。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区要充分认识强化年级实体作用对提升学校品质的重要意义,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校区实际,制定年级考核细则,明确考核任务分工和具体要求。
(二)做好协调配合。年级和各处室的关系是既分工又协作,学校全局性的工作以各处室垂直管理为主,年级内的事务以年级扁平管理为主。年级作为管理实体,由校长室直接领导;处室作为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指导、考核年级业务工作。
(三)推进管理创新。各校区要营造有利环境,发扬首创精神,针对教育教学中的难点问题,主动作为、勇于攻坚,创造积累经验,做出亮点特色。
文件阅办归档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留历史原貌,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和发展服务,就文件材料及有关物品的收集、积累和保管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党、政类档案。采取年度——问题分类法进行分类。由办公室负责人收集、积累、分类、保管。其收集范围主要是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及学校党务、政务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含请示和批复)、会议记录等。在第二年的一月底前,将原件全部交到档案室统一立卷归档,不得擅自保存。
严格执行文书处理程序。上级文件和学校领导、各部门人员外出开会、学习等带回来的文件材料,应首先到办公室进行上行文登记签字,然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填写文件阅办单,校长阅后,相关人员方可办理。办理完毕及时将文件交至档案室保存。
校区形成的需要各部门办理或执行的文件材料,办公室填写发文登记簿,文件下发到各处室时,收文人应签字。所有执行的文件材料应在落款处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二、教育教学类档案。采取学年度——问题分类法进行分类。主要由教务处、政教处等有关处室负责人负责收集、积累、分类、保管,其范围是本校区在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德育等方面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并于本学年结束后,交到档案室。
三、财务类档案。会计凭证、报表、账簿在会计年报后,按财务制度规定保存、编制移交清册、交档案室保管。
四、基建、设备仪器类档案。采取工程项目和设备仪器进校后将其文件材料及时送交档案室,确保材料的完整性、系统性、准确性,以及审批手续的齐全完整。
五、教科研成果类档案。一学年结束后,由教科室按级别、学科等项目统计完成后,将学校或团队的原件和教职工证书的复印件及时送交档案室归档。
六、电子、实物类档案。可采取年度组卷、学年度组卷和平时立卷相结合的方法入档。有关部门要注意积累、保存,根据情况归档。
七、重大活动所形成的文件、材料以及相关的电子、实物材料,在活动结束后应随时移交档案室归档。
八、文书处理的已跨年度的来往文件随时归档。
九、有关干部提升、任免、奖惩和组织机构变更等决定,经公布后可随即归档。
档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档案建设,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学校工作和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档案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学校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学校管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
第三条 坚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维护学校(校区)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实现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二章 档案工作体制、机构和人员配备
第四条 学校(校区)必须依照档案法律法规规定,配备专人从事档案管理工作,各处室配备兼职档案管理人员,与学校档案室建立档案工作网络,并制定岗位职责。
第五条 行政办公室负责本校区档案室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区档案局、教育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 档案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如果调离档案工作岗位,调离前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章 档案管理工作的任务
第八条 负责管理本校区党、政、工、团等部门及其处室所产生的全部档案。并对各处室和部门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准确。
第九条 根据提供利用的实际情况需要,编制各种适用的检索工具,开展档案编研工作,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第十条 参加学校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设备仪器开箱查验等活动,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性。
第四章 文件材料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归档制度。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文书部门或处室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并定期向档案室归档。
第十二条 档案室对归档的案卷应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案卷,应退回重新整理,以保证案卷的质量,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三条 各处室的档案向档案室移交归档时,交接双方应根据案卷目录,核对无误后履行签字手续。
第十四条 上级文件材料、学校党政文书档案,按年度进行整理立卷,在次年的一月份以前归档。
第十五条 学校处室(部门)档案、按学年度整理立卷,在第二学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归档。
第十六条 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整理立卷,由财务室保存三年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七条 教科研活动中形成的科研文件材料在科研项目评审鉴定后三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八条 基本建设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在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按归档范围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十九条 仪器设备在购置、安装、使用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采取随时归档方法,有关处室(部门)负责人应通知档案人员参加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
第二十条 声像(电子)档案形成后要随时整理,由承办人员在完成摄录、编辑、存储后三一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二十一条 实物档案一般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归档。
第二十二条 处室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收集获得的文件材料,要按照归档范围的规定,一周内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第二十三条 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经过整理和编目,做到字迹清楚、签署完备,不能用铅笔、圆珠笔和纯蓝墨水笔书写,以利于长久保存。
第五章 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第二十四条 档案的系统整理应按部门分类、初步立卷、卷内文件整理、编目类内案卷初步排列、案卷加工整理、案卷调整与编号、编制案卷目录七个步骤进行。
1.制定档案分类方法,按照此方案指导文件分类、排列组合。
2.将文件按一定特征分门别类,组合成一个有紧密联系的文件组合体即案卷。
3.将案卷内文件排列顺序调整或固定下来编写页号,填写卷内文件目录。
4.将同一类案卷按一定标准初步排列起来。
5.填写备考表、装订、填写案卷封面。
6.确定案卷排列的顺序,按排列顺序逐卷编制案卷号。
7.按照案卷排列顺序,将案卷的标题、保管期限、卷内文件起止时间和页数等逐项登记,形成案卷目录。
第二十五条 档案应有专门的档案库房,存放地点应坚固、干燥、通风,并做到“八防”即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虫、防鼠、防尘、防高温、防有害气体。定期检查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六章 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二十六条 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学校和上级主管机关利用,为学校开展各项工作服务。
第二十七条 档案室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积极主动开展档案利用工作,逐步提高档案利用效果。
第二十八条 档案室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写明借阅的目的,点交清楚,归还时要进行检查,及时注销。
第二十九条 借阅档案者要遵守借阅制度不得在档案上圈点、涂改、划道、污损,如有违者,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借阅人因公出差、出国、调动、离退休等须将所借档案归还,借阅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半个月,必要时可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十一条 制发档案证明和答复函调,要查验相关证明和身份证件。制发证明要仔细核对相关信息,经分管领导审阅后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第七章 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第三十二条 档案室根据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山东省中小学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编制学校的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三十三条 档案室应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鉴定档案必须在档案分管领导主持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校长批准报上级部门审核后销毁。
第三十四条 销毁档案要明确销毁人和监销人。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的具体日期,并签名盖章。
第八章 档案的统计与移交
第三十五条 档案室应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规定分别向上级机关和档案业务主管机关报送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统计表。
第三十六条 各处室的常规工作档案或专项活动档案由该处室专人专橱集中统一管理,每学年末或专项活动结束后,按类别及档案价值整理,按时移交到学校档案室。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则依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教学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核心工作,学校应加强对教学工作的全员、全程、全方位的管理,充分发挥校长室、教务处、教研(备课)组、年级及班主任的职能作用,使学校教学工作做到分工明确,分级把关,层层负责。
一、常务副校长对校区教学质量的责任制
1.常务副校长对校区教学质量全面负责,主要精力应用于抓好教学教研工作。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应把全部精力用于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等各项教学工作得到落实,包级副校长作为年级管理团队中的一员,协助指导年级主任的工作。
2.常务副校长负责指导教务处、教科室、年级组、教研(备课)组及班级的教学管理工作。
3.常务副校长应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掌握教学教研情况,并随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帮助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教学实施、教学改革。
4.常务副校长要强化教学的中心意识,对教学工作做到“五倾斜”:①时间倾斜,②精力倾斜,③人力倾斜,④财力倾斜,⑤物力倾斜。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服务于教学的工作。
二、教务主任日常教学管理质量的责任制
1.教务主任应协助常务副校长、分管副校长抓好教学教研工作。
2.教务主任具体组织、管理和指导教学教研工作,安排好教学教研日常事务,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并积极组织教师参加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的教学教研活动,力争做出成绩。
3.教务处正、副主任应分工明确,既要在学校业务管理中有不同的负责方向,又要在分管的年级中负责教学教研工作。
4.教务主任应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具体指导年级组、教研(备课)组及教师的教学工作。
5.抓好教学常规的检查落实,及时总结反馈,不断指导改进工作。
6.教务主任的量化考核要和全校教学管理情况及所承包年级的教学质量直接挂钩。
三、年级主任对年级教学质量的责任制
1.年级主任对本年级教学质量负总责,包级副校长同负领导责任。
2.年级主任应根据学校工作计划,从本年级实际出发,制订本年级教学工作方案,指导教师、备课组长制订个人及备课组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指导,检查落实。
3.年级主任负责本年级日常教学工作的组织安排,实施落实。并在政教处指导下负责对该年级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4.年级主任每两周召开一次备课组长会、教师会,调度教学计划的实施、教学进度的进展和教学检查的反馈,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5.年级主任配合教务处抓好本年级常规教学管理的检查。
6.年级主任具体负责本年级考试的准备、组织、阅评卷、成绩分析。
7.年级教学质量是年级主任考核与奖惩的主要招标。
四、教研(备课)组长学科质量责任制
学科责任人或教研组长负责本学科,备课组长负责本年级本学科,具体责任为:
1.具体组织、统领本教研(备课)组的教学、教研工作。
2.定期组织教研活动,指导本学科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研讨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钻研教材教法,认真落实学校有关工作安排。
3.具体指导、帮助本学科教师制定教学计划,认真完成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及测试反馈等工作。
4.在教导处领导下,配合年级抓好集体备课工作。
5.有计划地开展课外活动,做好学科兴趣小组的辅导、训练、竞赛等工作,丰富学生课外学习生活,提高学生对本学科学习的兴趣。
6.应把好单元测试和各类调研考试关。学科教学质量是对教研(备课)组长考核和聘任的重要招标。
五、以班主任为核心的班级质量责任制
1.班主任团结带领任课老师认真实施班级教育教学工作,具体完成教导处、年级及学科组交给的工作任务。
2.班主任应对所任班级的教学及管理全面负责。
3.班主任应在教导处、年级的领导下,每月召开一次班教导会,协调各任课教师间的关系,使班级内各学科平衡发展、有效发展。
4.做好对学生学习成绩的统计、分析工作,对成绩不好的学生查找原因,帮助学生提高成绩。
5.与各科任课教师密切配合,促使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发展。
6.切实搞好本班级分类推进工作,使不同层次的学生均有提高。班级学生成绩是对班主任考核、奖惩与聘任的主要招标。
7.组织教师做好本班学生的综合评价和学分认定工作。
教学质量三级把关制度
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实行教学质量“三级把关制”,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教师把好课堂教学质量关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课堂教学主要是通过教师去组织实施,因此,要求教师要做到:
1.认真学习研究学科《课程标准》和高考考纲,熟悉内容,明确要求,定准方向,施教到位。努力钻研教材,掌握教材内容,不断提高驾驭教材和高考的能力。研究学生,摸透学情,确定教法。
2.充分备课,精心设计教案。遵循先个人、再集体、后个人的流程认真备课。按照教学管理的要求,准确制定教学目标,合理设计课堂教学结构和教学程序,明确教师讲什么、怎么讲,学生练什么、怎么练,并合理分配教学时间,列出板书提纲,备课注重学法指导。
3.认真组织课堂教学。切实遵循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即:明目标,重基础,扣概念,找规律,强重点,攻难点,多交流,诱思维,高效率,提能力,勤反馈,抓落实。做到:教学思路清晰,教学目的明确,课堂教学结构合理,教学程序得当,讲解清楚明白,语言精炼准确。体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的原则。真正达到落实知识、开发智力,打牢基础、提升能力,掌握技能和学法,培养学生的学科素养和核心素养,形成良好的品质和习惯。
4.教师应精心设计课堂练习题、作业题和单元检测题,加强对学生的训练,使学生掌握知识,形成能力。在编选习题时,遵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应以课本知识和基本能力为主,适当拓展和提高。先后编选发现型题组、应用型题组、复习型题组和综合型题组等,恰当选用。教师要及时批改各类练习题,并指导学生进行修正落实。
5.教师应及时检查课堂教学效果,做必要的当堂测试,并及时反馈矫正。
6.对当堂没听懂学会的少数学生,教师要有针对性地做好课后辅导工作,及时弥补知识缺陷,真正体现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备课组把好单元检测关
把好单元检测关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之一。为此,要求备课组长做到:
1.备课组长是本年级、本学科教学教研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应对学科单元检测负总责,对本组教师提出明确具体的单元复习和单元检测的要求。
2.任课教师在备课组长的组织指导下,认真拟定单元复习计划,搞好单元复习,与同科任课教师编制单元测试卷,并报年级、教务处备案。
3.认真组织单元测试,及时认真的评阅试卷,搞好成绩统计、试卷讲评和质量分析工作。
4.根据单元检测结果,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切实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尤其要做好个别优生的弱科和差生的辅导工作。
三、年级、教务处把好期中、期末和各类调研考试关
1.强化教学中心意识和质量意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2.在开学初拟定教学工作计划时,根据校历和教研工作要求,明确期中、期末考试的大致时间和各科教学进度,为期中、期末考试做好前提准备。
3.年级自主命题,定期搞好年级教学质量检测。做好教学过程的自我监控、自我调节。
4.使用学校、区(市)统一印制的期中、期末试卷,严密组织考务,切实做好试卷保密工作。随机编排学生的考试号,教师轮换监考,端正考风,严肃考纪。
5.严格规范流程,认真组织教师评阅试卷,做到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标准和要求。及时统计成绩,要求教师认真搞好试卷分析、试卷讲评和质量分析。
6.要求教师针对学生答卷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并安排组织好部分学生的补考工作。
7.指导各班级建立学生成绩档案,做好学生的跟踪培养工作。
教师培训制度
始终树立教育发展教师为本的理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抓实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在高位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目标
1.总体目标:努力提高全体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建设一支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需要的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业务过硬、富有活力、开拓创新的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2.具体目标:各校区在每一届区级特色教师、名师等评选过程中表现优异,近三年中有2-3名市级名师,近五年有2-3名齐鲁名师、特级教师等,在其他各级各类业务表彰中表现优异,并建立健全5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制度体系。
二、培训原则
1.层次性原则。针对教龄、学科、类别等不同层次的培训对象,制定不同的培训方案,方案要详实,责任要明确,促进各层次教师均能取得明显的提升。
2.多元化原则。给不同的教师指明不同的发展方向,促进教师各具特色,全员发展。
3.实效性原则。要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和方式,科学规划培训内容和过程管理,保证培训的实效性。
4.发展性原则。每次培训的评价考核要能促进教师的可持续发展,引导教师在不同的舞台上展现自己的才华。
三、培训的层次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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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培训 |
教学中分散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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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培训 |
1.新教师岗前培训,有方案、有落实、有考核。 2.青年教师每两周一次集中学习活动,包括理念学习、技能培训、展示交流等方面。 |
1.组建教龄未满6年的青年教师培训班,进行拜师结对,实施“青蓝工程”。 2.在备课教研中学习培训。 3.听评课活动中交流学习。 4.创造条件,参加课题研究、论文写作、教学评优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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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全员培训 |
按照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高端培训与普及培训相结合,订单式培训与自主选学相结合的方式,在师德提升、师能培育、科研创新等方面实施教师素质提升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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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培训 |
集中宣讲、经验交流、专题论坛 |
典型带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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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新秀,特色教师等骨干 教师培训和名师培训 |
1.专家讲座。 2.外派培训、讲学交流等高端培训。 |
1.讲座、交流展示。 2.现代教育教学理论论坛。 3.教育科研方法及运用。 4.国内外教育教改信息研究。 |
五、培训要求
1.校区成立由常务副校长任组长,业务副校长任副组长,有关处室正职为成员的教师培训领导小组,教科室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好教师培训工作,年级和其他处室密切配合。
2.制定符合实际的详细的培训方案,合理安排教师课程,保证教师培训时间,要做到有落实、有检查、有评价。建立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业务档案。
3.学校立足于校本培训,合理安排高端培训,教师积极参加网络培训,注重自我学习和提升。培训期间教师要遵守培训的规定和要求,负责人要合理安排研讨与交流,培训结束后个人需撰写培训体会,在一定层面做汇报讲座,将获得的培训合格证书交教科室检查备案。
校本课程开发与教学管理办法
一、校本课程管理的组织运行系统
校长负责校本课程的理念、目标、决策等指导意见的制定,教务处和年级等部门负责课程实施、执行和操作。
校长学校深化课程改革领导小组核本课程研发中心教务处备课组教师年级学生选课指导中心学生
为全面推动学校课程改革,学校成立校本课程改革领导小组,作为学校课程设置的集体研究、决策的专门领导机构。该领导小组下设校本课程研发中心,统筹三个校区的资源,负责学校校本课程的开发、开设指导、课程评价等工作。
二、校本课程的开发
1.学校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在校长的领导下,根据学校办学目标和特点,制定学校校本课程建设规划方案,明确课程开发的总体方向、目标,向全体教师提出学校校本课程开发任务。
2.教师可向学校课程改革领导小组提出课程开发构想与意向,填报课程开设申请单,经同意后,着手编写课程纲要、教材或讲义。
3.学校可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与教师共同参与校本课程的开发。
4.鼓励教师对国家课程的二次开发,鼓励教师与专家、学生在教学中不断丰富和完善教材,鼓励教师运用电子教材组织教学。
三、校本课程的开设
1.经审核同意开设的校本课程,在学期(年)末,由教研(备课)组确定下学期(年)拟开课任务,教务处汇总拟开设课程目录,并向学生公布。
2.学科组长负责本学科开设的校本课程教学任务和教学内容,教务处统筹编排课程。
3.教师在接到校本课程开设任务通知单后,应认真做好上课准备。学生选课结束后,由教务处正式下发开课通知。原则上每门课程应有30人以上学生选课才准予开课,特殊情况则由教务处与学校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商定。
四、校本课程的教师管理
1.接到教务处下发正式开课通知的教师,应按要求到指定教室上课,严格管理学生,记好考勤记录(如有学生缺席应及时报教务处),指导学生使用好校本课程记录手册。
2.教师在学期第二周向教务处上交该课程教学进度表,并按照教学进度表组织教学。教师应认真听取学生意见,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教学计划,经教务处同意后执行。
3.教师应根据学校要求做好所开设课程的学生考核工作,在学期结束前到教务处登录、归档。
4.学期结束前应将该课程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向教务处上交书面小结。教师开设校本课程情况记录在教师业务档案中,并纳入教师量化考核。
5.选修课教学班的管理工作由该任课教师承担,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全员管理,其职责一是教学指导,二是班级管理。既要传授学科知识,指导学生合理选择课程,合理分配学分,指导学生建立选课档案,学生该科目的学业评价(学分、成长记录等)。又要承担教学班的班风班貌建设和学生教育、管理、评价等。
五、校本课程的学生管理
1.学生应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愿选择校本课程,在指定时间内根据教务处公布的校本课程拟开设目录,在网上自主选课。如学生所选课程因选课人数等因素未能开课,应重新选择,鼓励学生根据自己意愿提出多于应选课程数,便于学校调剂。
2.学生在收到校本课程上课通知后,原则上应服从学校安排到指定教室上课。特殊情况,经教务主任同意后才可更改。
3.学生应认真参加校本课程的学习,不得随意缺课,如无故缺席1次或因故缺席3次,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并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应及时做好校本课程学习记录,积极参与学校校本课程的建设,有权向任课教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5.学生在达到出勤率的要求,并参加该课程的考核才获得该课程的学分,一般20课时(45分钟/课时)计作1学分,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申请学分认定。
6.学生应在高中学习期间至少获得6学分的校本课程。
7.选修课教学班由选修相同模块的学生组成,实行导师制。
六、校本课程的教学管理
1.根据学校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的决定,教务处提前做好校本课程计划。一般在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确定开课课程和选课名单,第二周正式上课。第二学期的校本课程开设准备工作应尽可能在第一学期结束前进行,第二学期第一周正式上课。
2.做好选课指导。在学生自主选课前,由教务处主任、年级领导或任课教师作选课介绍和具体指导。在学生自主选课后,根据尊重学生志愿和适当调剂相结合的原则,由教务处主任作出开课决定。特殊情况,允许少数学生在听课1—2周后对所选课程作出调整。
3.教务处认真排出校本课程学生个人课程表,确定上课教室(在可能情况下满足教师对教室或设备的要求),编制学生名单和成绩记录卡。
4.组织校本课程教学研究,主要通过组织校本课程教学研究课、任课教师讨论会,进行教学交流和探讨,优选出符合学生发展需要、编写质量高的课程。
5.做好日常教学检查,通过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问卷调查、专项考查等形式进行教学检查。在调研和检查的基础上,由学校及时研究调整开课计划,修订教学内容和要求。
6.教务处做好校本课程的资料收集、归档(如课程纲要、教材或讲义)等工作。
规范课堂教学管理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行为,形成科学高效的课堂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促进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出台本规定。
一、对任课教师的课堂要求
1.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不得任意增加或删减教学内容。要用足用好每节课,向45分钟要质量要效能,不得随意增加课时,或抢占自习课,也不得随意将正课改上自习课。
2.教师上课前必须带齐教材、教辅、教案、教具、课件等教学用品,严格按课程表到指定的教室(含机房、实验室、阅览室等功能室)或教学场地组织教学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空堂、不拖堂。要严格落实提前2分钟候课的制度。
3.教师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得私自调课、占课和停课。确因特殊原因(包括公务和私事)需要调课或安排替代课时,须提前一天向所在年级提出申请,经年级主任批准后实施。未经年级主任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
4.教师要教育和督促学生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发现学生违反课堂纪律时,要先让其改正,课后再进行谈话教育。凡因任课教师漏管、懒管、失控等造成课堂纪律混乱的,要追究任课教师的责任。
5.教师上课时要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庄,言行文明,使用普通话教学,一般不佩带扩音器。要根据教情、学情恰当分配学、讲、练各环节用时。无特殊情况不得坐着或者趴伏在讲桌上讲课,不得有脚蹬讲桌、后蹬墙壁或脚踏板凳等不雅姿势。
6.课堂上坚持学生主体地位,杜绝满堂灌、满堂问,合理使用多媒体等教具辅助教学,提高课堂效能。
7.做眼保健操时,当堂任课教师应及时组织并监督学生做眼睛保健操,不得挤占该时间。学生做完保健操之后,任课教师方能离开教室。
8.教师在教学区域不得抽烟,不得吃零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进行体育娱乐活动等影响教学的行为;在教室上课(辅导、监考等)不能随便离开课堂,不能使用手机,不得使用电脑玩游戏,不得打瞌睡等。
9.关心爱护学生,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做到一视同仁,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剥夺学生的上课时间(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二、对学生的课堂纪律要求
1.学生必须在预备铃响时迅速进入教室,在其座位安静坐好,拿出上课所需的书本文具等,温习功课,等候教师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上课时间,未经任课教师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教室或将学生叫离教室。
2.老师宣布“上课”时,必须由班长喊“起立”,全班同学起立后师生互致问好,老师点头示意后同学再坐下。
3.迟到的学生必须从教室前门进入教室,进门前必须喊“报告”,经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进入,课后要及时向班长(或纪律委员)说明迟到原因。
4.想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时,要举手示意,回答教师提问时应起立,回答完毕,当老师示意坐下后,方可坐下。
5.上课要坐姿端正,专心听讲,勤于思考,做好笔记。不得讲话、谈笑、打瞌睡;不得摆弄文具、水杯、梳子、镜子等物品;不得四处张望;不得看与该科学习无关的书籍;不得把手机、饰品、玩物等带进教室。
6.学生上课要紧跟老师的教学思路,按照老师的要求进行自学、研讨、展示、练习等活动,严禁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严禁出现影响教师上课及影响其他同学听课的行为,如喧哗、随意走动等。要按时独立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7.教室内杜绝一切不文明行为,保持教室清洁、整齐、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杂物,不得吃东西和乱放物品。上课前,值日生应将黑板擦拭干净,课间应将教室门窗打开通风换气。
8.要着装校服,做到衣着整洁,不准穿背心、吊带衣裙、运动短裤、各种拖鞋以及其它奇装异服。
9.班干部要做好课堂考勤记录,课后及时向任课教师和班主任汇报出勤情况。
10.下课铃响,教师宣布下课时,全班起立,齐声说:“老师再见”,老师致意后方可下课活动。
11.上实验课、微机课、阅览课及外堂体育课时,学生要提前离开教室,并关窗锁门;行进途中不得喧闹蹦跳,上下楼梯不得拥挤。在功能教室外等候时,应保持安静,不得影响其它班级上课。
12.要爱护各种教学设施。多媒体等电器以及课桌、椅等,不准随意拆卸和搬出;饮水机、实物投影仪、多媒体、电扇等不用时应及时关闭电源。
13.体育课要按体育老师的要求穿运动服装,借用学校的体育器材要按时归还,不得遗失或损坏。
14.上实验(微机)课时要严守操作规程,爱护教学仪器设备,注意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实验(微机)课结束后,必须整理好教学设备、打扫完卫生方可离开。
15.注意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教室人少时应集中用灯和电扇,最后一人离开教室时应随手关灯、关电扇、关闭多媒体电源等。未经许可,自习期间不经年级主任批准不得看电视,不得在教室自行充电、接电线、安插座。
16.学生对老师的课堂教学有意见和建议时,可主动与老师沟通。若在不便向教师直接反映时,可向年级主任反映,也可以通过信件投到“学生意见箱”或校长办公室,不得闹情绪、搞对抗,甚至网上攻击。
三、课堂教学管理情况的日常检查反馈
学校督查室、教务处、政教处和日常值班巡查人员要严格落实“每节课都要多轮巡查”的检查制度。有关学生的违纪行为,除准确记录、及时反馈并纳入班级量化之外,还要注明当堂课执教的学科老师。各年级包级副校长、年级主任要严格落实巡班查课制度,全面巡查并及时记录每位老师的授课情况。若发现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要对相关教师进行约谈,必要时要在《教务工作简报》中通报批评,以引起全校教师的高度重视。
1.正式上课铃响后,任课教师仍未到班上课的;或经常不能提前到班候课的。
2.教师上课无教案或课堂秩序混乱的。
3.不履行正常程序而私自调课、占课、空课的。
4.上课、自习、辅导、监考时使用手机或手机铃响分散学生精力的。
5.做眼保健操时,任课教师不组织学生做操或继续占用学生时间讲课的。
6.教师有辱骂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或因工作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备课组长工作十条要求
备课组长是在学校年级主任、教务主任和教研组长直接领导下的年级学科负责人,负责年级的学科教学教研工作。
一、制定学科学期教学计划,确定学科教学目标、策略、方法等,并组织教师实施,学期末写出工作总结。及时向教研组长、年级主任和教务主任汇报工作。
二、每周至少组织1次听评课和1次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保证时间和质量,填写好活动记录。加强学科资源库建设,按学期汇集集体课时教案、学案、课件和单元过关检测题,期末报校区汇总。
三、抓好学科常规教学,定期检查学科教师的教案、听课记录、作业批改等,督促学科教师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做好演示和分组实验。组织学科教师互相听课,发现问题及时诊治,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学科公开课或研究课,积极协助教研组长做好集体大教研工作。积极组织学科教师参加学校的各项评比和展示活动。
四、明确学科教学任务目标,组织好单元检测和阶段性质量检测,及时诊断、反馈和矫正教学过程。对薄弱班级共同分析原因并帮助提高,促进年级学科整体成绩提高。
五、加强办公室的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协助年级做好学科培训、竞赛辅导和课外活动等工作,督促教师按时完成并收交学校要求的材料,及时贯彻落实学校教学会议精神。
六、抓好学科教师的思想建设。引领教师思想认识上与上级、学校保持一致,不埋怨不抱怨;教学理念上与时俱进,明确具体。
七、抓好学科教师的业务建设。引领教师强化学习,注重研究,加强协作,共同提高。特别关注青年教师的进步与成长,落实好拜师结对。
八、抓好学科教师的作风建设。引领教师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示、制止违规现象;保持工作的激情和进取精神,力争一流;克服浮躁拖拉、形式主义,认真落实教学环节;正确对待名利,在工作中享受生活。
九、善于集中学科教师的智慧,团结同事,群策群力,创新备课组建设,做出学科特色,争创市区优秀备课组。加强学科研究,组织和督促本组教师开展科研课题研究和高考研究。做好学法指导工作,组织教师进行学习方法指导,对本学科学生管理提出要求,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学科教学的明白人,做教学改革的带头人,做教学成绩的领跑人,真正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学科组(备课组)量化考核细则
为更好地适应新高考改革要求,大力推进教学教研规范化建设,切实改进学科(备课)组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提升学科(备课)组工作水平,制定本细则。
学科(备课)组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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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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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 |
B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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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 |
C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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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评分标准与考评办法 |
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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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
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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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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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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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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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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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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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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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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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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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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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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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C1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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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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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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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1.按市区教学要求制订计划并按时上交。(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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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既有教学策略要求,也要有教学进度计划。(1分) |
|||||
|
3.要明确每次大教研的主备人和主备内容,包括学科内的专题学习、专题讲座和课题研究等。(2分) |
|||||
|
4.把活动计划和进度计划张贴在备课组,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1分) |
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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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分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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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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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2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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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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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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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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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优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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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1.办公室整洁、卫生、安全,张贴值日分工和要求。(1分) |
||||
|
2.办公纪律良好。(1分) |
检查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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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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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 |
督查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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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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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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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教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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氛围浓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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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分) |
1.有良好的教研氛围,专注于业务工作。(1分) |
||||
|
2.积极上进,互相激励,分工协作,互相帮助,精益求精。(1分) |
年级 |
||||
|
检查 |
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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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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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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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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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分) |
C4按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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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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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的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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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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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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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安排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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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小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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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并抓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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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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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
1.将大教研(单元备课)计划张贴在办公室并按计划落实。(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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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教研前有主备人讲稿,有集体备课记录。(2分) |
|||||
|
3.组长主持、主备人主讲,老师积极研讨。(3分) |
|||||
|
4.可以拿出一部分时间,有计划的安排专题学习、讲座、讲题研究等。(1分) |
|||||
|
5.安排每天小教研主备人,并督促在小教研前完成教案。(2分) |
|||||
|
6.每次教研要组织各科组全员参与(包括包组领导),活动后及时上交集体备课记录等材料。(2分) |
平时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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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记录 |
教务处 |
||||
|
年级 |
|||||
|
督查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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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4听评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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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分) |
C6高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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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听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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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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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
1.按要求安排执教人,按时上报课题、时间等信息。(1分) |
||||
|
2.组织备课组全员听课,不迟到、不早退。(1分) |
|||||
|
3.听后尽快组织评课,合理安排时间,第二天有课的学科留出一部分小教研时间,评后及时上交评课记录。(1分) |
|||||
|
4.主动开展有研究主题的专题研讨课、听评课活动。(1分) |
日常检 |
||||
|
查记录 |
教务处 |
||||
|
年级 |
|||||
|
督查室 |
|
A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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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 |
|||||
|
规 |
|||||
|
工 |
|||||
|
作 |
|||||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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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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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5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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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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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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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7精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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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题 |
|||||
|
(2分) |
1.组长安排制订双向细目表(命题说明),同试卷一起交到年级审查。试卷开头要有命题人、审核人、试做人。(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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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命题人要严格把握试卷的长度、难度和知识点的覆盖率。(1分) |
日常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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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记录 |
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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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8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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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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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分) |
1.按照先做题,后对答案,再研究评分标准,之后再流水批改,认真复核的规范过程工作。做到及时、认真、规范。(1分) |
||||
|
2.阅卷后通过小组会议共同做出试题分析一周内交年级检查。(1分) |
日常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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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记录 |
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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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9错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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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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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1.教师督促学生将错题更正在错题本上,教师也要有错题积累本,年级抽查。(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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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适当时机进行错题过关二次练,年级定期收缴检查,之后送教务处保存。(1分) |
日常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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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记录 |
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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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6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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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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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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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0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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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备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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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分) |
1.教师上课前将教案交给组长审查,通过后,由组长在结尾处写“审查通过,建议……”并签名,写上审查日期。师徒结对中,由师傅审查徙弟的教案。(2分) |
||||
|
2.推门听课或抽签听课时,组长和包组领导要抽查教案。(1分) |
日常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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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记录 |
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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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1常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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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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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
1.教务处、年级按时检查备课本、听课本、全员育人记录本、学查纠活动记录本和积累本,及学生的作业本、试卷、错题集等。(13分。按“常规检查评分标准”得出每位教师分数,汇总折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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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案本的首页及时记录学生的课堂表现,每个教案教后记内容要丰厚。(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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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组实验和演示实验为常规教学活动,按要求实施。(1分) |
日常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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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记录 |
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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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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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青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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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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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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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互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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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学的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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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2分) |
组内教研活动、学习活动组织规范,内容丰富,勤于交流,帮扶青年教师有做法、重实效。(2分) |
日常检查 |
年级 | ||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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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拜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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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对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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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4分) |
1.师在课前负责审查指导徙的教案,经常听课指导课堂教学。(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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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徙勤学好问,跟师节节听、滞后一节上课。(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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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年终被评为优秀师徙。(2分) |
日常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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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记录 |
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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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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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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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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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
C14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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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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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
教务处印制教学管理材料收缴记录表,每一项迟交一天扣0.5分,印制集体教研考勤表,不请假缺勤一次扣0.2分,其他科室根据职责印制相关记录表,以便积累汇集数据。 |
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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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累 |
各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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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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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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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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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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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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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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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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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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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评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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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C15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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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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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1.按市局开展的单元备课、课程资源和微课评选分开统计,计算获奖件次与人数,每件次(人)记1分。总分在学校(年级)前1/3学科(组)的记10分;其余记4分;没有的记0分。 |
统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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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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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为止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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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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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评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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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分) |
C16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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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评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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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分) |
1.在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的优质课、公开课、课件制作、基本功、教具制作、教学成果、网络教研等评比活动中,每一人次区级记1分,市级记2分。 |
||||
|
2.学校开展的上述活动,每一人次记1分(有等次的只记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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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在学校(年级)前1/3学科(组)的记14分;其余记8分;没有的记0分。 |
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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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 |
教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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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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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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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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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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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分) |
C17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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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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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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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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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分) |
1.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在学校统一模式要求下创立本学科各课型教学模式,学校验收小组认可,并在后期推门听课检查中能坚持使用。(最高记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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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评选的优秀教师、“最喜爱一节课”、学生最喜欢教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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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科论坛、讲座等,每一人次记2分。总分在学校(年级)前1/3学科(组)的记16分;其余记8分;没有的记0分。 |
日常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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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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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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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负责) |
教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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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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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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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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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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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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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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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课程 |
C18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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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课程 |
有附合教育政策的特色校本课程。(0-2分) |
综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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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 |
教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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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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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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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研究 |
C19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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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研究 |
1.有较成熟的、可推广的特色课题成果。(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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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有特色活动项目。(0-1分) |
综合 |
||||
|
评估 |
教科室 |
||||
|
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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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4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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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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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分) |
B14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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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成绩 |
|||||
|
(95分) |
C20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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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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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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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分) |
根据每个学期的期中、期末等学科间可比的统考数据,按照年级对单双上线等项目设置,评价各学科和个人,在学校间和学校内比较,成绩均优秀的备课组为教学成绩优秀备课组。 |
数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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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 |
各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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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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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分值 |
考核内容 |
考核办法 |
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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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10分) |
按学校《教学人员千分量化考核细则》有关“德”内容考核。 |
每学期期末考核一次,学年末汇总折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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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15分) |
按《学校教职工工作量暂行规定》考核。 |
按实际工作量与规定工作量的比率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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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培养(10分) |
示范引领,指导培养其他教师提升课堂教学水平。 |
查帮扶计划,指导课堂教学赛课的成果或获奖证书。指导教师赛课获得国家、省、市、区级一等奖每次分别记10、8、6、4分。不同课题可累加。同一赛课题目记最高等次。此两项合计最高不超过10分。 |
|||
|
业务奖励(10分) |
执教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观摩课和专题讲座。 |
查教案、讲稿或有关证书。执教国家、省、市、区、校级各类课型或讲座,每有一次分别计10、8、6、4、3分。不同课题可累加。同一课题只记最高级别。此项最高10分。 |
|||
|
课堂抽验(10分) |
按《课堂教学评价量表》标准评价。 |
校区考核小组每学期随堂听课两次,学年末按总得分折算计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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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科研(5分) |
参与研究市级以上教研课题。在专业刊物或报纸上发表教研论文。出版教学专著等。 |
查验相关证书或有关资料。主研国家、省、市级教学课题分别计5、4、3分,前5位成员减半计分。论文为独立作者,在国家、省级报刊上发表,分别计4、3分,第二作者减半计分。教育教学专著为独立作者,由国家、省级出版社出版发行分别计5、4分,第二作者减半计分。合计最高5分。 |
|||
|
教学成绩(30分) |
按学校《教学人员千分量化考核细则》有关“绩”的内容考核。 |
每学期期末考核一次,学年末分别按4∶6折算汇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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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评教(10分) |
用《课堂教学评价量表》和《学生评教标准》,分别有同学科教师和所教班级学生评价。 |
每学期组织同学科教师评价一次,组织所教学生评教两次。分别占5分。按实际得分折算计入。学年末汇总。 |
|
公物名称 |
公物损坏程度 |
赔偿价格 |
|||
|
(元/个) |
公物名称 |
公物损坏程度 |
赔偿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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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个) |
|||||
|
黑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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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 |
|||||
|
窗 |
|||||
|
多媒体电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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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损坏最高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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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损坏最高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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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上亮玻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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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锁锁体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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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锁芯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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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扇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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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玻璃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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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锁损坏或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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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纱窗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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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损坏或丢失 |
|||||
|
1800 |
|||||
|
1200 |
|||||
|
30 |
|||||
|
150 |
|||||
|
60 |
|||||
|
200 |
|||||
|
100 |
|||||
|
10 |
|||||
|
60 |
|||||
|
1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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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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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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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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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帘布损坏或丢失(每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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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杆人为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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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损坏或丢失(包括断腿) |
|||||
|
面板或围板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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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撐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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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桌面刻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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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损坏或丢失(包括断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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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板损坏 |
|||||
|
撐损坏 |
|||||
|
面刻画 |
|||||
|
150 |
|||||
|
60 |
|||||
|
150 |
|||||
|
50 |
|||||
|
30 |
|||||
|
30 |
|||||
|
50 |
|||||
|
20 |
|||||
|
10 |
|||||
|
10 |
|||||
|
开关 |
室内、外开关坏 |
15 |
靠背椅 |
损坏最高赔偿 |
80 |
|
插座 |
损坏或丢失 |
15 |
多媒体讲桌 |
损坏最高赔偿 |
1800 |
|
灯架 |
损坏或丢失 |
80 |
木质讲桌 |
损坏最高赔偿 |
700 |
|
灯管 |
人为损坏 |
20 |
墙砖 |
教室或宿舍内外墙 |
|
|
砖损坏每块 |
50 |
||||
|
电风扇 |
人为损坏或丢失 |
260 |
墙壁 |
教室或宿舍内外墙涂抹 |
|
|
刻划每处 |
50 |
||||
|
开关损坏或丢失 |
20 |
盆架 |
损坏或丢失 |
150 |
|
|
塑料垃圾桶 |
损坏或丢失 |
80 |
防盗窗 |
损坏最高赔偿 |
500 |
|
床 |
损坏最高赔偿 |
800 |
消防玻璃 |
损坏 |
50 |
|
床头橱门 |
损坏 |
50 |
|||
|
床头橱锁扣 |
损坏 |
10 |
|||
|
床板 |
损坏 |
100 |
|||
|
门把手 |
损坏或掰断 |
30 |
|||
|
楼层引导牌 |
损坏 |
50 |
洗手盆 |
||
|
损坏最高赔偿 |
300 |
||||
|
进水管损坏或丢失 |
20 |
||||
|
排水管损坏或丢失 |
20 |
||||
|
洗手盆水嘴损坏或丢失 |
50 |
||||
|
洗手盆排水管道堵塞 |
60 |
||||
|
消防指示牌 |
损坏或丢失 |
100 |
|||
|
饮水机 |
损坏或丢失 |
200 |
|||
|
饮水机桶 |
损坏或丢失 |
20 |
|||
|
天花板 |
损坏或丢失 |
20 |
马桶 |
||
|
损坏最高赔偿 |
200 |
||||
|
进水管损坏或丢失 |
20 |
||||
|
排水管损坏或丢失 |
20 |
||||
|
马桶堵塞 |
60 |
||||
|
暖气放气阀 |
损坏或丢失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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