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措施】薛城区中医院公共卫生预防控制相关信息,落实政府应急处置措施的相关信息

来自:薛城区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6-04-22 16:49:00

薛城区中医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26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本院各类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障医疗秩序稳定和公众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省、市、区相关应急预案,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薛城区中医院范围内发生的,以及上级指令由本院参与处置的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处置、恢复重建等工作。

第三条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平急结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规范、科学处置;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与分级

第四条 事件分类

本院涉及的突发事件分为以下四类:

(一)自然灾害:包括洪涝、地震、雷电、暴雪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医院设施破坏、人员伤亡的自然现象事件。

(二)事故灾难:包括火灾、爆炸、水电气暖供应中断、特种设备事故、建筑施工事故、车辆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医院感染暴发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包括群体性斗殴、医闹、恐怖袭击、投毒、威胁医务人员安全等事件。

第五条 事件分级

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分为重大(Ⅰ级/甲级)和一般(Ⅱ级/乙级)两级。

(一)重大事件(Ⅰ级/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

造成3人及以上重伤;

食物中毒或医院感染暴发,累计10人及以上;

火灾、爆炸等需紧急疏散病人;

医院主要设备、设施严重损毁,造成医疗秩序中断2小时以上;

水、电、气、暖等供应中断,影响全院基本运行;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二)一般事件(Ⅱ级/乙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无死亡,仅有轻伤或轻微财产损失;

食物中毒或医院感染3人以上、10人以下,无危重病例;

局部设备故障或供应中断,30分钟内可恢复;

其他不需要启动全院应急响应的突发事件。

第三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六条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为全院应急管理最高决策指挥机构。

组 长:王绍安(党委书记)

副组长:徐巧燕(院长)

成 员:杨久海(党委副书记)

卢金兵(副院长)

王丽(副院长)

孙辰子(党政办公室主任)

超(医务科科长)

夏存艳(财务科科长)

陈飞(护理部主任)

孟明明(院感办主任)

姬燕(公共卫生科主任)

龚现庆(总务科科长)

王超(信息科主任)

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决定启动和终止重大事件应急响应;

3.审定应急预案及重要工作方案;

4.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信息及处置情况。

5.院长是医院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 应急管理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设在医院公共卫生科,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组织编制、修订应急预案,指导各科室制定专项预案;

2.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

3.接收、核实、上报突发事件信息;

4.传达领导小组指令,协调各应急工作组行动;

5.负责与区卫健局、应急管理局等上级部门对接;

6.应急物资储备协调及日常检查。

第八条 现场指挥部

发生重大事件启动应急响应后,在事发现场设立临时现场指挥部,由领导小组指派负责人现场指挥。

第四章 应急工作组

为保障应急响应高效有序,设立六个专项工作组。各组成员须保持通讯畅通,接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位置。

(一)现场指挥组

长:徐巧燕

员:相关职能科室主任及科室人员为成员

职责:现场掌握动态,决策处置方案,协调各工作组,向上级报告。

(二)医疗技术专家组

长:王超

副组长:陈  飞

员:李  张薛兆学崔德伟张萍

刘宝鹏  傅宝君 杨玉光  陈明福王鹏程

侯文华殷昭云赵怀金

职责:制定中医药应急救治方案,提供技术指导,参与疑难危重病例会诊。

(三)医疗救治组

长:李

员:陈  飞张 陈明福崔德伟   

王艳侯文华殷昭云刘宝鹏薛兆学赵怀金

职责:现场急救、院内救治、病人转运、病区安置。

(四)后勤保障、车辆组

长:孙辰子

员:龚现庆刘宝鹏  王光哲  种贝贝

职责:保障水电气暖、交通、车辆、物资供应;联系公安、消防;维护现场秩序。

(五)信息宣传组

长: 王  

员: 王    卢提提宋梓源  丁勇淋

职责:信息上传下达,保障通讯畅通;统一对外信息发布(院长为唯一指定发言人);监测网络舆情,必要时采取技术管控。

(六)感染控制与防护组

组 长:孟明明(院感办)

副组长:姬燕

组 员:院感办、公共卫生科相关人员

职责:指导现场及院内感染控制,提供个人防护方案,落实消毒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第五章 运行机制

第九条 预防与预警

(一)各科室应定期识别本科室潜在风险,建立风险清单。应急办每年组织一次全院风险评估。

(二)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办根据评估结果发布预警信息(蓝、黄、橙、红四级),并通知相关科室做好防范准备。

第十条 信息报告

(一)首报责任:任何科室或个人发现突发事件,须立即报告本科室负责人;负责人须在15分钟内电话报告应急办。

(二)报告流程:

正常工作时间:应急办电话4480316、医务科4468985。

节假日及夜间:医院总值班电话 4411283。

(三)上报要求:应急办核实后,一般事件2小时内、重大事件30分钟内报告区卫健局。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四)续报与终报:根据事件进展及时续报,处置结束后形成书面终报。

第十一条 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一)一般事件:由应急办启动科室内或部门级响应,相关工作组自行处置,事后报领导小组备案。

(二)重大事件:由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全院应急响应,所有工作组成员须在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指定岗位(医疗救治组15分钟内到达门诊大厅)。响应终止由领导小组宣布。

第十二条 应急响应行动

1.现场指挥组进驻现场;

2.医疗救治组开展伤员救治;

3.后勤保障组开放应急物资及车辆;

4.感染控制组落实防护;

5.信息宣传组按授权发布信息;

6.其他各组按职责执行。

第十三条 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信息对外发布由宣传科统一组织,院长作为医院唯一指定发言人。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擅自接受采访或发布信息。

第十四条 恢复与重建

应急响应终止后,领导小组组织:

1.善后处置:伤员后续治疗、家属安抚、财产理赔;

2.环境清理与消毒;

3.设施修复与物资补充;

4.事件调查评估:重大事件须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报区卫健局,并存档备查。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十五条 物资与设备保障

急救设备:存放于抢救室(定期检查)

急救药品:存放于药房(效期管理)

应急物资(帐篷、照明、防护服等):存放于应急物资库。

以上物资由责任科室每月检查一次,应急办每季度抽查一次。

第十六条 车辆保障

应急车辆停放于医院门诊楼前指定位置,车钥匙由后勤保障组保管,每日检查油、电、氧气等状态,确保随时可用。

第十七条 通信保障

所有应急工作组成员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离薛须提前向应急办报备。

第七章 培训、演练与考核

第十八条 宣传培训

医院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应急知识培训,重点科室(急诊、ICU、手术室等)每半年一次。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预案流程、自救互救技能等。

第十九条 应急演练

应急办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院性综合演练或专项演练,演练方案、过程记录、评估报告存档备查。

第二十条 考核与奖惩

对在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或不服从指挥、擅离职守、泄露秘密的,按医院规定及法律法规给予党纪、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预案衔接

本预案为医院总体应急预案,各科室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科室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报应急办备案。

第二十二条 解释与修订

本预案由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遇组织架构调整、法律法规变化或重大事件后应及时修订。

第二十三条 生效日期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版本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