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1-00722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薛城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1年11月0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11月09日
- 标 题:(文字解读)《关于公布薛城区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薛政字 〔2021〕17号)的解读材料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关于公布薛城区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薛政字 〔2021〕17号)的解读材料
一、出台背景
按照《山东省网上“中介超市”整合运行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要求,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涉及“中介服务”的相关要素结构进行了调整,新增了部分要素。为做好网上“中介超市”上线运行工作,需进一步对全区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明确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据《方案》和《关于做好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2021 年3 月31 日便函印发)要求,再次确认本部门(单位)中介服务项目是否存在增加或减少的情况,根据变化情况,调整项目清单并同步在“事项管理系统”中进行完善和动态调整。
2.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要素信息。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中介服务项目要素填写要求,在“事项管理系统”中完善中介服务项目的相关要素。对之前已填写的要素信息,要逐项进行核查,对有变化的,及时作出修改;对新增的“中介机构服务类别与资质资格要求”“采购主体”“服务时限”“中介服务事项收费性质”等要素,要认真填写相关信息。
三、有关要求
1.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本领域中介服务项目动态调整和要素完善工作,于 11月底前全部完成。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影响网上“中介超市”上线运行的,将视情予以通报。
2.请各部门认真填写《**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加盖公章后报送。
3.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核对《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有变化的,须作出书面说明,无变化的,不用反馈。
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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