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1-00355
- 主题分类:领导干部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1年09月0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9月01日
- 标 题:【主要负责人解读】薛城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周营镇党委书记常涛解读《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 效力状态:有效
【主要负责人解读】薛城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周营镇党委书记常涛解读《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水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12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21〕9号)
三、重要举措
(一)明确目标任务
1、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遵循“当年到期、当年鉴定、翌年加固”的原则,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现病险水库“动态清零”。
2、建立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十四五”期间,逐步完成辖区7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依托区基层预警信息平台,实现水库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水库管理水平。
(二)工作措施
1、强化资金保障。对已完成安全鉴定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在中央财政和省级补助资金支持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区里落实;
2、强化流程管理。区城乡水务局要扎实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科学编制“十四五”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有序组织实施;严格过程监管和责任监督,保证除险加固质量;除险加固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尽早发挥效益。
3、加强运行管护。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加强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培育管护市场,鼓励发展专业化管护企业。
4、提升信息化水平。根据国家统一的水库管理信息填报、审核、更新机制,依托省水库数字化信息平台,及时全面掌握区小型水库状况;利用5G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加快建设7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等设施,建立健全水库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实现水库管理全程信息化。
(三)、组织保障
1、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分工明确、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
2、加强行业指导。区城乡水务局要健全规章制度、落实技术标准,指导监督水库除险加固、运行管护和资金使用管理,强化河湖长制监督和考核;
3、严格监督问责。将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列入负面清单,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