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措施】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预防控制相关信息及应急预案

来自:薛城区信息公开 时间:2024-05-20 10:01:28

2024年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预案

为预防或尽可能减少接种后异常反应的发生,及时调查、处置和上报可能出现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现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强化监测、科学防控;加强宣传、综合治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

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定义

(一)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可能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且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分为: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不明原因等。

(二)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同一时间、同一接种地点和/或同一种疫苗、同一批号疫苗发生的2 例以上相同或类似的疑似异常反应事件。

(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使用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四)以下情形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1、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

2、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

3、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

4、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

5、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的;

6、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

三、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的分级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遵义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事件分级,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分为:

1、一般事件: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可能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医学事件,非群体性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事件,无人员死亡,未引起公众高度关注。

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群体性反应,两个以上相同或类似疑似异常反应病例在时间、地区和/或接种的疫苗方面相关,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

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事件。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和医疗救治小组。

1、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

长:王俊

员:张华陈萍 王红阳 张吉萍 李甜甜 于前

诊断小组负责社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技术指导、调查、诊断和处置工作。诊断小组成员应服从安排,随时待命。

2、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小组。

长:王俊

员:张华陈萍 王红阳 张吉萍 李甜甜 于前

1、医疗救治小组负责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医疗救治、处置和及时上报工作。

2、各卫生室负责对发生的可疑异常反应病例进行及时诊断、治疗和处置。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实行“属地管置、就近处置”的原则。卫生院要在第一时间全力救治辖区发生的疑似异常反应病例。疑似异常反应的诊治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执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大都为过敏反应,一般进行抗过敏治疗即可。如出现休克,肾上腺素为首选急救药。治疗如很快好转、恢复,无需入院。如病情较重,技术力量不足,可向上级申请技术援助或立即送上级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五、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报告

(一)报告范围 报告的范围为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所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包括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不明原因等。应特别关注以下病例:

1、注射部位出现脓肿(细菌性或无菌性);

2、被卫生人员或公众认为与免疫接种有关的需要住院的病例;

3、被卫生人员及公众认为的与免疫有关的死亡病例;

4、群体性心因性反应;

5、被卫生人员或公众认为与免疫接种有关的其它严重或不寻常的医学事件。

(二)报告内容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儿童监护人姓名、现住址、接种疫苗名称、剂次、接种时间、发生反应日期和人数、主要临床经过、就诊单位、临床诊断、诊断单位、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日期等。

(三)责任报告人 卫生院临床医师和卫生室村医。

(四)报告的时限及方式

1、一般事件的报告

1)发生疑似异常反应后,镇卫生院在对症治疗的同时,要立即通过电话报告镇人民政府,同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2)所有发现的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病例(包括一般反应)均应做好登记工作,并对资料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3)接种单位因异常反应或事故与接种对象或监护人发生纠纷时,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同时应在24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

2、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除比照一般事件进行报告外,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在事发第一时间及时向卫生院报告;卫生院接报告后,及时审核信息,当确认信息真实无误后,立即向卫生局报告,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应规定(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进行网络直报,并分别完成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除比照一般事件进行报告外,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在事发第一时间及时向卫生院报告;卫生院接报告后,及时审核信息,当确认信息真实无误后,立即向卫生局报告,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应规定(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进行网络直报,分别完成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六、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置

(一)一般事件的处置 卫生院在接到异常反应发生的报告后,立刻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置。根据报告内容,核实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基本信息、发生时间和人数、临床表现、初步诊断、疫苗接种等情况,完善相关资料,做好深入调查的准备工作。

1、判定为一般反应的,做好登记工作并密切观察;给予对症治疗、处置;

2、初步判断为个体发生异常反应的,立即通知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进行调查诊断,联系救治小组及时进行诊治,如果需要技术援助,立即向上级提出请求,并协助上级调查处置;同时保存所有可能与异常反应发生相关的物证(疫苗、注射器等)。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的处置 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封存接种点本批次疫苗,暂停该接种点免疫活动,同时加强其他接种点异常反应监测,按照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症状特点和诊断标准,开展病人筛选,并立即向上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报告。首先应根据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概念和分级标准判定是否为一起群体性接种反应。如已确定是一起群体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发生原因,需要采取的改进措施,保持公众对接种疫苗的信心。如果需要技术援助,立即向上级提出请求。

1、群体性心因性反应:发生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时,应立即暂停接种,在尽快消除疑虑,隔离管理的前提下,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了解掌握病情,及时选派当地有影响的临床、流行病学专家进行现场调查,掌握发病情况和可能的诱因,及时处置首发病例。

2)妥善处置和治疗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合理解释;可采用心理疗法,用语言暗示并配合适当理疗或按摩,催眠疗法、解释性心置疗法,引导患者及其家长正确认识和对待致病的精神因素,帮助其认识疾病性质。

3)若诊断明确后,应避免重复检查和不良暗示,并对症治疗。

4)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对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儿童家长、学校老师,特别是在群体中起“核心”作用的人物,进行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相关单位要向儿童家长耐心解释本病发生的原因,答复问题应明确肯定,解除可能有任何后遗症的顾虑。

5)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减少紧张气氛,缩短“非常状态”的时间,尽快使学习、生活转入正常化,有利于病例症状消失后回到一个安全的环境,不致再发。

6)防止人为渲染,在调查和控制事件的过程中,要防止宣传媒体和人员的盲目参与,扩大事态,参加现场调查的人员应保持镇定和良好的秩序,以防人为的渲染、扩大,加重患者的心理负担。

2、接种事故:因造成接种事故原因多样,有用错疫苗、剂量过大或重复注射、接种途径错误、接种部位错误、继发感染、接种技术不规范、接种对象选择不当等。因此,在发现接种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停止接种、及时调查、查明原因,并采取针对性治疗措施,积极救治患者。

3、质量事故:当怀疑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疫苗或注射器材质量有关时,需保存相应的样本,以便后期开展相关检测。立即停止接种,并向上级报告。

(三)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的处置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暂停接种,封存接种点本批次疫苗,采集相关标本进行检测,动员家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尸体解剖,确认死亡原因,必要时请法医参加,判定死亡与预防接种的因果关系,对偶合死亡的事件,也要做好解释工作,妥善处置,及时公布调查结论,防止少数别有用心的人造谣惑众,保持公众对接种疫苗的信心。

七、宣传沟通

在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时,卫生院要在县卫生局和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其他兄弟部门的配合下,在做好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做好与媒体、受种者或监护人、公众的宣传与沟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释,化解事件当事者双方的矛盾和冲突,减少或平息社会负面影响,使当事者能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或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程序配合做好事件的调查、取证、鉴定和处置工作。各单位应按照《卫生部关于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的要求,客观、公正地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信息的发布与通报工作。减少事件的社会不良影响,形成有利于事件处置的良好社会氛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目的

为了及时控制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工作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靠科学、依法管理的原则。

(三)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为依据编制。

(四)定义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 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 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 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如:自 然灾害事故、生化恐怖袭击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医源性感染爆发、免疫接种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重大医疗事故、医院水电及医疗设备事故等)。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和受上级指派参加的院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六)应急组织及职责

医院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办公室、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应急处置队。

1.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名单附)。负责协调与上级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关系,确保在上级行政部门领导下,统一领导全院医疗救治工作,统一调配全院人员、物资、技术,使医疗救治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

2.应急指挥办公室:主要由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感染控制科、政工科、药库(房)、办公室、保卫科负责人组成。在指挥领导小组领导下协调好院内各科室关系,具体组织协调院内各相关部门,确保突发公共事件救治工作在我院顺利实施。为保证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疗救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应急指挥办公室统一协调院内各

部门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医务科负责安排院内外病人的收治、会诊、转诊、组织抢救及医务人员的调配工作;

(2)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的调配及病区医疗物品准备工作;

(3)感染控制科负责疫情监测及报告、院内感染的预防及处理、培训工作;

(4)办公室负责组织院内各种后勤物资的供应、后勤设备(施)的维护以及院内环境和被服的清洁、消毒工

作;

(5)办公室负责相关医疗物资的采购、储备和供应;

(6)政工科负责组织开展相关科研工作;

(7)保卫科负责院内安全及医疗秩序的维护;

(8)药库(房)负责各类药物的采购、储备和发放,

保障供应;

3.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在应急指挥办公室领导下,针对不同类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应急处置队进行具体医疗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科研工作,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由各临床科室负责人、医院感染专家等组成。

应急医疗队:在应急指挥办公室指挥下,参加院外及

院内医疗救治工作。

长:

副组长:张吉萍

员:张胜利鲁宜盛

二、监测报告及应急启动

()监测

1.对法定传染病进行系统监测,对传染性大或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实行重点管理,中毒监测网络和食物监测网络加强生物毒素和化学毒素的监测。

2.加强重点科室工作,当出现不明原因的传染性疾病,常用方法或治疗无效或效果不良,疾病发病或死亡异常增多时应进行报告。

3.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工作,以利于尽早发现和识别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加强疫情 监测分析和信息交流。必须做好监测资料相关分析,及时 发现异常现象,以便排除和确认生物、恐怖袭击事件和及时发现传染病的流行特征。

4.对医院内有化学毒品、放射性药物储存和使用的地方以及造成环境污染及人体危害和社会恐慌的场所进行卫生学评价,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预测,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二)报告

1.责任报告人:发现疫情的首诊医师及感染控制科人员。发现生物饮用水污染事件、医源性感染爆发、生化恐怖袭击事件、免疫接种引起的群体性事件、重大医疗事故、医院水电及医疗设施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的任何人均为责任报告人。

2.报告程序:责任报告人除常规疫情报告、疾病监测及其他常规监测系统规定要求进行报告外,对发现的各种公共卫生异常现象要尽快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感染控制科报告,应急办及感染控制科应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启动条件:

临床上遇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接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时。

(四)工作程序:

1、医务科或总值班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汇报,以决定是否成立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若应成立,则由医务科或总值班通知相关专家到位。

2.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在接到指令后,立即到首诊科室对患者进行会诊,判断事件严重程度,指导首诊医师 进行初步诊治,并建议应急指挥办公室是否启用应急处置队对患者进行诊治。

3.应急医疗队在接到通知后,根据情况立即到达院内或院外开展医疗施救。

4.应急医疗队要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及应急指挥办公室指挥下及时做好伤员和病人救治工作,开辟专门病房对病人进行隔离和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工作。

(五)个人防护

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在开展救治工作时应注意个人防护。收治病人的科室应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三、保障

(一)物资保障

办公室及药库(房)要根据要求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药品及物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及时补充更新。各临床科室要做好病区各类急救药品的储备。

(二)技术保障

1.培训

医务人员必须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各临床检验科室要积极开展相关实验检查项目,提高检测水平,为更快识别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实验室保障。各科室应收集、整理、分析各种资料,为开展相关科研制定应对措施。医务处、护理部应对医务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

2.演练

医院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四、结束后处理

()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完毕后,要对处理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科学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奖励与处罚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科室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科室及相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追究相应责任,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

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名单

长:

副组长:张吉萍

员:张玉茹

孙华臣

神芳祥

张瑞田

张胜利

刘现敬

鲁宜盛

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急指挥办公室名单

任:孙华辰

广

李凤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