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病历】薛城区妇幼保健综合服务中心复印病历流程、地点、导引路线及收费说明

来自:薛城区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5-05-22 08:59:00

一、病历复印合法人员:病历属于患者的隐私,根据相关法规,以下四种人为病历复印的合法人员,其他人员无权复印患者的病历:

1、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4、公检法部门。

二、病历复印必须向医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委托书;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复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患者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 若代办人员为第三方(即非父母方),代理人申请复印病案应持患者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患者签名或按指印委托书。其中新生儿(出生30天内)如需母亲办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如父亲代办需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五、病历复印的内容:

医疗机构只为申请人提供复印的病历资料是: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

六、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保管。 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七、复印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130;1400-1700

八、复印地点:门诊楼四楼

九、联系电话:0632-4483603

十、收费情况:免费

十一、复印病历流程:申请人提供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或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到门诊楼四楼,工作人员审核证件,确认无误后申请人签字,免费打印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