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薛城区推进“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机构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要求,《薛城区“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机构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已列入薛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为科学研判决策实施潜在风险,保障决策科学合规、平稳落地,区卫生健康局作为决策承办及评估主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本次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排查、分析研判各类潜在风险,结合辖区实际制定风险防控化解措施,形成本风险评估报告。
一、评估主体
根据《枣庄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区卫生健康局作为评估主体,开展《薛城区“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机构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的风险评估工作。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有效破解基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不畅、资源分散、服务效能不足、优质医养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持续满足辖区老年人健康养老、康复护理、长期照护等多元化服务需求。依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机构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枣政办字〔2025〕28号)文件精神,结合薛城区基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系统性推进全区“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标准化、规范化、提质化建设。
(二)制定过程
按照“资源共享、服务衔接、医养融合、优势互补”原则,统筹全区医疗卫生与养老资源布局,通过签约合作、集约管理、一体化建设等形式,推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敬老院(养老机构)协同发展,实现一个机构管理、一体化运营,构建优质多元、可及高效的医养服务体系。
(三)制定内容
1、总体要求。
——每年建成“两院一体”医养结合示范机构1—3家,到2028年年底建成示范机构7家左右,实现全区所有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服务全覆盖。
——规范开展中医药、康复、安宁疗护服务的“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机构占机构总数的比例,2026年、2027年、2028年分别达到60%、80%、100%,2028年年底均可提供居家、社区上门服务。
——2028年年底,实现“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应用“鲁医助手”智能辅助诊断、心电辅助诊断、影像诊断“三张网”全覆盖。
——“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机构从业人员每年进修或培训200人次以上。护理员岗前培训率、持证上岗率均达到100%。
——“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床位使用率逐年提升,到2028年年底达到75%,运营绩效明显改善。
——力争2028年年底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1个。
2、重点任务。
(1)推进一体化融合建设。统筹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属地养老机构资源,实行统一管理、资源共用、服务互通,整合医疗、康复、养老、护理资源,破解医养分离、资源浪费问题,构建“小病诊疗、慢病管理、康复护理、养老照护、安宁疗护”一体化服务模式。
(2) 提升医养服务供给能力。常态化开展基础诊疗、公共卫生、慢病随访、健康体检等基础服务,重点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康复理疗、老年健康评估、安宁疗护等特色服务;延伸服务触角,面向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康复护理、居家养老指导等便民服务。
(3)强化智慧医养体系建设。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三张网”落地应用,打通智能诊断、心电、影像数据壁垒,实现医养机构数据互联互通、检查结果互认,以信息化赋能基层医养服务提质增效。
(4)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培训、进修、轮岗机制,聚焦医疗护理、养老照护、康复服务、应急处置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项培训,完善从业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提升医养服务队伍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5)规范机构运营监管。建立健全“两院一体”机构运营管理制度,规范床位管理、服务流程、收费标准、药品耗材、医保使用等重点环节;强化行业监管,杜绝超范围服务、违规运营、套取医保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机构规范有序运营。
(6)完善长效保障机制。落实区、镇(街)两级财政专项投入保障,重点支持机构改造升级、设备购置、人才培训、智慧化建设;健全从业人员薪酬补助、考核激励机制,稳定医养服务队伍;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降低机构执业风险。
二、评估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薛城区“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机构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
三、评估内容
(一)合法性评估
本次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契合国家、省、市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政策导向,《方案》制定主体合法、程序规范、依据充分,整体框架、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举措均与市级上位文件有效衔接、保持一致,无违反法律法规、突破政策边界、增设行政义务、加重基层和企业负担、违规设定奖惩等情形,完全符合重大行政决策合规要求。
(二)合理性评估
《方案》立足薛城区人口老龄化现状和基层医养服务发展短板,紧扣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养老服务的民生需求,科学设定2026—2028年梯度化、阶段性发展目标,任务设定贴合基层实际、循序渐进、切实可行。政策举措兼顾公益属性与机构运营可持续性,统筹部门监管、基层落实、群众受益多方利益,既补齐基层医养资源短板,又兼顾机构长期良性运营,无政策失衡、标准脱离实际、目标脱离承载力等问题。
(三)可行性评估
薛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布局完善,具备“两院一体”融合发展的硬件基础和运营条件。本次行动实行分批创建、梯度推进、示范引领的工作模式,通过树样板、补短板、强弱项,稳步实现全域覆盖。同时,区委、区政府成立专项攻坚小组,建立部门联动、联席会议、督导考核、财政保障等完善的工作机制,人员、资金、监管、政策保障全方位到位,实施路径清晰、落地流程规范,具备全面推进实施的充足条件。
(四)可控性评估
《方案》整体结构科学合理,实施的重点项目覆盖面广,符合薛城区“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机构三年提升行动工作部署的要求。但在三年实施推进过程中,受基层基础条件、资源统筹、人才储备、项目建设等客观因素影响,存在部分潜在一般性风险隐患。
四、评估结论
经全面、系统、科学评估,《薛城区“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机构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政策依据充分、制定程序规范、内容科学合理、贴合辖区实际、落地可行性强、整体风险可控。决策实施能够有效推动全区基层医养资源深度融合,补齐基层医养服务短板,提升老年健康养老服务保障能力,助力全区医养结合工作高质量发展,具备正式实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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