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薛城区人民医院双向转诊内容、机构、流程、联系方式

来自:薛城区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4-05-20 15:55:35


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一、工作原则

1、患者自愿、保证安全原则;

2、分级诊治原则;

3、专科特色原则;

4、资源共享原则;

5、连续治疗管理原则。

二、转诊条件

●上转条件

除急诊抢救外,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将下列患者上转诊治: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受诊疗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疑难复杂病例;

3、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5、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6、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7、其它原因不能处置的病例。

●下转条件

医院应将下列患者下转至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后续治疗、康复: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患者,或诊断明确,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3、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手术愈合后需长期康复的患者;

5、需长期护理和照护的老年患者;

6自愿要求转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后续治疗或康复者;

7、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患者;

8、医院与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同商定的其他转诊患者。

三、联系方式

薛城区人民医院门诊部:0632-4426987、医务科:0632-4426808

双向转诊服务内容:

1指定双向转诊服务部,制定具体双向转诊接诊流程,指定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设立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连续服务,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确保服务质量;

2、对镇街医疗机构转来的患者要认真进行登记,并及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至病房或门诊,对转入病人提供预约门诊检查、组织会诊及协调处理住院事宜等服务;

3、对镇街医疗机构转来的患者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手术。实行“一单通”检验资源共享,尽可能减少重复检查,根据病情合理检查;

医共体双向转诊基层院区负责人信息表

单位名称

院长

联系人

姓名

联系方式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陶庄镇卫生院

田  龙

4827586

王惠芳

办公室主任

4811047

邹坞镇卫生院

魏  勇

4518569

王  辉

办公室主任

4518551

张范镇卫生院

陈建水

4622979

王  海

办公室主任

4622992

常庄镇卫生院

张晋国

4487959

徐  永

办公室主任

4679718

沙沟镇卫生院

薛  斌

4910001

魏  超

办公室主任

4919988

周营镇卫生院

袁玉涛

4718555

王  鹏

办公室主任

4711015

兴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杜和平

8697088

王  滕

办公室主任

18654833716

兴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王晓亮

8672858

刘春来

办公室主任

8671585

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桑  超

4426251

徐  闯

办公室主任

4426267

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张勇彪

8116305

孙华臣

办公室主任

8116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