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1-00215
  • 主题分类:领导干部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薛城区城乡水务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9月0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9月01日
  • 标  题:【主要负责人解读】薛城区城乡水务局局长吴晓宇解读《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 效力状态:有效

【主要负责人解读】薛城区城乡水务局局长吴晓宇解读《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 政策背景

2021年3月24日和7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从“十四五”期间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等方面,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我市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我区现有水库7座,其中,小(1)型水库2座,小(2)型水库5座。水库均建于上世纪60-70年代。2019年以来虽然对其中6座小型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但由于经费不足,存在的隐患没有彻底消除。同时,水库管护水平参差不齐,黑峪水库委托专业化公司进行物业化管理,其他水库由镇街管理,由于缺乏专业的管护人员、管理运行状况不理想,但总体运行状况良好。参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模式及市《实施意见》,结合薛城实际,出台我区《实施意见》对于消除我区水库安全隐患、补齐运行管护工作短板意义重大。

二、 决策依据

《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12《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219

三、 起草过程

市《实施意见》印发后,我局按照上级要求,立即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对我区水库运行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意见》(初稿)。召开局党组会议,经专题研究并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8月26日,分别向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5个部门征求意见,吸收采纳后,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送审稿)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任务目标。明确了病险水库实现动态清零、水库运行管护实现常态长效两项任务目标。第二部分为工作措施。从强化资金保障流程管理、运行管护、技术支撑四个方面提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的具体措施。①资金保障方面,分类明确了小型水库资金保障标准和区分担比例,并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小型水库经营,提出将不少于30%的经营收益应用于水库运行管护。流程管理方面,压实了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要求科学编制“十四五”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运行管护方面,要求全面排查小型水库承包经营状况,坚决纠正不合规经营合同。④技术支撑方面,要求加快7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设施建设。第三部分为组织保障。从压实属地责任、密切协同配合、严格监督考核等三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五、涉及范围

主要涉及发改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适用于全区所涉及小型水库。

六、 执行标准

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参照区财政文件等,该《意见》在未出台新政策前持续有效。

七、 惠民利民举措

1、切实落实水库大坝定期安全鉴定制度,做到当年到期、当年完成鉴定,实现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常态化。

2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3、持续推进水库标准化管理,逐库修订完善水库调度规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及水库特征水位、库容曲线等信息,强化预报、预警、预案、预演等工作,配备必要的管理设施和防汛物资,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水库运行安全。

4、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加快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

解读机关:薛城区城乡水务局

解读人:吴晓宇

政策咨询电话:4482116



20210830 薛政办发〔2021〕21号 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pdf 20210830 薛政办发〔2021〕21号 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4(1)(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