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处理】邹坞镇卫生院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以及相关部门、地点、联系方式
来自:薛城区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5-05-21 08:53:00
1、卫生院接待投诉的有关部门(院长室、办公室、各科室主任)
2、投诉的程序:
(一)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投诉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电话、投诉时间、反应主要问题。
(二)核实。由接待人员根据投诉内容,技术方面转办公室;管理方面转给相关科室;服务、管理转给相关科室科主任。
(三)处理。对投诉能当场予以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或解答,不准推诿。对于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核实的,应和群众约好下次接待时间,减少群众往返。对于上级转发新,在调查核实基础上,由相关职能部门在2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3、反馈
(一)加强各职能处室之间沟通,及时做好投诉接待的信息反馈工作。
4、地点设在医政科,联系电话:0632-4518551
接待工作日:8:00-12:00 13:30-16:30
5.上级主管部门:薛城区卫生健康局
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常庄街道仲建商务广场9楼A座
投诉电话: 0632-441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