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等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乡村医疗卫生工作部署,深化健康枣庄建设“十大行动”,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体系,让广大农村群众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市政府决定开展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为纵深推进薛城区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夯实筑牢基层医疗服务保障体系,根据《枣庄市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文件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区卫健局牵头起草了起草了《薛城区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二、制定的依据
文件依据《枣庄市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制定。
三、主要内容
全文由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组成。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紧紧围绕“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乡村医疗卫生工作部署,以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改善、服务能力提升、规范管理提质、保障机制推进为重点,努力推动全区村卫生室整体水平走在全市前列、争当全省示范。
(二)重点任务
1.实施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改善行动。
2.实施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3.实施村卫生室规范管理提质行动。
4.实施村卫生室保障机制推进行动。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统筹协调。
2.加强资源整合。
3.加强督导考核。
4.加强宣传引导。
四、拟解决的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1、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改善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按照《枣庄市样板村卫生室建设标准》《枣庄市样板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标准》,因地制宜、一村一策,着力提升房屋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功能和运行管理的标准化水平。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充分利用人才招引政策,完善人员配备,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拓展服务功能,强化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努力满足农村多元化就医需求;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强化信息赋能,优化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HIS、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智能随访及查体等5个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加强村卫生室规范管理,由卫健局牵头,对村卫生室的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绩效评价实行“六统一”管理;加强穿透式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超范围执业、非法行医、违规购销药品、套取医保资金等行为。推进村卫生室保障机制。健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区、镇(街)财政要持续加大对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投入保障力度,确保村卫生室各项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加强对各类经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执业资格、能力水平等,分类确定待遇水平,动态调整补助标准;健全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由其所属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规定进行管理。建立乡村医生准入退出机制,完善乡村医生聘任、考核、准入、退出、离岗、养老等制度,加强准入管理、畅通退出渠道、储备后备力量,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健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采取县域内村卫生室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方式,减轻医疗风险负担。
2、加强组织保障,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加强统筹协调。设立由区委副书记李军同志任指挥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庞建广同志、区政府副区长周海燕同志任副指挥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村卫生室三年提升行动指挥部,定期调度督导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资源整合。鼓励红十字会、残联等群团及社会组织参与村卫生室建设,推动村卫生室与博爱卫生站、如康家园等融合发展。加强督导考核。将三年提升行动纳入区对镇(街)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区政府督查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三年提升行动推进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加强督导评估,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三年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政策解读机关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薛城区卫健局
咨询电话:0632-441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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