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措施】陶庄镇卫生院公共卫生预防控制相关信息,落实政府应急处置措施的相关信息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中涉及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另行制定有关预案。
5、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为认真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效的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辖区内居民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6、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医疗、护理、公卫、药剂等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责任报告员;成立由医疗、护理、公卫、药剂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动队。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本预案的实施,指挥应急处理机动队进行应急处理。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种类、时限、报告内容
(1)门诊医生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公共卫生科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责人为责任网报人;
(2)发生传染病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告;
(3)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病症状、地点、时间、人数、波及人群或潜在影响等;
(4)在传染病疫情暴发和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8、报告的程序
所有责任报告人一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采取必要的急救和控制措施的同时,必须立即(1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卫生院责任报告员。卫生院责任报告员要立即报告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同时报告区卫健局、区人民医院和区疾病控制中心,并进行网络直报。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理和控制
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接到事件报告后,要立即派应急处理机动队赴现场核实并处理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动队在进入事件现场前,要根据报告事件的性质,做好个人防护,携带足量的急救药品和消杀药品、器械等物资。在现场开展急救处理的同时,采集足量的检验样本并妥善保存送检。针对不同事件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或消除污染源。配合区疾病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找可疑传染源、污染源或毒物,初步确定密切接触者和可疑接触者,并对其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如:隔离观察或医学留验观察)。
10、保证措施
医院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物资储备库,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具、急救药品、消杀药品,保证后勤供应。
制定各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和演练,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理预案
一、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
二、事件分级:
由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特殊性和社会敏感性,以下情况有一例处理一例,不单独分级。群体性疑似异常反应、死亡、残疾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三、监测、预警及报告
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日常监测工作。
1.应急响应原则:发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由应急指挥部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的应急反应。
2.调查的组织:接到报告后医院应及时组织调查,调查组原则上由流行病、免疫预防、临床医学、实验室检验等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3.调查步骤和内容:接到报告后需核实报告内容,核实出现反应者的基本情况、主要临床表现、初步诊断、疫苗接种情况、发生反应的时间和人数等,完善相关资料,做好深入调查的准备工作。根据上报的资料,分析出现的反应与预防接种在时间上的关联性、接种疫苗至出现反应平均间隔时间及趋势、报告发生率与可能的预期发生率的比较,判断反应是否与预防接种有关。在调查结束后撰写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在结束调查后一周内完成,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